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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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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系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厦府〔1995〕综230号)于1995年11月8日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集团。作为保税区开发建设、内外融资、债权债务的主体,具体负责象屿保税区的开发建设和国有资产的经营运作及其保值增值,并为区内企业提供社会化、系列化服务。

1995年11月28日,象屿集团取得厦门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38亿元。

2005年7月1日,根据《关于将保税区二期投资3.5亿元转为对象屿集团增资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05〕22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1.38亿元增至4.88亿元,均系现金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05)第119号”的验资报告。

2007年12月19日,根据《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国家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07〕66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4.88亿元增至7.21亿元,均系现金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07)第296号”的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4日,根据《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10〕92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7.21亿元增至9.658亿元,均系现金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0)第250号”的验资报告。

2011年8月29日,象屿集团旗下子公司象屿股份(600057)成功借壳ST夏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年9月24日,根据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厦中兴会验字〔2012〕第139号),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金额11,589.00万元,其中货币现金5,820.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5,769.00万元,至此,象屿集团注册资本增至10.8169亿元。

2013年12月13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13〕127号),象屿集团注册资本从10.8169亿元增至13.097313亿元,其中财政拨付资金1.5亿元,2012年度上缴国有资本收益7,804.13万元返还增资。此次增资由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3)第064号”的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25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批复(厦保税委综[2013]121号),象屿集团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

2013年12月25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批复(厦保税委综[2013]121号),象屿集团注册地址由“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象兴四路21号银盛大厦9楼”变更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2014年7月16日、8月28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厦保税委综[2014]79号”、“厦保税委综[2014]104号”、“厦保税委综[2014]134号”文件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两次认缴新增资本金共计8,029.74万元,均系发行人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返还,至此,象屿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39,002.87万元。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4)第045号”的验资报告。

2015年7月29日、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0日,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厦保税委综[2015]69号”、“厦保税委综[2016]6号”、“厦自贸委[2016]8号”文件与厦门市财政局“厦财企指[2015]7号”、“厦财企指[2015]19号”文件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三次认缴新增资本金共计17,587.96万元,系发行人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返还4,087.96万元及国有资本金新增投入1.35亿元,至此,象屿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56,590.83万元。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6)第011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厦保税委综[2016]16号”文件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唯一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新增资本金共计1,000万元,至此,象屿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57,590.83万元。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厦中兴会验字(2016)第05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无其他变化。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系厦门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厦门市国资委为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为100%,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厦门市国资委对发行人实缴出资额157,590.83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内部结构设置

发行人作为厦门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投资的资产经营一体化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经营决策体系。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设5-13名董事,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职工代表1名。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设5名监事。公司设总经理1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本部内部机构设置图

公司内设党委办公室等17个部门。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249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1家,控股子公司131家,参股公司57家,其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为28家。详见下表: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57家参股公司,其中持股比例30%以上且权益余额高于500万元主要参股公司如下表所示: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厦门市国资委的全资企业,是代表厦门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厦门国资委作为履行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除控制象屿集团之外,主要还控制了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各个企业主业突出,相互之间分工明确,在厦门市乃至福建省具有很高的市场地位。

(二)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注:

1、原监事陈淑珠因职务调整已辞去发行人监事职务,发行人现空缺监事1名,目前监事缺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会在适时补选监事。

2、监事会成员中,陈伟彬、曾仰峰为职工监事。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人员简历

张水利先生,52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象屿股份董事长,1985年2月至1990年1月任同安大嶝农行营业所会计、同安新圩农行营业所会计;1990年2月至1994年5月任厦门银城企业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1994年6月加入象屿集团,历任厦门象屿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象屿宝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总经理、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

王晓健先生,44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副董事长、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副行长、厦门分行办公室主任。

陈方先生,54岁,博士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历任福建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福建省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裁;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

廖世泽先生,49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副总裁、董事、象屿金控董事长,历任象屿集团外派财务经理、计财部副经理、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象屿集团总裁助理。

陈伟滨先生,48岁,大专学历,现任象屿集团董事、象屿金控总经理,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厦门特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常务副总;象屿典当总经理、象屿担保总经理、象屿金控常务副总经理。

2、监事人员简历

詹天才先生,60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监事会主席、中共厦门市委国资工委副书记、市纪委国资工委书记,历任福建省同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委象屿保税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伟彬先生,64岁,大专学历,现任象屿集团职工监事。历任思明区教育系统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学区共青团支部书记、区教育系统团总支副书记;厦门团市委学校部负责人、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支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团市委常委;象屿集团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等职。

赖蓉华女士,42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监事、自贸区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副调研员。

曾仰峰先生,44岁,研究生学历,现任象屿集团职工监事、纪检副书记、总裁助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历任厦门华粮进出口公司业务员;象屿集团综合贸易部、贸易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办公室职员、风险控制中心总经理兼法律事务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邵蕰默先生,48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历任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干事、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宣传部科员、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学校部副处级干事、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宣传部部长、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常委;厦门市贸促会对外联络处处长/对外联络部部长/党组成员、厦门市贸促会秘书长兼对外联络部部长、秘书长。

陈方先生,54岁,博士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历任福建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福建省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裁;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

廖世泽先生,49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副总裁、董事、象屿金控董事长,历任象屿集团外派财务经理、计财部副经理、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象屿集团总裁助理。

刘信平先生,男,55岁,研究生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副总裁、金象生化董事长、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福建机器厂设计科职员;厦门农业机械公司总经理;象屿集团投资管理部经理、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代码头总经理。

