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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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3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晗”),于2018年4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友邦”)的归还借款事项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实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新疆友邦占用公司资金如下表:

以上占用资金2018年3月27日已归还上海源晗3000万元,借款余额为33,000万元。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归还情况

2018年4月20日,新疆友邦向新疆浩源汇出141,751,917.81元,新疆浩源已确认收到141,751,917.81元(其中本金14,000万元,借款利息1,751,917.81元)。新疆友邦向上海源晗汇出191,933,068.49元(其中本金19,000万元,借款利息1,933,068.49元),由于跨行汇款和银行工作作息时间原因,该款项待下一工作日(2018年4月23日)进账确认。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新疆友邦将所有借款全部归还完毕。

三、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情况

上述新疆友邦向新疆浩源的还款已经确认进账,新疆友邦向上海源晗的还款已经汇出,但因银行工作作息时间原因收款银行未能及时提供进账回单。待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工作日出具收款方银行进账回单后,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意见

截至2018年4月20日,根据控股股东关联方新疆友邦出具的汇款凭证,公司已完成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清欠工作,妥善处理好了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本次违规占用资金,虽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下阶段,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治理结构,严格资金支付及合同审核流程及审批权限,切实加大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意见

2. 还款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