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5月29日至2018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了债券收益率明显下行。经济增长方面,春节之后复工弱于往年,大宗商品库存高企,大宗商品价格回落,经济增长预期出现分歧。物价虽然在二月由于春节错位因素抬升,但猪肉价格大幅下挫,生产资料价格下行明显,整体通胀环境不构成担忧。资金面方面,年初以来流动性超预期宽松,货币政策没有边际上收紧,三月份美联储加息,中国央行跟随上调公开市场5BP,上调幅度符合市场预期。今年年初以来随着基本面和资金面预期的修复,债市收益率明显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债券配置继续按照期限匹配的策略,以高票息短久期信用债为底仓,控制组合杠杆成本,提升组合的静态收益水平。
展望二季度,我们判断债市可能在波折中缓慢下行。随着金融去杠杆的推进,去杠杆任务更加侧重于实体层面,我们认为后期债市关注焦点将回归经济基本面。而经济基本面方面,我们关注随着实体去杠杆和表外融资压缩,更多的融资转向表内,而表内信贷额度有限制,整体融资结构将呈现出“宽货币”+“紧信用”的组合,对债市形成支撑。同时,我们也关注到,随着人民币汇率的升值和贸易战局势的推进,2017年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出口将明显弱化。通胀方面,虽然今年CPI由于基数较低,整体的中枢较2017年有所提高,但PPI随着商品价格的回落,同时受到高基数影响,将明显回落,综合考虑物价因素将会比较平稳。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仍将采取期限匹配的高票息策略,控制融资成本,以期获取稳定的息差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1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9%。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基金中基金
6.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6.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交易或持有基金。
6.3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7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及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等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或者对基金产品的税收政策作出补充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8、《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9、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0.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A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A:
■
2、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2日至2018年3月31日)
1.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A
■
注:图示日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C
■
注:本基金自2015年11月19日起,开始销售C类份额,当日投资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2015年11月20日被确认并将有效份额登记在册。图示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经济增长数据受节假日等季节性因素影响,传递出较为复杂的信号,通胀数据在春节期间触及高位,随后猪肉价格在假期后出现回落,而工业品价格涨幅继续逐步趋缓。海外经济持续复苏和季节性因素的消退,带来进出口数据的超预期和三月PMI数据的反弹,与微观层面上钢材、水泥库存去化和耗煤增速的放缓形成对比。央行继续保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在三月美联储如期加息后,继续小幅跟随上调银行间利率,符合市场预期。银行间流动性在三月底整体较为平衡,呈现局部的结构性紧张态势,整体资金价格中枢小幅下行。股票市场则在海外市场回调、风险偏好摆动和流动性边际宽松等因素带动下,出现了风格切换。同期债券收益率在一月中后旬触及历史高点后,开启了一波下行,其中经济增长态势趋缓、美联储加息靴子落地、狭义流动性边际宽松等因素成为债券市场收益率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上证综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行4.18%和上行8.43%,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14BP至3.74%,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18BP到4.65%。
策略层面,本基金重点关注短久期信用债以及同业存单的配置价值,适度加大配置力度,同时保持组合流动性。积极关注新股发行动态,进行权益一级市场投资,同时也关注二级市场的投资机会,从各方面争取为持有人赚取回报。
展望2018年二季度,基本面在一季度的复杂分化或将逐步清晰,通胀在春节后的回落确定性虽高,但仍需关注原油走势和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预期变化,警惕中美贸易战升级带来的风险发酵。在货币政策“不松不紧”的基调下,短端利率或受益于狭义流动性改善维持中低位,但长端收益率的进一步下行需要基本面和政策面的进一步支持。我们将密切关注资管新规的落地实施、中美贸易摩擦发展、通胀预期变化、海外货币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市场的影响。股票方面,力争继续保持稳健、审慎投资,积极关注一级市场动态。债券方面,在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关注交易窗口,把握适度久期,同时继续关注信用风险。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1.16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9%;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1.15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9%。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基金中基金
6.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6.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交易或持有基金。
6.3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7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及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等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或者对基金产品的税收政策作出补充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0.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成长混合A:
■
2、交银成长混合H: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0月23日至2018年3月31日)
1.交银成长混合A
■
注:图示日期为2006年10月23日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成长混合H
■
注:本基金自2016年3月7日起,开始销售H类份额,当日投资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2016年3月8日被确认并将有效份额登记在册。图示日期为2016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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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中国经济平稳运行,海外经济复苏迹象明显。尽管二月份PMI数据低于市场预期,与中国经济相关的大宗商品,钢铁煤炭社会库存持续处于偏高水平,三月复工季节去化速度较慢,市场对周期性行业景气见顶预期越发强烈。贸易战的阴影也使得内外资本市场产生大幅动荡,但美联储依然处于加息进程中,海外经济整体依然处于复苏态势。整体来看,即使考虑到金融去杠杆的持续深化,基建和房地产投资边际动能趋于弱化,贸易战的影响短期难以消除,但国内经济增长韧性依然较强,新经济的投资动能持续回升,从高频数据来观察,国内大宗商品和股市对经济下滑已经过度担忧,整体价格水平依然处于扩张区间,短期难言见顶。
一季度本基金保持中性偏高的仓位水平。进入2018年以来,A股市场的风格大幅波动,从年初的大盘蓝筹的显著收益,到春节后创业板的逆袭,市场依然处于存量资金市场格局中,中小风格的股票经历长期的压制,估值上存在持续修复的可能。
我们预计2018年经济降速换挡,新经济的动能持续恢复。我们认为中观行业依然有很多变化值得重视。周期性行业中,上游液压件供给受限的工程机械的增长依然强劲,其增长的持续性超越过往的周期性经验,国内民用航空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依旧,驱动行业进入一个较长的景气上行周期。在新经济领域,快递行业进入2018年开始加速增长,互联网和云计算相关行业景气高涨。整体来看,2018年中观行业热点依然纷呈,预计周期性行业和新经济都会呈现较多投资机会。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末,交银成长混合A份额净值为3.872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05%;交银成长混合H份额净值为3.896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0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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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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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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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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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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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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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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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基金中基金
6.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6.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交易或持有基金。
6.3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7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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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及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等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或者对基金产品的税收政策作出补充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0.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