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13版)
截至2016年末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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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末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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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吸收关联方存款情况
截至2016年末吸收关联方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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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6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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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6年末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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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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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简介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经浙江省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浙江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截至2017年9月末,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100.00%。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2、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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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外部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外部主要兼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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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况
1、经营范围
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业务结构
公司在“大能源战略”定位下,业务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煤炭流通经营和天然气的开发利用领域,并逐渐向其他行业和领域拓展,加快实现企业的战略转型,努力实现从能源加工型企业向能源综合型企业转换,从实业型企业向产融结合型企业转换,从传统型企业向现代型企业转换。
3、行业领域
(1)售电业务板块
2008年至今,公司电力板块收入增加明显,由2008年的292.00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94.87亿元。公司在电力生产领域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公司电力装机容量、发电量等硬性生产指标呈现稳健增长态势。作为浙江省最大的国有电力集团,发行人核心的电力生产业务主要集中在下属上市公司浙能电力。最近三年及一期,浙能电力营业收入分别为441.79亿元、396.88亿元、391.77亿元和375.84亿元,与发行人全部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62.69%、59.26%、59.46%和63.36%。
近年来,随着“大能源战略”的实施,公司在电力生产领域投资规模逐年扩大,电力装机容量、发电量有所增长。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控股及代管电厂装机规模为3,195.42万千瓦(其中,公司控股电厂容量为3,095.22万千瓦,代管电厂容量为100.2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2,373.42万千瓦。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控股和管理电厂装机容量3,202.02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85.15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3,092.06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35万千瓦。(此处单位兆瓦统一为万千瓦)
(2)燃料销售板块
公司燃煤销售板块主要是燃料销售。浙江省是煤炭资源严重匮乏的省份,动力用煤炭完全从省外调入,其中大部分来自于中国的主要产煤地——山西、内蒙、陕西和河北等地,少部分来源于临近的安徽、山东、江苏、河南和江西等省。公司煤炭燃料销售业务主要是供销电力生产所需的煤炭燃料,电煤供给和电力产业相辅相成,对公司燃煤发电企业发展乃至浙江省能源安全战略均至关重要。公司煤炭流通贸易量从2003年的2,430.00万吨上升至2008年的3,693.00万吨。2009年,公司探索和实施煤炭板块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加大了煤炭流通贸易领域的开发管理力度。截至2016年末,公司煤炭贸易量约为4,937.72万吨。
目前,燃料销售板块主要经营主体为子公司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为各主体统一采购后进行销售。
(3)天然气板块
公司子公司浙江浙能燃气有限公司下属的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特许从事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经营的企业,由其统一投资建设、运行管理省级天然气输气管网。在天然气管网运营方面,2016年公司新增管线长度5.6公里,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投产的天然气管线长度为944.78公里,进入试运行阶段的管线95.86公里,具备通气条件的管线179.70公里。
2017年1-9月公司新增管线长度436.62公里,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已投产的天然气管线长度为1477.56公里,进入试运行阶段的管线104.3公里,具备通气条件的管线0公里。2017年1-9月公司天然气业务累计购气量64.61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9.86%;累计售气量为64.61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9.95%。
2016年公司天然气业务累计购气量70.07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1.97%;累计售气量为70.18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2.78%。从气价来看,根据《浙价资(2016)67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企业用气价格的通知》,2016年4月20日起,浙江省物价局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公司在建的天然气管网主要为甬台温线和金丽温线。甬台温线主干线约320公里,于2012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末已累计完成投资33.16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8.64%;金丽温线主干线约220公里,于2012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末累计完成投资19.33亿元,占投资总额57.70%;甬台温线和金丽温线均有部分段落投入运营。未来几年,随着浙江省天然气市场的不断扩大,川气东送工程的四川天然气、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和进口LNG将陆续成为新的气源,从而形成“多气一网”、多种气源互为补充、互为调剂的格局。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及营业毛利率情况
公司于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88,528.84万元、6,757,475.28万元、6,588,720.95万元和5,931,660.15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906,088.97万元、1,148,191.12万元、929,232.66万元和558,576.68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以电力生产为主,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售电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948,668.49万元,较2015年增长了1.70%,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9.93%,随着电价和用电需求波动趋缓,板块营业收入略有上升,收入占比基本稳定。
