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1、持有公司股份54,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的股东陈一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7,2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4%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持有公司股份23,9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的股东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鼎润天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1,9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69%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止2018年4月20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上述股东于2018年4月20日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一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12,1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68%,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 44.41%,减持后陈一仍持有公司股份42,3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57%。

截止本公告日,鼎润天成减持计划尚未实施,鼎润天成尚持有公司股份23,9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一和鼎润天成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日,陈一女士本次共减持公司股份12,1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68%,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 44.41%,股东鼎润天成未减持股份,都未超过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一、鼎润天成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及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陈一和鼎润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各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