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批复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批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49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核准日期为 2017年4月21日,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但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证公司与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完成债券首期发行,该批复到期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