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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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3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安华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安靖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4,036,8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4683%(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12,326,0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970%)

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代理)股份41,714,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729%;

(2)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2,321,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54%。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54,03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1,710,80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2,326,0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未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新)》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同意41,714,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971%;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10,801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反对12,321,97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苑玲、罗郴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