发行人最近三年毛利润及净利润均出现先升后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2015年随着燃料成本的下降,发行人营业成本出现下降,使得毛利润增加220,609.14万元。同时,发行人在2015年股票牛市时处置部分股票,因而投资收益增加179,431.25万元,上涨52.69%。2016年,净利润下降218,958.46万元,主要是燃煤价格增长以及天然气售价下调的影响,售电板块及天然气销售板块毛利润较去年有所下降。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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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88,528.84万元、6,757,475.28万元、6,588,720.95万元和5,931,660.15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售电业务收入分别为4,025,769.00万元、3,882,492.48万元、3,948,668.49万元和3,283,424.4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56.79%、57.45%、59.93%和55.35%。售电业务收入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呈先降后升的趋势,收入整体变化不大。
2015年,公司售电业务收入较2014年下降143,276.52万元,降幅3.56%。售电业务收入的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控股电厂的发电量由2015年的1,148亿千瓦时下降到了2016年的1,089亿千瓦时。另一方面,受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的下调发电上网电价的影响,浙江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7分,调整后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458元下降至每千瓦时0.4453元。
2015年,公司燃料销售板块较2014年度下降234,958.67万元,降幅26.00%,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煤炭价格下降以及该业务主要经营主体浙江浙能富兴对外煤炭销售减少。
2015年,公司天然气业务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当年4月出台的《浙价资【2015】85号浙江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物价局将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3.37元调整为3.04元,降幅为9.79%,以及11月《浙价资【2015】238号浙江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物价局将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3.04元调整为2.29元,降幅为24.67%。
2015年,公司物资销售板块的营业收入下降92,255.17万元,降幅为47.13%。物资销售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公司内部电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对外销售取得收入及因此产生的成本,由于发行人转变经营策略,该板块对内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因此对外销售收入与成本均有下降。
2015年,公司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增长301,348.99万元,涨幅为183.37%,主要是因为锦润公寓和海棠花苑二期等房地产项目确认收入。
2016年,公司完成售电业务收入3,948,668.49万元,较2015年增加1.70%,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9.93%,主要是随着发行人发电量上升而上涨。
2016年,公司完成燃料销售收入728,321.71万元,较2015年增加8.90%,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1.05%,主要是随着煤炭价格变化而波动。
2016年,公司完成天然气销售收入1,290,084.25万元,较2015年减少5.97%,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9.58%,随着气价和气量的波动,收入金额较上年同期有一定下降,在公司各板块收入中的占比基本稳定。
2016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为281,980.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28%,较2015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当年没有新开工项目,存量房产的销售量较少,因此收入也较少。
2016年,公司工程结算业务收入为10,210.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15%,较2015年有所下降,公司其他物资销售主要为公司内部电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对外销售取得收入及因此产生的成本,由于发行人转变经营策略,该板块对内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因此对外销售收入与成本均有下降。
2017年1-9月,公司售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83,424.4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5.35%。煤炭及其他燃料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44,675.3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2.55%。天然气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143,692.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9.28%。物资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1,005.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38%,房产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70,192.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24%。工程结算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818.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15%。与2016年同期相比,售电业务、燃料销售、天然气销售、都有所增长。
(2)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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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分别产生营业成本5,803,380.20万元、5,251,717.50万元、5,290,179.36万元和5,138,109.28万元。售电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同时也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营业成本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达到3,097,566.62万元、2,732,193.39万元、2,895,856.59万元和2,749,794.35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成本的53.38%、52.02%、54.74%和53.52%。天然气销售是公司业务成本的第二大来源,报告期内,天然气业务成本分别为1,426,311.33万元、1,294,646.47万元、1,277,213.63万元和1,103,870.70万元。
2015年,公司售电业务营业成本下降365,373.23万元,降幅为11.80%,主要原因为公司发电量的下降以及上网电价的下调致使售电量下降。
2015年,公司燃料销售成本下降276,765.16万元,降幅为31.34%。该业务的成本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参股的顾北煤矿和山西麻家梁煤矿运转顺利,以及下属子公司宁波海运运输煤炭运力提升,使得公司对上游资源的控制力增强,有效节省了营业成本。
2015年,天然气业务成本减少131,664.86万元,减幅为9.23%,主要是由于受到天然气价格调控的影响,全年电厂用户购置天然气量由2014年的38.12亿立方米下降至30.99亿立方米。
2015年,物资销售业务的成本下降72,226.23万元,降幅为44.17%,其变化原因与收入下降原因一致,系公司转变经营策略,将重心转移至对内销售。
2015年,公司房地产销售板块营业成本上升261,287.49万元,涨幅为225.02%,主要系锦润公寓和海棠花苑二期等房地产项目的出售确认了相关的营业成本。
