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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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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14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20,171,2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聚焦于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机器人与运动控制系统类产品、电梯控制类产品以及节能与工业传动类产品。

(1)机器人与运动控制系统类产品

目前,公司现拥有多关节工业机器人、SCARA机器人系列产品、机器人专用控制器、机器人专用伺服驱动器及驱控一体机、运动控制器/卡、总线及脉冲型各类通用交流伺服系统、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等。广泛用于3C、白电、汽车零部件、食品饮料、金属加工等行业。

(2)电梯控制类产品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为国内领先的电梯控制系统配套供应商,为电梯整梯厂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主要涵括电梯控制成套系统、电梯智能化微机控制板、电梯操纵箱、电梯召唤箱等。依托多年在该行业的深耕细作,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完善的服务体系、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与美国奥的斯、芬兰通力、瑞士迅达、德国蒂森克虏伯等全球前四大电梯整机厂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电梯控制类产品种类齐全,主要产品先后被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重点新产品”等称号。

(3)节能与工业传动类产品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并生产了包括电梯变频器在内的各类高低压工业变频器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生产制造领域,包括电梯、起重、港口机械、橡塑、冶金、矿山、电力、市政、水泥、包装印刷、空压机、机床等行业,具有节能、改善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实现自动控制等功能。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可以分为自主生产和渠道销售两大类,其中自主生产模式主要适用于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工程应用产品和非工程应用产品。非工程应用产品包括电梯控制系统产品、节能及工业传动类产品、运动控制系统产品以及机器人本体。渠道销售模式适用于公司分销的日本松下品牌的伺服系统产品和其他日本及欧洲品牌的精密减速机产品。各类业务模式情况如下:

1、自主生产模式

(1)非工程应用产品

① 采购模式

采用订单采购模式,公司按照最低库存、生产计划和客户订单情况进行采购。

公司将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分类,重要原材料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公司会提前进行一定的备货。而较易采购的原材料,则根据订单的需求随时在市场上进行采购。

② 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即根据客户的订单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公司的产品大多需要基础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的支持,软件均由研发部门自主开发、设计。

③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客户较为依赖公司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因此均采用直接销售给客户的方式。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信息收集,锁定目标客户、确定产品方案等取得客户订单,并最终生产销售。

(2)工程应用产品

公司工程应用产品主要指子公司晓奥享荣的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

① 采购模式

晓奥享荣主要根据客户合同订单的内容,基于原材料清单进行采购。原材料采购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根据采购指令采购部门启动相关询价流程,从供应商目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议价,对质量、价格、交货期的综合评比,得出相关结果下单。

② 生产模式

晓奥享荣采用矩阵式的生产管理模式,相关部门进行协同作业。生产分为方案设计、生产、调试、客户现场交付等阶段。项目经理作为整个合同订单的管理者,负责在生产每个阶段与公司各个相关部门协调和进度管理。

③ 销售模式

晓奥享荣的主要客户是汽车整车或零部件生产厂商,客户主要采取招标流程选择供应商,在此过程中主要考量供应商的业务能力,如设计能力、采购能力、加工能力等,同时会对供应商过往业绩有较高的要求。

晓奥享荣的销售部门和规划部门共同负责客户开发,根据客户需求,依托自身的模块化产品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销售部门主要保持与各汽车生产厂商之间的联系,从客户的产品计划与车型升级改造等方面发现客户需求并参与投标。在投标过程中,规划部门负责整个技术方案的支持,基于客户要求,结合晓奥享荣的技术完善方案,通过高质量的技术方案得到客户的认可;同时销售部门根据有效的成本控制完成商务报价从而获得订单。

2、渠道销售

公司渠道销售产品指子公司会通科技分销的伺服系统产品和少量伺服用精密减速机产品。

(1)采购模式

对于常规产品,会通科技根据下游客户的销售预测、历史销售经验及安全库存情况,提前将销售预测情况告知上游厂商,之后结合市场的需求情况进行进一步修正,并正式与厂商确认订单,厂商进行排产。厂商生产完毕后,直接发货至会通科技的仓库。

