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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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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及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投资者仍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申购金额上限遵循本公司要求。

2.2自2018年5月2日起,本基金将继续对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如该申购业务上限发生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8年4月27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申购及转换转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2018年5月2日)起享有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购及转换转入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投资者在2018年4月27日赎回及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及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投资者仍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申购金额上限遵循本公司要求。

2.2自2018年5月2日起,本基金将继续对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如该申购业务上限发生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8年4月27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申购及转换转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2018年5月2日)起享有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购及转换转入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投资者在2018年4月27日赎回及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8年4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民财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当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正常对应业务时,投资者可在中民财富办理其对应业务。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民财富的有关规定。各基金的开放状态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咨询渠道

(一)中民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中民财富网站:www.cmiwm.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截至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金融”)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8年4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奕丰金融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当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正常对应业务时,投资者可在奕丰金融办理其对应业务。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奕丰金融的有关规定。各基金的开放状态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咨询渠道

(一)奕丰金融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奕丰金融网站:www.ifastps.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第五十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4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