2016年,公司售电业务营业成本上涨163,663.20万元,涨幅为5.99%,主要原因为公司发电量的上涨致使售电量上升所致。
2016年,公司天然气业务成本减少17,432.84万元,减幅为1.35%,降幅较小。
2016年,公司煤炭及其他燃料销售营业成本为659,161.7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12.46%,较2015年增长8.71%,与燃料销售收入呈同比变动。
2016年,公司物资销售业务成本为74,766.74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1.41%,较2015年减少18.07%。公司其他物资销售主要为公司内部电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对外销售取得收入及因此产生的成本,由于发行人转变经营策略,该板块对内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因此对外销售收入与成本均有下降。
2016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成本为231,908.13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4.38%,较2015年有所减少。变动原因同收入下降原因一致。
2016年,公司工程结算业务成本为5,841.3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0.11%,较2015年有所下降。
2017年1-9月,发行人售电业务板块营业成本为2,749,794.35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53.52%。煤炭及其他燃料销售板块营业成本为683,811.6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13.31%。天然气销售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成本1,103,870.70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21.48%。物资销售业务板块成本为134,838.09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2.62%。房产销售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成本315,806.4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6.15%。工程结算板块主营业务成本6,996.51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0.14%。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基本与收入同步变动。
(3)营业毛利、营业毛利率水平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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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各明细毛利率=(各明细营业收入-各明细营业支出)/各明细营业收入
毛利占比=各明细毛利金额/毛利润金额
综合毛利率=Σ各明细毛利/Σ各明细营业收入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285,148.64万元、1,505,757.78万元、1,298,541.59万元和793,550.87万元,售电业务对毛利润的贡献比例分别为72.23%、76.39%、81.08%和67.25%,在报告期内始终处于公司各项业务板块毛利润贡献比例的最高值。
售电业务近年毛利率随着燃料价格变化有所波动。2015年,公司该板块毛利率由2014年的23.06%上升至29.63%,增幅为6.57%。2015年,尽管公司的区域用电增速放缓、上网电价下调致使营业收入下降3.56%,但由于煤炭市场低迷且公司自有码头运转顺利导致该业务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为11.80%,大于营业收入降幅,因此毛利率有所上升。2016年,该业务毛利率小幅下降至26.66%,主要原因系2016年下半年煤炭价格上涨,提高售电板块成本,使毛利率出现下降。2017年1-9月,发行人售电业务的毛利率为16.25%,较2016年末下降10.41%,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较大。从2015年12月末开始,受益于煤炭供给侧改革政策影响,动力煤主力合约结算价格一路上行,2017年1-9月,秦皇岛港口的动力煤主力合约结算价均价为717.00元/吨,较去年同期的573.00元/吨上涨25.13%,煤炭采购成本上升导致发行人2017年1-9月售电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大。
公司天然气销售板块,2015年和2016年开始受到气价下跌的影响,营业收入逐年减少,导致毛利率不断下降。2017年1-9月,受益于天然气销量上升以及管道利用率提升,公司天然气板块毛利率较去年全年小幅上涨2.48%。
公司燃料销售板块所销售燃料,其购进价和出售价均为基于市场价格的协议价。2014年受煤价下跌影响,毛利率在2.28%的低位。2015年,公司燃料销售板块毛利率上涨至9.33%,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的上游煤矿产量增加及控股港口运煤效率提升促使营业成本降低。公司该业务上游主要为自身参股的顾北煤矿和山西麻家梁煤矿,2015年两个煤矿运转顺利,在煤炭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分别完成煤产量366.52万吨和1,310万吨,同比涨幅分别为6.31%和11.02%,有效降低了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同时,宁波海运2015年全年累计运量4,082.95万吨,较2014年度增长1.31%。2016年,公司该业务毛利率为9.50%,与2015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司煤炭开采和煤炭中转码头平稳运行,煤炭运力保持稳定。2017年1-9月,公司该业务毛利率为8.17%,较去年变动较小。
公司所销售物资主要包括备品备件、成套设备、钻头、钢材、铝材、铜等,2014年该板块受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下跌的影响上升至16.47%,近年来受物资采购成本波动和销售价格下跌的影响,该板块的毛利率在近年来有所下降。2015年至2017年半年度由于改变经营策略,对外销售减少,转为内部销售,毛利率明显下降。
公司房地产业务近年在公司盈利中占比较小,随着前期销售项目逐步体现收入。2014年至2016年以及2017年1-9月,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9.34%、18.96%、17.76%和14.69%,2015年及2016年毛利率较2014年下降主要由于土地成本上升较快所致。
工程结算业务在公司盈利中占比很小,随着发行人转变经营策略,该板块对内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因此毛利率也逐年降低。2014-2016年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55.70%、52.60%和42.79%。2017年1-9月板块毛利率为20.66%。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技术服务、酒店餐饮服务、仓储物流服务、公路收费等,相关业务主要为以提供服务为主,毛利较高。
(4)主要销售客户及采购供应商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销售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绍兴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总金额为4,308,392.50万元,占2016年度营业收入6,588,720.95万元的65.39%,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及天然气供应,前五大客户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性。
2016年度,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贸易分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采购总金额为1,752,492.46万元,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天然气和煤炭的供应商。
2016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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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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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板块经营情况
(1)售电业务板块
2008年至今,公司电力板块收入增加明显,由2008年的292.00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94.87亿元。公司在电力生产领域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公司电力装机容量、发电量等硬性生产指标呈现稳健增长态势。作为浙江省最大的国有电力集团,发行人核心的电力生产业务主要集中在下属上市公司浙能电力。最近三年及一期,浙能电力营业收入分别为441.79亿元、396.88亿元、391.77亿元和375.84亿元,与发行人全部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62.69%、59.26%、59.46%和63.36%。
