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69 证券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26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6,513,6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秉承“做最贴近客户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的理念,致力于通过提供智慧供应链服务,创新性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工作流在内的供应链改进方案并协助其执行,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及优化、采购分销、库存管理、资金结算、通关物流以及信息系统配套支持等诸多环节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行业及医疗器械行业,在继续深耕供应链服务的同时,公司结合现有主要业务,向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领域延展,未来将通过内生增长和并购等方式积极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如下:
1、ICT领域B2B服务平台
B2B是符合ICT领域客户需求的服务平台,可以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最大程度的满足客户对信息等环节的把控。公司依托ICT领域B2B服务平台,保证与客户的近距离的沟通,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促进供应链管理领域的不断创新。
2、医疗事业服务平台
基于对医疗行业的深刻理解和精准的判断,公司以信誉度高且行业内实力较高的国内医院或医疗机构为主要客户,凭借成熟的医疗器械供应链体系,整合医疗资源,为更多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融资租赁服务平台
公司凭借多年在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积累的经验及优势,延伸业务链,战略布局医疗器械融资租赁领域,将融资租赁与现有主营业务相结合,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资金支付需求,进而完善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推动主业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
4、跨境电商服务平台
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成长带来市场、产品、消费人群等的新变化,公司凭借最擅长的供应链管理方案能力,充分利用前海自贸区的区位优势及政策优势,为客户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提供供应链方案设计,进出口通关,海外采购分销,海外及保税区仓储、集运、配送,信息技术支持等现代物流服务。
5、全球交付平台
加快国内国外交付中心的网点布局,提升公司整体规模,打造“人才﹢服务﹢运营”的完整产业链,为公司未来全球交付平台发展打下坚实、良好基础。
(二)、主要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
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发展较晚,由于国外供应链管理巨头对中国内地市场需求及生产资源的掌握和了解较本土企业存在劣势,导致国际供应链管理领先企业在中国内地市场的竞争优势并不突出。未来供应链管理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国内产业格局变迁来看,消费驱动时代即将来临,这将带来生产订单多次少量化、消费端向生产端信息传递扭曲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均需要更加高效的物流体系及精细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来支撑。供应链概念是传统物移理念的升级,将物流划为供应链的一部分,综合考虑整体供应链条的效率及成本。其将为企业带来信息归集及成本优势,将是未来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国内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特别在ICT行业与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随着公司的长足发展,涉猎范围也越来越广,现已包括传统ICT与医疗B2B服务、跨境电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全球交付平台等业务板块,已成为国内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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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业务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做最贴近客户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的理念,始终以提供中立、专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为导向,不断丰富和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持续提升供应链管理的服务品质与水平,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2017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总体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80,662,496.25元,同比增长49.67%;实现营业利润82,335,400.24元,同比下降62.09%;实现利润总额81,925,152.89元,同比下降63.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47,002.58元,同比下降64.25%。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开展的工作:
1、深耕ICT行业与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业务,稳步发展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及跨境电商业务
ICT行业与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一直是公司的重点发展战略,公司围绕客户及行业的发展及需求,不断丰富和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公司持续拓展ICT行业与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服务品质得到有效提升,业务量实现较大增长,进一步加强公司在行业内重要地位。同时,公司积极稳健推进融资租赁业务及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资本市场业务及公司治理
(1)、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提升和完善数据风控能力,公司战略性投资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可期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鉴于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运用股权激励等工具,对核心管理层与技术人员提出以公司利润指标优秀成长作为业绩达成条件,全面提升核心骨干的工作激情,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也为公司开展新兴业务提供了有效的人才储备机制。
(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开展“蓝天行动2017”专项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深圳证监局开展的投资者保护活动,积极落实各项要求,认真记录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2017年度“蓝天行动”计划总结。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路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24.70万元,上年同期19,090.84万元,同比下降64.25%。主要系公司对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整体计提坏账80%,计提总金额为14,540.66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公告编号:2018-024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10: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2人(其中董事长陈书智先生、董事何帆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赵野先生、董事张云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力。独立董事:董玮、潘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张云女士为主持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玮先生、潘斌先生、傅冠强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云女士向董事会汇报了2017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18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118号《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总额为13,975,327,766.9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0,847,960.28元,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47,002.58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合并口径,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380,662,496.25元,同比增长49.67%;实现营业利润82,335,400.24元,同比下降62.09%;实现利润总额81,925,152.89元,同比下降63.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47,002.58元,同比下降64.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董事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建议公司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2018年不在公司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董事长2018年领取董事薪酬不超过140万元;公司监事2018年均不在公司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2、建议公司2018年度各独立董事薪酬均为8万元。
3、建议公司总经理2018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不超过80万元;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8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不超过70万元。若存在同一人员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高管职位,则薪酬标准以二者中孰高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鉴于公司2017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6,513,6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2,424,949.06元。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25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明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合并口径,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380,662,496.25元,同比增长49.67%;实现营业利润82,335,400.24元,同比下降62.09%;实现利润总额81,925,152.89元,同比下降63.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47,002.58元,同比下降64.25%。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董事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建议公司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2018年不在公司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董事长2018年领取董事薪酬不超过140万元;公司监事2018年均不在公司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2、建议公司2018年度各独立董事薪酬均为8万元。
3、建议公司总经理2018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不超过80万元;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8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不超过70万元。若存在同一人员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高管职位,则薪酬标准以二者中孰高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6,513,6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2,424,949.06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公告编号:2018-02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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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17年10月19日到2018年4月20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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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意向的情况如下: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限售股解禁情况(即2017年10月19日到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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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六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即2018年4月20日到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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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29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14:00
(下转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