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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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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的业务需要,同意将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调整至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期限为本次业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较高,外汇收款比重较大,再加上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的趋势仍在持续拉锯,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需要适时择机采取有利措施,不断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力度,原获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已无法满足公司对未来汇率波动风险控制的业务需求。

二、调整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港币等。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自本次业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公司及分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与本次授权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额度从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调整至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并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7年12月25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梳理,由于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该变更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了“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利润表中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8,184.00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184.00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389,220.08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389,220.08元。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

鉴于瑞华会所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宜。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冯清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冯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冯清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冯清华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冯清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冯清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冯清华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李茁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茁英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茁英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同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上述预案如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会增加,具体如下: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实施之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动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的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变更情况外,本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4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公司前台I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6、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

7、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

8、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

9、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提案;

10、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补选李茁英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提案;

1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提案;

1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提案;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提案;

2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提案;

22、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提案;

2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二)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3-6、8-15、17-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7、16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及相关公告。

(2)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会议提案将全部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提案5、12、1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柳木华先生、冯清华先生、刘宏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广斌、曹文智; 电话:0755-27040133

传真:0755-27040555; 电子邮箱:szjqh@everrise.net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 2、附件 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广斌、曹文智

联系电话:0755-27040133

联系传真:0755-27040555

联系邮箱:szjqh@everrise.net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885。

2. 投票简称:京泉投票。

3.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的指示:

注: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 会 回 执

截止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本人) 持有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股, 本公司(本人) 拟 亲自(委托代理人) 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账户号: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立品先生、财务负责人鞠万金先生、董事会秘书窦晓月女士、独立董事柳木华先生、保荐代表人杜思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