1)经营主体情况
公司售电业务板块经营主体如下:
公司售电业务板块经营主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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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告期内该业务主要经营主体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售电业务主要经营主体的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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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电业务下游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电力客户销售板块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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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价方式及结算方式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4]45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5]480号)以及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16年度浙江省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组织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浙电交[2016]1号),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电量纳入全省年度电力电力生产平衡,参与试点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发电量原则上从该企业年度计划发电量中扣除。直接交易的交易方式采用交易平台集中单一制竞价方式。交易价格按边际出清价格统一确定,中标发电企业按报价排序,从低到高分配交易电量,两家及以上所报价格为出清价格的,按所报电量比例分配电量。实施直接交易试点时,电网调度对试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有关电力设备的调度方式不变,交易方式原则上由电网企业分别与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行结算。发行人电力结算方式全部为银行划款方式,平均账期为1个月。
(2)燃料销售板块
发行人燃料销售板块主要是燃煤销售以及燃料运输业务。2014年至2017年三季度,公司该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903,783.61万元、668,824.94万元、728,321.71万元和744,675.3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2.75%、9.90%、11.05%和12.55%。
1)燃煤销售
燃煤销售业务主要为对内的电煤供应及对外的燃煤销售。公司煤炭流通贸易量从2003年的2,430.00万吨上升至2008年的3,693.00万吨。2009年,公司探索和实施煤炭板块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加大了煤炭流通贸易领域的开发管理力度。截至2016年末,煤炭贸易量约4,937.72万吨。电煤供给和电力产业相辅相成,对公司燃煤发电企业发展乃至浙江省能源安全战略均至关重要。目前,发行人已经成为浙江省电煤供应的主要企业。
公司历年煤炭交易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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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板块主要经营主体为子公司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为各主体统一采购后进行销售。公司煤炭业务主要供应商为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大型燃煤供应商,对其煤炭采购量占公司煤炭总采购量的50%以上,保障了燃煤供应的稳定性。2016年,除大部分对内销售满足浙能集团控股电厂生产能所需外,约22.25%为对外销售,主要销售对象包括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泰博坤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世德能源集团煤炭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潮州市亚太能源有限公司和泰德煤网股份有限公司等。2014年至2017年三季度,公司煤炭的采购量分别为6,328万吨、4,608万吨、5,034万吨和4,359.88万吨,销售量分别为5,787万吨、4,592万吨、4,938万吨和4,343.88万吨,其中对外销售量分别为2,076万吨、930万吨、916万吨和1,010.96万吨。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影响,2015年公司煤炭采购量同比减少27.18%,对外销售量也显著减少,降幅达55.20%;2016年煤炭市场有所回暖,公司煤炭采购量有所回升,同比增加7.53%,对外销售量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4年至2017年9月,公司燃煤销售量情况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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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销售的定价参考秦皇岛港挂牌价加上海运价格构成电煤的到厂价,各电厂在年初预付一个月左右的煤款,煤款按月结算,基本采用现金结算,销售主要面向浙能集团控股的电厂;外部销售参考市场定价,会先收取预付款,在检测报告出来后结算全部款项,主要采用现金结算,辅以T/T、票据结算,销售区域包括沿海地区及长江沿线。
2)燃料运输
煤炭码头中转业务主要来自公司子公司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经营的舟山六横煤炭中转码头。该码头于2009年6月正式运行,坐落于六横岛东北岸,其中煤炭中转码头一期工程为15万吨级、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各一个;装船泊位3.5万吨级、2万吨级、0.5万吨级各一个,年煤炭吞吐量为3,000万吨(其中进港1,500万吨,出港1,500万吨);另建3,000吨级施工码头并作为拟建电厂的重件码头、以及容量为310万吨的煤炭堆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能港口运营管理公司中转煤炭种类有48种,其中内部销售中转煤炭33种,市场销售中转煤15种。累计进港货物1,166.28万吨,同比减少4.24%。累计出港货物1,215.66万吨,同比减少0.95%。其中:煤炭中转进港总计1,166.28万吨,同比减少了4.24%;煤炭中转出港总计1,215.66万吨,同比减少了0.95%;其中:累计中转富兴煤炭进港总计699.33万吨,同比增长了5.52%。累计中转富兴煤炭出港总计699.53万吨,同比增长0.66%。累计中转市场煤炭进港总计466.95万吨,同比减少了15.88%;累计中转市场煤炭出港总计516.13万吨,同比减少了3.05%。
(3)天然气销售板块
近年来,由于国内成品油、原煤等相关能源价格的持续攀升,使天然气在各种能源的比价中逐渐占据优势,浙江省对天然气的需求也迅速膨胀。天然气产业作为本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作用正在快速提升。天然气产业是目前浙能集团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子公司浙江浙能燃气有限公司下属的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特许从事天然气建设和经营的企业,统一投资建设、运行管理省级天然气输气管网。公司天然气产业按照“依托上游、做实中游、开拓下游”的发展思路,稳步优化战略布局。在争取国内气源,跟踪落实国际LNG资源的同时,全面推进全省管网建设。此外,公司下属上虞、义乌、振能、缙云、安吉等子公司取得了当地的30年的城市特许经营权。
1)公司拥有管线情况
2009年底,公司建设的全长98.4公里的杭州—嘉兴输气管线提前实现全线贯通,已成功通气,“川气东送“顺利接入浙江,进一步增加了公司对全省天然气供应能力,并提高了公司对多气源的调配能力和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天然气规模效益逐步显现。
2015年随着金丽温天然气管道龙游支线等管道的开通,公司当年新增天然气管线5.5条,新增管线长度为172.22公里,浙江省省级天然气管道运营管理长度达939公里。
截至2016年末,公司运营的湖杭甬管道已全线通气,总长度约332公里。其中杭湖线全长81.50公里,目前主要用户为长兴、湖州、德清、杭州等城市、半山天然气发电厂及部分小型然气电厂;杭甬线全长239.26公里,目前主要用户为宁波、余姚、上虞、绍兴等城市用户和镇海炼化等大工业用户。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已投产的天然气管线长度为1,477.56公里,进入试运行阶段的管线104.30公里。
2)天然气价格情况
从气价来看,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年的“照付不议”合同,购气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售气价格由浙江省发改委决定。
3)最近三年公司天然气采购量及销售量情况
