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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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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8-44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日

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已于2018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5月2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5月2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时,13:00至15:00时。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日15:00至2018年5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金河路 66 号四川川投国际酒店一楼V8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提案

(1)《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8年度预算方案》

(8)《2018年度发展战略》

(9)《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审议完毕后,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3.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

五楼

联系人:胡军

电话:(028)6519 5245

传真:(028)6519 5291

邮政编码:610010

4. 注意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胡军

电话:(028)6519 5245

传真:(028)6519 529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5”,投票简称为“双马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5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注:上述议案,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 “×”,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请加盖骑缝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000935 证券代码: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8-45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

有限公司与Gold Booster Limited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4月19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与Gold Booster Limited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署后,和谐恒源控制的四川双马表决权为527,275,817股,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69.07%。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座2709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谢建平

乙方:Gold Booster Limited

地址: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hi Sing Ho

鉴于:

1. 截至本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COHC”)持有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35”,以下简称“四川双马”)133,952,761股,占四川双马全部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七点五五(17.55%)。

2. 根据2016年8月19日相关方签署之《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与IDG CHINA CAPITAL FUND III L.P.与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与拉法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全部已发行股份之100%之期权契据》(以下简称“期权协议”),自2018年4月8日起的六(6)个月内,IDG China Capital Fund III L.P.或IDG China Capital Fund III L.P.指定方应享有一项购买期权购买LCOHC全部已发行股份中百分之一百(100%)、且不存在任何质押或留置等转让限制条件的股份(合称“LCOHC期权”)。

3. 2018年4月18日,IDG China Capital Fund III L.P.发出转让通知(Assignment Notice),指定Gold Booster Limited 与Eternal Surge Limited共同享有后续认购LCOHC11,562,703股B类股股份的购买期权(根据LCOHC公司章程,其股份分为A类和B类,二者表决权相同),该等购买期权所对应的股份占LCOHC全部已发行股份的70%;上述权利转让已根据期权协议于2018年4月19日取得期权协议项下卖方Lafarge China Cement Limited的书面同意,且Gold Booster Limited与Eternal Surge Limited另于2018年4月19日就此向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发出行权通知(Exercise Notice)。

根据Gold Booster Limited与Eternal Surge Limited向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发出的行权通知(Exercise Notice),关于Gold Booster Limited和Eternal Surge Limited所能认购的LCOHC的B类股股份数,计算公式为:

(1)Gold Booster Limited将取得的LCOHC的B类股股份数=USD110,000,000元÷RMB65.55946730元(按照人民币计算的LCOHC每股单价)×基准汇率(其中“基准汇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在付款行为发生之日的前一个营业日对外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外汇牌价中间价);

(2)Eternal Surge Limited将取得的LCOHC的B类股股份数=11,562,703-Gold Booster Limited将取得的LCOHC的B类股股份数。

因此,Gold Booster Limited最终取得LCOHC股份将根据届时实际支付时基准汇率确定。在交割时,IDG China Capital Fund III L.P.或其指定方应当在扣除首付款后向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支付期权价格。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出具的《2018年4月1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美元兑人民币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1美元兑6.2832元人民币,Gold Booster Limited出资1.1亿美元获取的LCOHC股份比例按此汇率约为63.8229%,超过LCOHC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0%。

据此Gold Booster Limited将成为LCOHC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四川双马17.55%的股份。

Gold Booster Limited、和谐恒源协商一致同意:

自Gold Booster Limited取得LCOHC股份之日起,Gold Booster Limited将通过间接控制的四川双马17.55%的股份与和谐恒源在四川双马股东大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实施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下述具体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a)召集、召开和出席四川双马的股东大会会议;(b)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c)四川双马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d)四川双马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四川双马股东大会提案权。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协议外,本协议在Gold Booster Limited间接控制四川双马该等股份期间始终有效。

自LCOHC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30日内,Gold Booster Limited将促使LCOHC与和谐恒源直接签署关于四川双马17.5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一致行动协议。LCOHC与和谐恒源直接签署关于四川双马17.5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或一致行动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签署及LCOHC股份完成交割之后,和谐恒源控制的四川双马表决权为527,275,817股,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69.07%。

双方将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继续履行本协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与Gold Booster Limited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