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9日,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郭庆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17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郝玉贵、舒华英、张国煊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合并口径,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90,995.05万元,比去年增长9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2.73万元,比去年增长100.36%。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027,335.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7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1,141,899.38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114,189.94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5,758,689.16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9,999,885.9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786,512.63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96,406,905.4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85,786,512.6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2000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2018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薪酬为5万元/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自发布至今,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批文进度、公司现状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并与保荐机构进行反复沟通,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9日,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君英女士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按合并口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合并口径,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90,995.05万元,比去年增长9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2.73万元,比去年增长100.36%。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027,335.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7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1,141,899.38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114,189.94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5,758,689.16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9,999,885.9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786,512.63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96,406,905.4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85,786,512.6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2000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2018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薪酬为5万元/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自发布至今,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批文进度、公司现状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并与保荐机构进行反复沟通,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等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考虑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对于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或股东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12,000万元)。相关议案已提交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收购事项的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自发布至今,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批文进度、公司现状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并与保荐机构进行反复沟通,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文件。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殷筱华女士,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保荐代表人陈波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2018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2018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五、议案八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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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9日,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联系电话:0571-8893970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71,投票简称:平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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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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