2014年,公司天然气业务累计购气量66.74亿立方米,累计售气量66.81亿立方米,2015年,公司天然气购气量62.58亿立方米,售气量62.23亿立方米,2016年,公司天然气购气量70.07亿立方米,售气量70.18亿立方米,购气量以及售气量虽有波动,总体呈增长态势。
2016年天然气公司累计售气量70.18亿立方米。按不同用户分类,城市用户(含CNG用户)2016年累计售气量38.16亿立方米。燃气电厂用户2016年累计售气量32.02亿立方米。
2016年度公司天然气销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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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板块
1)房地产基本情况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由下属的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长兴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绿城能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浙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的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为16.43亿元、46.57亿元和28.8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3%、6.59%和4.28%,由于房地产行业收入确认按照项目完工交付时点进行确认,因此该板块收入主要是随着项目完工交付的进度有所波动。
发行人房地产基本情况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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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经营情况
公司已开发的项目地段较好,公司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在承建重点工程中取得了丰富的适宜商业开发的土地资源,在获取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房地产业务受市场供需形势及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公司未来将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房地产开发进度。
发行人房地产开工、竣工和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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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项目情况
①已完工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已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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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土地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四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土地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
②在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2017年9月末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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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房地产业务在公司的业务中占比极小,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影响较小。③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土地储备计划。
公司所涉及的房地产项目符合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集团下属各房地产项目开发主体均具备相应资质;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未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公司经营诚信合法,未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未曾受到监管机构处分。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2014年至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1-9月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的数据、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以下分析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1-9月的财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15】004482号、大华审字【2016】005578号、大华审字【2017】0057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因此,本章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1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201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于本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一)2014年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长期股权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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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期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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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递延收益列报的影响
(追溯调整影响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期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递延收益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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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浙能财[2014]429号文件,自2014年7月1日起,富兴海运及通利航运对如下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按照未来适用法计算变更前后对于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富兴海运及通利航运会计估计变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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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石油新能源本年度发现2013年度少结转成本370,085.47元,在编制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期初所有者权益370,085.47元,其中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370,085.47元,调减存货370,085.47元。
(二)2015年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产)年度摊销额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明州高速聘请独立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并出具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交通量分析与预测报告》。明州高速自2015年1月1日起,根据调整后的预测特定年度标准车流量和未来经营期总标准车流量,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产)的摊销额进行调整。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2,445,638.51元。
