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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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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27版)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9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56,068,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产学研一体化,依靠先导式创新,以差异化产品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战略业务定位于“一点三线”(“一点”即聚焦装备制造,“三线”即工程装备、特种装备、航空装备),主要产品有地下工程装备、全系列挖掘机、现代凿岩设备、矿业装备、起重机械、液压元器件、军用工程机械和通用航空设备等,已创新研发出200多个规格型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高性能产品。

本公司属于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周期性非常明显,该行业景气度与国家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紧密相关。

从销售结算方式来看,行业采用的主要有四种方式,即全额付款、分期付款、按揭销售、融资租赁,其中本公司采用较多的为分期付款和按揭销售两种方式。本公司采取的按揭销售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由银行直接对公司的销售客户发放按揭贷款;另一类是由经销商向银行推荐公司担任按揭贷款担保人,由银行对从公司经销商处购买产品的客户发放按揭贷款。为进一步加快销售资金回笼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还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工程机械业

2017年,在投资恢复、制造业回暖以及全球贸易稳步增长的带动下,全球经济强劲增长。宏观经济“稳增长”带来的托底需求,以及产品周期性更新、“一带一路”、PPP项目落地等多重因素叠加,2017年中国工程机械市场复苏显著,高速增长态势持续“超预期”,五年调整与坚守,工程机械行业重回持续向上的发展通道。在全行业景气恢复的背景下,公司传统产业与新兴板块全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以“分析总结,再接再厉,实现企业发展的大跨越“为总体工作原则,秉承”一点三线“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提升市场地位,强化研发支撑,夯实平台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开端。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6,203,040.18元,同比增长98.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275,257.90元,同比增长142.49%。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战略布局显成效

“聚焦装备制造,工程装备、特种装备、航空装备三线发展”是公司“一点三线”的产业发展战略,2017年在这三大领域都取得较大进展。工程装备方面,公司子公司山河液压、无锡必克、山河矿装、中铁山河、中际山河,在管理、制造以及盈利能力等方面分别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为该板块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增长活力。特种装备方面,在多军种领域市场服务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海军工程大学、军事交通学院、华腾工业等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和企业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提前实现了公司制定的军用装备要在三年内实现非军工企业工兵类装备占有率第一的战略目标。聚焦特种装备的子公司山河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的设立为本战略业务的拓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航空装备方面,AVMAX公司的航空提供了扩展平台,山河科技无人机成功开拓了警用航空、公安消防为代表的行业市场。航空板块的国内外深度融合逐步加强,未来3-5年,航空板块将成为公司三大板块三足鼎立的重要一极。

二、技术创新与研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技术优势,释放先导式创新积淀的能量,为实现企业发展的“大跨越”助力。以“建平台、优技术、优产品”为研发目标,聚焦重点项目,强化经营体意识,实行研发人员绩效与效益直接挂钩;重视产品精品化,将产品综合性能做到行业领先水平,深入每一个细节,使技术性能优势切实转化为市场优势。2017年公司技术中心共完成重点项目39项,实现重点项目任务流、资金流同步考核的模式已初见成效。

三、市场开拓

在公司“一点三线”的战略业务中,对重点产品、重点业务进行拓展和突破,实现公司市场占率的跨越式发展。一是相对成熟的产品、相对有基础的业务要整合资源充分聚焦扩大销量,二是针对一些影响大、难度大的新产品、新业务要有选择地重点突破。报告期内,营销体系强化渠道建设,持续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团队建设,实施经营体管理、立体营销、高端营销、大客户营销等举措,取得了业绩与品牌双提升。国际营销继续发挥矩阵式管理模式,渠道开发和市场布局取得了有效进展,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针,2017年共开发国际新渠道18家,在一带一路热点国家柬埔寨、老挝成立子公司,实现本地化运营和现货销售,实施公司“走出去”的国际化进程。报告期,公司国际市场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0.84%(含AVMAX)。

四、大制造体系资源整合

实行大制造运营模式后,公司制造体系的四大核心指标---品质、成本、交期与柔性有了显著提升,通过制造资源的大整合、大调度,形成供应、生产、品管一体化,为制造柔性、产能提升、效率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夯实团队建设

持续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凝聚力与执行力,通过宣传与严格的考核大幅提升干部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完善干部选、用、育、考机制,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深化经营体管理,实现员工和企业共赢。

