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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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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8版)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号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8,861,07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汽车各类精密轴承、同步器、行星排、精密锻件等高精度、高可靠性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滚针轴承、滚子轴承、离合器分离轴承、轮毂轴承、同步器中间环、同步器、行星排、薄壁型圈环类精密锻件、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重卡车桥、轮毂、底盘等重要总成,是主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多年来与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商构建了稳固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在为客户提供产品、输出服务的同时,实现了与客户的共同成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2017年我国经济巩固、发展持稳中向好态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市场信心有所增强。由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各项政策的落实,以汽车、工程机械、通用机械为代表的各主机行业出现增长,加上国际市场出现回升态势,2017年我国轴承行业发展稳健。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的大趋势,给轴承工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国家利好政策指引下,行业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比工业发达国家,对照制造强国、轴承强国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企业在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向新兴产业领域聚集不够。公司产品在国内外汽车行业和轴承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质量和品牌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在面对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客户要求产品价格年降等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公司积极应对,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内部管理优化改善取得一定成效,总体营业收入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061.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3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年末在合并报表口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依据相关评估、审计报告,对相应商誉计提减值;(2)因公司产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制造成本增加;同时产品销售价格实施年降,导致毛利率下降;(3)新项目、新产品开发前期投入较大;(4)市场紧急增量导致销售费用(加急运输费用)增加;(5)报告期内获得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年度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大重点新项目与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于2017年3月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新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人员组成、专业分布和知识结构合理,新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专业有效工作,将对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持续技术创新加快转型升级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不断优化已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公司持续强化新品开发力度,在手动变速器平台项目、工业机器人轴承、自动变速器轴承、轮毂轴承单元、新能源汽车轴承、同步器、行星排等高精度、高性能产品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与进展。报告期内,公司与瑞典斯凯孚(SKF)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美洲、欧洲和亚洲汽车(含电动及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协同拓展海外市场;另外,公司正式获得一汽大众紧凑型SUV前、后轮毂轴承与三厢车前轮毂轴承的提名信、同时通过戴姆勒现场OSA审核,具体项目产品的研发试制及试验验证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2017年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方面成效显著,全年新增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共开展科研项目49项(其中跨年项目34项),产学研项目2项,获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汽车自动变速器推力轴承组件产业化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3、精益生产、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全员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扎实推进精益生产,减少生产过程浪费,强化质量控制,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4、完善公司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流程与规范;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重点项目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强化内部监督和管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克服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价格竞争激烈等多重外部困难,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在巩固现有成熟市场业务的同时,在新兴市场领域的业务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前期的市场投入及技术积累初见成效,未来成长可期。公司将坚决履行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保持在既有领域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聚焦高附加值的新兴产品领域,积极开拓海内外客户,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优化成本管控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表:

公司编制2017年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程上楠

2018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1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10人,董事王鸣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上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独立董事杨运杰先生提出辞职后补选鄂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增补鄂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描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辉、叶钦华、陈凯、杨运杰(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6,061.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31%。

公司在总结2017年经营情况并充分分析2018年整体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计划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在2017年基础上增长0~20%;2018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在2017年基础上增长200%~240%。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1,136,633.99元。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净利润的10%(即4,113,663.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522,856.52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股利14,070,304.82元,2017年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475,522.29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的资金需要及所处阶段,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数468,861,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377,221.52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亦不进行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用于公司经营周转。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程上楠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1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程上楠、CHENG XIAO SU、程上柏、吕忠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吕忠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由于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其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共3位股东拟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上述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为10,571,619股,公司拟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进行注销,同时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股份所获分红收益将赠送给公司。鉴于上述三位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99.53%的股份已被质押,如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公司完成上述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公司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吕忠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补偿义务主体(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按其与公司所签订之补偿协议和相关书面承诺,如期完成足额股份解质押及相关股份权益未受任何其它限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价、修订公司章程、确定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的具体方式、发出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的书面通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督促业绩补偿承诺方现金支付补偿价款的相关事宜。

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承诺人根据交易协议履行完毕2017年度业绩补偿义务承诺为止。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吕忠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补偿义务主体(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按其与公司所签订之补偿协议和相关书面承诺,如期完成足额股份解质押及相关股份权益未受任何其它限制的情况下,公司将以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进行注销1,057.1619万股。在该股份的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6,886.1076万元减资至45,828.9457万元,减资后需对《公司章程》涉及减少注册资本之第六条和第十八条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全部内容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1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蒋爱辉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和管理力度,严格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1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2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7,018,356.96元,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018,356.96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82,434.02元,相应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35,382,434.0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7年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572,129.75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87,758.92元,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14,927.00元,上述三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899,297.83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出具了报告号为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1009号的《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将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做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的过往表现及未来经营的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做出估计,计算出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为558,000,000.00元,与包括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591,387,254.66元比较后,计算确认商誉减值准备33,387,254.66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2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5,038,859.54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08,323.65元。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为30,249,203.66元。其中:汽车精密轴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28,339,753.23元,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909,450.43元。2017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47,673.63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5,288,063.2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55,997.2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8,491,965.2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0,000.00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存放资金;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存放资金。

(二)截至2017年12月3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划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增加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释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汽车精密轴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11,049,645.22元,超出承诺投资总额4,845,645.22元,超出投资总额部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该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介于项目认可及产品试验验证周期较长,暂未实现效益。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8)02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基于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467,183.41元。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销售、租赁厂房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5,543,086.44元。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上楠、CHENG XIAO SU、程上柏、吕忠诚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3、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三)2018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北环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何君正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箱、减速机、汽车车桥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即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预计201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9,886,800.00元。

(二)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北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吕超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向企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机构商务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化工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租赁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厂房,预计2018年全年房屋租赁金额合计4,185,090.00元。

(三)常州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常州市青龙街39号

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用运输车及其配件,解放、东风型汽车驾驶室及零部件、普通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的销售;二类汽车维修(大型汽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常州车辆有限公司厂房,常州车辆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预计201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177,237.72元。

(四)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常州市青龙西路3号

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载马挂车、旅居挂车、运马车、旅居车及厢式结构专用汽车、特种结构专用汽车的制造与销售;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厂房,预计2018年全年房屋租赁金额合计293,958.72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了相应的交易合同或者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或者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8年预计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向天津天海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向常州车辆有限公司、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或者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