(三)2016年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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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及所属子公司以前年度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使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类别和批次较多,将以前年度存货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重新计算成本无法实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准确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故本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
2、会计估计变更
依据本公司2016年12月5日下发的浙能财[2016]489号文件,长广集团、长广生物质对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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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未来适用法计算变更前后对于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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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1-9月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1-9月无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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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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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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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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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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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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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关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的说明
(一)公司2014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4年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12家,子公司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4年合并范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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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6家,子公司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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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5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5年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12家,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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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13家,减少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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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2014年9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4号,同意由发行人吸收合并重组长广集团。吸收合并单位包括长广集团、长兴长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长广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长广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苍山长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2: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浙江长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所持浙江长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55%股权,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经审计后账面数无偿划转给长广集团持有;根据2015年12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浙江长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45%股权的批复》,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浙江长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45%股权,按资产评估价协议转让给长广集团。
注3:根据浙国资产权[2015]67号《关于无偿划转省海港集团公司等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发行人代省政府以浙江浙能嘉兴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90%股权、浙江浙能洋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东港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6.15%股权、现金5,462,959,707.58元(已投入现金4,061,070,914.87元)注入省海港集团公司(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股权,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至省国资委。同时将省海港集团公司持有的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85%股权、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经审计的2014年年报权益净资产账面值,无偿划转给发行人。因上述划转,发行人本年度累计减少权益6,439,713,350.99元,依次冲减资本公积3,852,424,888.19元,盈余公积2,178,426,405.68元,未分配利润408,862,057.12。
(三)公司2016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6年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9家,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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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3家,减少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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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2017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2017年1-9月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11家,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年1-9月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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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1-9月合并范围子公司未出现减少。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下转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