六、资本运作

公司在努力发展工程机械产业的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功能,通过外延并购及再融资等手段,扩展公司战略布局,加快公司产业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2017年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总额19.78亿元,并成功实施了募投项目Avmax Group Inc.第三期13.3%的股权交割工作,后续将在未来两年收购其剩余26.6%的股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得益于工程机械行业形势的回暖以及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公司的核心业务—工程机械板块的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实现大幅度增长。(2)实现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合并Avmax Group Inc.完整会计年度报表取得投资收益。(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2)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并追溯调整。

(3)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区分终止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增加山河智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本期处置AVMAX AIRCRAFT LEASING AFRICA INC.(AALAI)(非洲租赁公司)不再纳入本期合并。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4月19日18:00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全体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夏志宏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7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620.30万元,较上年涨幅为 98.14%;营业利润 28,358.53万元,比上年增加715.63%;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6,227.53万元,比上年增加142.49%。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 518,000.00 万元,同比2017年增长31.27%;营业利润 71,048.00万元,比2017年增加42,689.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927.96万元,同比2017年增长183.02 %。

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本次资产核销金额合计82,094,905.94元,影响利润4,894,379.93元。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提议,按照《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到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2017年12月31日全部股本1,056,068,465.00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将在本预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二个月内实施上述方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刚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完善公司冶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大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更好的发展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提议新增熊海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十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按揭、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保理业务等。授信期自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授信额度及条件以公司与具体授信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授信金额,并与具体授信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河航空产业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山河华翔通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通航”)95.65%的股权。因交易对手方之一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清华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山河智能参股的子公司。董事夏志宏先生为山河航空产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关联方子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此议案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夏志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宏观经营环境及市场变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同时参照了行业其他企业的会计估计政策作出的调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简历

张大庆先生,生于1977年11月,工学博士学历,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工程机械、军用装备的智能化研究工作,历任山河智能工程师、所长、副院长,现任山河智能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特种装备事业部总经理、共性技术研究院院长。目前主要担任的其他职务包括: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张大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经查询,张大庆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熊海琳女士,出生于1983年2月,专科学历。历任山河智能技术中心资料员、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熊海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经查询,熊海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19:30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欠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经销商与银行或外部融资租赁机构合作开展承兑、融资租赁、按揭贷款、保理授信业务担保等事项提供担保授信额度,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加剧,公司自收购Avmax Group Inc.股权后,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深化,公司运营资金外币使用占比增加,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外汇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据以下原则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外汇实际业务需求额度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七、授权事项

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通过外汇资金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营销业务

担保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授信业务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的营销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安全,2018年公司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经销商提供银行或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承兑、保兑仓、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按揭贷款、保理授信业务担保。

1、承兑、保兑仓、供应链金融及保理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使用,2018年度承兑等担保授信额度1.5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被担保方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外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终端客户或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使用,其中为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38亿元,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1.5亿元,2018年度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额度共计39.5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如被担保方为经销商的还需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外担保方式:回购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3、以上担保授信总额为41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7.66亿元的86.03%。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为终端客户、优质经营商2018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均纳入本议案所约定的担保范畴之内。

该事项获全体董事表决赞成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授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分为以下两类: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

2、被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认定为优质客户且经银行、外部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资信情况等,通过数据分析选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拥有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愿意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的优质经销商推荐给银行、外部融资租赁公司。

三、担保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根据银行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要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回购担保或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回购担保。

(二)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

(三)担保授信额度:2018年度担保授信额度共计41亿元。

2018年度承兑、保兑仓、供应链金融及保理业务担保授信额度1.5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

2018年度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额度共计39.5亿元,其中为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38亿元,为优质经销商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1.5亿元,在上述担保授信额度内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

(四)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提供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担保事项,被担保方除按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要求通过资信审查、签署购买合同、足额缴纳首期款等手续外,还必须将所购公司产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

针对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质经销商提供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担保授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管控,同时,明确防范措施,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授信管理与监督流程、业务运行与管理流程。包括:产品授信管理办法、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及授信监控原则、对外融资管理办法等;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每家经销商的授信及管控方案,监督经销商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经销商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如达到预警线,将介入督促处置风险,如经销商不积极处理,则停止其经销业务;