对于客户较为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或会通科技备货不足的产品,会通科技直接向厂商下达订单,厂商生产完毕后,直接发货至会通科技的仓库。

(2)销售模式

会通科技的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装备、包装、印刷、轻工机械、金属加工、纺织机械等行业的数控设备以及工业机器人的生产商。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客户发展阶段、售前准备阶段、联系客户阶段、形成销售意向阶段、销售合同签订及交收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近年来,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各项产业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在国务院、工信部、科技部出台的关于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发展规划中,均强调要大力推进智能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关键执行和传动零部件的开发和产业化,开展基于机器人的自动化成形与加工装备生产线、自动化仓储与分拣系统以及数字化车间等一批典型标志性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对设备制造的工艺和产品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客观上加大了设备制造业对机器人、运动控制系统产品以及工业节能传动类产品的需求。因此,行业正面临着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把握自身发展优势,确立了在国内机器人与运动控制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坚定地依托自主创新结合市场应用导向研发,深化工业机器人产业化的重点行业与区域,加快运动控制与工业机器人从“关键核心部件—本体—工程应用-远程信息化”的全产业链发展,在运动控制与工业机器人业务领域继续实现高速增长。公司的核心产品——自产机器人本体销售数量取得了可喜成果,年初确定的“总体营业收入力争突破30亿元,来自机器人与运动控制产品业务的营业收入力争突破20亿元,自产机器人本体销量力争“翻一番”的经营目标超额实现。

虽然公司在机器人与运动控制类产品业务方面取得了发展成果,但传统的电梯控制及驱动系统业务则受转型、调整的宏观经济和整合的电梯行业形势影响,导致盈利水平降低。同时,运动控制与工业机器人不断投入的研发及市场布局,以及公司实施可转债项目等财务费用的增加,导致公司2017年的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4亿元,比上年度增长24.83%;实现营业利润20,090万元,同比增长21.13%;利润总额20,163万元,同比下降9.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7万元,同比下降19.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财务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其中: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财务附注各相关项目中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6月12日签署了《关于杭州之山智控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40,500万元收购王刚志和马晓伟合计持有的之山智控100%股权。因此将其纳入2017年度报告合并范围。

2、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李飞鹏、林明和、余建成及深圳市博唯欣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上海涌硕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2017年度报告合并范围。

3、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资设立生产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及晓奥享荣控股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晓奥享荣全资子公司上海晓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晓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2017年度报告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纪翌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1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10: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7年度会计报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5,620,981.15元人民币,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20,171,2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3,411,984.98元。本次分配后,尚有未分配利润302,208,996.17元人民币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已分别就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提交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在充分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2017年度未发生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17年度亦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等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提交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纪德法、袁忠民、蔡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2: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用追溯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务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其中: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田苗先生、原红旗先生、刘奕华先生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北科良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良辰”)以及SIGRINER AUTOMATION (MFG)SDN. BHD(以下简称:“SIGRINER AUTOMATION”)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1、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公司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2017年度公司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1.76万元。预计2018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2017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07.60万元。预计2018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纪德法先生、袁忠民先生和蔡亮先生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北科良辰

(1)基本情况

(2)经营状况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北科良辰的35%股权,且公司董事纪德法先生、副董事长袁忠民先生出任北科良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北科良辰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北科良辰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关联方SIGRINER AUTOMATION

(1)基本情况

(2)经营状况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SIGRINER AUTOMATION的50%股权,且公司董事、总经理蔡亮先生担任SIGRINER AUTOMATION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SIGRINER AUTOMATION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SIGRINER AUTOMATION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北科良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鉴于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本公司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本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拟与北科良辰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采购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8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公司将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北科良辰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SIGRINER AUTOMATION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拟与SIGRINER AUTOMATION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销售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8年度本公司因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将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预计的2018年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公告编号:临2018-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2018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8,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号)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250.5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920,977.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84,72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6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理财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授权事项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15:00至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截至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田苗、原红旗、刘奕华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8年5月23日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86-21-52383315。

(3)会议传真:86-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