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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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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39版)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3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从事磁性元器件、电源及特种变压器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频变压器、低频变压器、电源适配器、裸板电源、光伏逆变器、数字电源、三相变压器、特种电抗器等。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消费电子、UPS电源、LED照明、通信、光伏发电等领域。报告期末,根据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响应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具体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面向新兴市场,公司扩增营业范围,积极地向:光伏逆变电源;UPS 不间断电源;新能源磁性器件;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通讯电源、轨道交通类磁性器件;储能系统电源、电力电子及医疗电子产品等领域进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市场竞争依旧激烈,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持续拉剧,汇率大幅波动,铜、钢等原材料价格明显抬升,劳动力成本再度攀升。面对种种不利影响因素,公司积极应对,在精细化生产、扩大国内外销售和技术研发等多方面持续开拓,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使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3,991.10万元,同比增长26.83%;实现营业利润6,096.85万元,同比下降3.81%;实现利润总额6,362.90万元,同比下降7.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3.54万元,同比下降2.98%。报告期内,一是由于公司出口业务比重较大,受汇率变化影响极为明显,产生汇兑损失相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二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铜材和矽钢片价格受上游铜、钢等大宗商品交易价格的影响,比上年同期产生较大涨幅;同时因行业属性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人力成本比上年同期上涨,以上构成了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能力、快速响应的研发实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与多家国际高端电子设备厂商展开持续稳固的合作。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均获得了客户的认同,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不仅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营业收入,而且提升了公司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电子电器行业发展现状,始终坚持技术先进、品质稳定的市场战略,形成了以磁性元器件为基础,以电源及特种变压器同步开发的产品技术创新战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66项,外观专利24项。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保证了公司可以持续向市场提供质量高、性能可靠、较低成本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也为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了保障。

2017年,公司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各生产经营指标和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在磁性元器件、特种变压器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年内销售收入稳中有升;同时,公司的电源产品业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创造了新的销售额和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挖掘产能和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巩固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认可度和忠诚度,不断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梳理,由于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该变更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梳理,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报告期“其他收益”项目金额增加2,095,533.07元,“营业外收入”项目金额减少2,095,533.07元。上述调整对本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涉及比较期数据的追溯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了“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利润表中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8,184.00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184.00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389,220.08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389,220.08元。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立品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柳木华先生、冯清华先生、刘宏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991.10万元,利润总额6,362.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23.5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3元,净资产收益率11.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0,0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1,558.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6,252.41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8,645,854.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6,909,230.83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4,864,585.48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0,690,500.17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 2017 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总额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总额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茁英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如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会增加,将由变更前人民币80,000,000元增加至变更后人民币120,000,000元,公司总股本将从8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 股。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会增加,将由变更前人民币80,000,000元增加至变更后人民币120,000,000元,公司总股本将从8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 股。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则需要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董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尺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整理编制《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是对公司现有基本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3)。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991.10万元,利润总额6,362.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23.5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3元,净资产收益率11.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0,0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1,558.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6,252.41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2017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可以充分盘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的同时,为公司、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自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及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上市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基础上,修订编制《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总额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8,645,854.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6,909,230.83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4,864,585.48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0,690,500.17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 2017 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

自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暂不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暂不发放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上述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的相关事宜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6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3,941,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6,658,2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6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产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拟使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017年8月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产产品的议案》,该决议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

三、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本次投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上述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2、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可以充分盘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的同时,为公司、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上述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可以充分盘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的同时,为公司、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