4、根据上述管控流程及要求,建立相应的信用授信业务风控流程及处理预案,如经销商涉及多产品线,由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协同。

5、由公司组织建立额度签约使用前的评审流程,在确认各产品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经销商已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的情况下由有权签字人统一对外签约。

(五)协议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提供担保授信,是为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安全。因承兑、保兑仓、供应链金融及保理业务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使用。按揭、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终端客户、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使用,针对银行按揭终端客户的担保要求终端客户以所购产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针对经销商的担保要求采取经销商签署反担保协议等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担保授信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授信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授信的意见

公司为提升市场占有率,协助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融资,促进销售的稳定增长,保证公司的现金流,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提供营销业务授信担保的事项,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授信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共计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亿元的46.16%,实际使用额度共计为人民币12.22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亿元的25.64%。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3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河航空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航空”)拟收购湖南华翔通航通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通航”)95.65%的股权(以现金2200万元按每股1.00元受让2200万股)。因交易对手方之一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清华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山河智能参股的子公司,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关联方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河航空的主营业务为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航空航天器修理;民用航空器维修;无人(飞)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的生产;无人(飞)机技术的开发;在互联网从事以下经营活动:无人(飞)机、航空运输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翔通航是公司关联方山河科技持股86.95%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工艺品销售;航空科技及航空史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航空器代管业务;空中广告、空中拍摄、使用限制类适航证的航空器从事私用飞机驾驶执照培训;个人娱乐飞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22日);飞机进出口业务;航空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控股的Avmax Group Inc.主营航空服务和航空运营,为履行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同时也是根据运营业务和制造业务的特点分业经营,山河科技将集中资源聚焦飞机和无人机等飞行器的研发与制造业务。经华翔通航股东会决议,山河科技及相关股东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华翔通航资产评估价值与实缴注册资本较低者为对价标准,将华翔通航的95.6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河航空,以避免同业竞争事宜。

二、交易对手方及关联方介绍

1、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9143020067078086X5,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科技园服饰二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何清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1,399.44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民用航空产品、游艇及其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广告宣传、工业设计;机械配件加工、修理;测绘航空摄影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25日);计算机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河科技股权结构:何清华先生占股权比例17.545%,山河智能占股权比例14.913%,其他股东合计持有股权67.542%,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山河科技董事长何清华先生是山河智能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4.79%的股权;是山河科技的董事长、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山河科技17.545%的股权。董事何毅先生为何清华先生之子。董事夏志宏先生为山河航空的总经理、山河科技的董事。山河科技为本公司关联公司。

2、其他交易对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山河航空对华翔通航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华翔通航通航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3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法定代表人:邹湘伏;

经营范围: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工艺品销售;航空科技及航空史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航空器代管业务;空中广告、空中拍摄、使用限制类适航证的航空器从事私用飞机驾驶执照培训;个人娱乐飞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22日);飞机进出口业务;航空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经湖南求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63.83万元;负债总额为-79.9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43.81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564.62万元,净利润为-392.00万元。

3、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翔通航股权结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

山河航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山河科技及其他股东持有的华翔通航95.65%股权,成为华翔通航的控股股东。本次收购以基准日的评估值与实缴注册资本较低者为依据确定华翔通航的价值。

经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华翔通航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309.38万元(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按孰低原则确认公司价值为2300.00万元人民币。据此计算,山河航空收购山河科技及其他股东持有的华翔通航95.65% 股权应支付的对价为现金2200万元。

华翔通航的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获得华翔通航股东会批准。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履行公司上市时有关“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同时也是根据航空产业自身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强化航空产业的战略部署。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收购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全资子公司山河航空拟收购华翔通航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有利于公司航空板块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河航空产业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南华翔通航通航有限公司股东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590005号)。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处理,现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原因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1)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交易事项,故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相关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证词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概况

1、应收账款,278户,金额80,582,690.50元。

2、其他应收款,526户,金额1,512,215.44元。

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死亡、注销(或破产)、相关偿债责任人及担保人已失联或经终审判决申请执行财产后,并连续催收已超三年仍无法回款或冻结资产的,相关偿债人及担保人列入失信名单;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拖回设备后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下,公司审核确认无法收回的。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减少2017年度利润4,894,379.93元。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