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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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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事项终止的公告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8-04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事项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许建成、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因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或“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将表决权委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许金和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兴业锂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锂能”)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金和、许建成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兴业锂能。【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将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引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参与和推动公司重整、接受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经许金和与兴业锂能协商,许金和与兴业锂能于2018年4月19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之终止协议》,一致同意终止《合作意向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4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许建成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建成因未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以短信、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截止2018年4月20日12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4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拟召开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会议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8-04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未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由于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公司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安排,兴业矿业将与公司共同监管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监督公司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所有对外销售收入的资金情况(目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已全面停工,公司2018年度主要营业收入将来自新能源板块子公司。),以保障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安全性。公司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自由度将受到一定限制。

鉴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面临的债务危机与退市风险,公司拟引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26)作为战略投资人参与和推动公司的重整,公司拟接受兴业矿业在2018年度向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目前,兴业矿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借款安排

1. 鉴于众和股份面临的债务危机与退市风险,众和股份拟引入兴业矿业作为战略投资人参与和推动众和股份的重整,兴业矿业拟通过众和股份重整成为众和股份的控股股东,兴业矿业同意向众和股份提供必要的财务资助、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推动众和股份纺织板块资产的剥离以及新能源板块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协助众和股份制定锂电新能源业务2018年度的经营方案与计划,延长业务产业链,完善业务布局,提升经济效益,使众和股份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化解众和股份的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

2. 基于上述原因,兴业矿业同意在2018年度向借款人,即众和股份及主要下属新能源板块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

3. 在借款最高额范围内,各借款人可按合理需要向兴业矿业申请借款,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在借款过程中,相关借款人应当按照兴业矿业的要求提供业务合同等资金使用相关资料,兴业矿业在审核确认相关资金用途后,与相关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相关资金由兴业矿业直接支付至专项用途最终收款账户。

(二) 借款的利息及还款安排、担保措施

1. 借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利息按照借款人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计算,即自兴业矿业向专项用途最终收款账户支付相关款项之日起计算,至借款人向兴业矿业偿还该等款项及利息之日为止(借款利息=借款本金金额×日利率×实际占用天数)。

2. 众和股份将新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众和股份新能源板块的所有对外销售业务(包括阿坝新能源相关锂盐产品、深圳天骄及其下属公司相关三元正极材料等产品、金鑫矿业相关锂精粉产品的销售业务)的全部对外销售合同应当约定,众和股份及相关下属公司委托结算公司向其客户结算并收取销售款项,所有销售收入资金应当全部支付至以结算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结算公司在取得销售收入资金后,众和股份及相关下属公司委托结算公司立即将该等资金直接支付给兴业矿业,用于代替借款人偿还兴业矿业提供的借款及利息,直至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 上述用于收取销售收入资金的以结算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应由兴业矿业和结算公司共同管理,结算公司与兴业矿业应共同办理共管账户的具体手续,该共管账户内的资金应分别由兴业矿业、结算公司共同确认且加盖兴业矿业、结算公司双方在银行的共管账户预留印鉴后方可对外支付。

4. 本次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或前述结算公司应当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至兴业矿业指定的账户。

5. 借款人同意就兴业矿业提供的借款提供以下担保措施:(1)厦门新能源以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深圳天骄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众和股份为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金鑫矿业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6. 为了保障兴业矿业向借款人提供的前述借款的资金安全,监督借款资金按约定运转,在众和股份董事会换届过程中,根据许金和先生出具的承诺函,许金和先生将提议对众和股份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众和股份董事会的人数将由5名增加至7名,在众和股份董事会换届时,将向股东大会提名2名兴业矿业推荐的人员作为众和股份董事候选人。

(三)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专项用于众和股份支付拖欠的员工费用、阿坝新能源锂盐加工业务在2018年度的正常经营、深圳天骄及其下属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业务在2018年度的正常经营、金鑫矿业锂矿矿山环保、安全、土地等矿山合规手续的完善及2018年度的正常经营。

三、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签署、款项支付、质押登记办理以及与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接受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兴业矿业为公司及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助于推动公司的重整,有助于满足公司下属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六、 特别说明

1、由于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公司与兴业矿业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安排,兴业矿业将与公司共同监管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即上述“结算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监督公司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所有对外销售收入的资金情况(目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已全面停工,公司2018年度主要营业收入将来自新能源板块子公司。),以保障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安全性。公司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自由度将受到一定限制。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8-05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未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由于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拟向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财务资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新能源”)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股权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兴业矿业拟在2018年度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公司拟为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金鑫矿业在本次财务资助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能源拟以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深圳天骄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的担保物、质押股权比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以众和股份、厦门新能源与兴业矿业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管理层全权处理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签署、质押登记办理等所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众和股份

众和股份2016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 阿坝新能源

阿坝新能源2016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深圳天骄

深圳天骄2016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 金鑫矿业

金鑫矿业2016年度经审计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 股权质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厦门新能源

被担保方:众和股份、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金鑫矿业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6亿元

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以厦门新能源与兴业矿业签署的相关质押合同为准。

(二) 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众和股份

被担保方: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金鑫矿业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6亿元

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以公司与兴业矿业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为准。

四、决策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兴业矿业为公司及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助于推动公司的重整,有助于满足公司下属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和厦门新能源为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将有利于公司重整的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作为本次财务资助的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62.95%股权、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49,649.88万元(不含本次拟担保的最高额6亿元财务资助),担保余额占2016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98.29%,公司对外提保的借款逾期合计金额为49,649.88万元,其中,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19,916.36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29,733.52万元。

公司拟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子公司逾期欠款,同时将通过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处置、重整等方式逐步清偿原有债务。

七、其他说明

由于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许建成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未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8年5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至2018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307室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2-5376599

传 真:0592-5376594 邮政编码:361022

3、登记办法: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5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0

(2)、投票简称:众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愿意表决。(请以 “√”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股东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5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因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由于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公司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安排,兴业矿业将与公司共同监管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监督公司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所有对外销售收入的资金情况(目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已全面停工,公司2018年度主要营业收入将来自新能源板块子公司。),以保障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安全性。公司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自由度将受到一定限制。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引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26)参与和推动公司重整、接受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收购新能源行业相关资产等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众和,证券代码:002070)自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鉴于前述重大事项尚在商洽中,2018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现将相关事项进展及公司股票复牌安排公告如下:

一、相关事项进展

1、关于接受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接受兴业矿业向公司及新能源板块相关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公告》】。

财务资助方兴业矿业董事会亦于2018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

该财务资助事项尚需经兴业矿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收购新能源行业相关资产

公司与拟购买标的资产甘肃大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各方尚在积极协商沟通中。

二、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鉴于前述情况,为保证广大投资者的交易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

三、相关说明

1、公司重整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尚未收到法院的受理裁定,公司重整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及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分别提交兴业矿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由于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公司与兴业矿业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安排,兴业矿业将与公司共同监管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监督公司新能源板块子公司所有对外销售收入的资金情况(目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已全面停工,公司2018年度主要营业收入将来自新能源板块子公司。),以保障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安全性。公司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自由度将受到一定限制。

5、公司将继续与新能源行业标的资产相关方进行协商,能否达成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前述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特别提示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关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测情况请参阅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以及2018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公告》和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快报》。】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