林俊杰先生,男,44岁,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副总裁,历任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业务主办、副经理;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许振龙先生,男,47岁,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象屿集团纪委书记,历任厦门市监察局办公室办事员;厦门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事员、厦门市纪委办公厅行政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厦门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检察员;厦门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厦门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副董事长王晓健同时兼任厦门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权及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3、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4、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5、从事实业投资;6、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权转让;7、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8、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9、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10、装卸搬运;11、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2、国内货运代理;13、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14、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15、镍钴冶炼;16、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

(二)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公司为厦门市首家实行资产经营一体化试点的国有企业集团,是厦门国有几大集团之一,是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的龙头企业,是厦门象屿保税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发运营服务商。多年来因势而变,顺势而行,在坚持服务企业成长、服务社会发展的同时,发展成为以供应链管理及流通服务、房地产、类金融服务及股权投资、区域开发运营等为核心产业的国有企业集团。

公司成立至今已经形成了物流供应链(含贸易及物流)、房地产、类金融及其他三大业务板块,旗下以现代供应链物流服务业为主营业务的象屿股份已于2011年8月29日在上交所成功重组上市。其中:以供应链为主营业务的象屿股份围绕供应链管理与流通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坚持“立足供应链,服务产业链”的经营宗旨,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实现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的有效互动,在原有的五大核心产品供应链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提炼,构筑形成农副产品供应链、金属材料及矿产品供应链、能源化工供应链、机电产品、民生物资供应链的“3+X”供应链服务体系。象屿地产主营商品房销售,深耕长三角地区,市场份额与品牌价值提升明显,2014-2016连续3年进入全国百强房企行列;类金融板块立足产融结合,服务实业发展,打造象屿金融生态圈,着力推进资金业务、资产经营、资本运作,逐步开展互联网金融、金融经纪和自贸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中小企业金融、产业金融、投行金融、同业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同时市政工程建设、自贸区项目开发运营、互联网创新产业等其他行业也在逐步发展中。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上看,物流供应链板块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物流供应链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2.74%、91.33%、96.07%和95.50%;另一方面,2014-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房地产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55%、8.02%、3.11%和3.00%;类金融及其他板块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占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1%、0.65%、0.82%和1.50%,占比很小,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较小。

从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上看,2014-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物流供应链板块成本呈一定的波动性,主要由于近年来物流供应链板块的转型升级,由2014年的94.28%上升至2016年的97.82%,2017年1-9月为96.33%;房地产板块成本由2014年的5.26%下降至2016年的1.70%,2017年1-9月为2.62%;报告期内,类金融及其他板块成本占比不超过1.5%,对整体成本构成影响较小。

2014-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25.90亿元、35.61亿元、63.56亿元和44.43亿元,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物流供应链板块和房地产板块是毛利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两项业务营业毛利润合计占比为94.36%、92.24%、92.88%和83.83%。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三)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目前发行人行业排名情况如下:中国企业500强第207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74名、国家AAAAA级物流企业、厦门服务企业100强第3名、厦门百强企业第3名、海关审价绿色通道企业、中国对外贸易信用AAA级企业、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2、发行人竞争优势

象屿集团是厦门象屿保税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发运营服务商。经过十几年的培育和发展,象屿集团在贸易、物流等行业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1)地域经济优势

公司所在的厦门地处福建省东南部,台湾海峡西岸,与台湾隔海相望。厦门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是国家计划单列市,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并拥有地方立法权。厦门经济发达,2009年中国城市人均GDP排名中,厦门名列全国第十四,福建省第一。厦门也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在2006年世界银行公布的《政府治理、投资环境与和谐社会—中国120个城市竞争力的提升》报告中获“金牌城市”称号,在2009年“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厦门名列第二十三位,开放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七,环境竞争力位居全国第六,基础设施竞争力位居全国第十。厦门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国际招商口岸和对台贸易口岸,是外商投资的热点城市。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地理位置,将为以贸易、物流、地产为主业的象屿集团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2)区域战略优势

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范围涵盖厦门、平潭、福州三个片区。其中厦门片区面积最大,总面积43.78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和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区域。

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区域——中央商务区,作为厦门岛内唯一的自由贸易园区,离城市经济、文化、生活圈最近的核心区域,中央商务区将凝聚城市最高价值所在,这里将被打造成现代厦门最具特色、最具活力、最具前景的区域。公司作为核心区龙头企业,将在改革浪潮中先行先试,继续担当区域开发的先行者和体制变革的排头兵,充分发挥象屿集团作为区域开发运营商、平台整合发展商和供应链综合服务商的功能作用,在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和区域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寻求自身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3)独特的经营模式

公司在长期探索中,逐渐形成了采购供应业务——物流平台——物流能力三位一体、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独特业务模式。以大宗商品采购供应平台和物流平台建设为基础,汇聚渠道资源与物流资源,依托多年来在大宗商品采购供应行业中的品牌优势、资金信用优势和经营规模优势,打造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集成平台,吸引上下游优质企业汇集在这一平台下,进行商流、信息流交汇对接。

通过在关键物流节点开发建设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码头等物流平台,汇聚了非公司自身所有的仓库、堆场、运输车辆、船舶等社会物流资源。凭借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形成的物流需求,通过策划及整合,优化第三方物流服务解决方案。

通过向上下游渠道的延伸与整合,公司作为流通服务商,有效地减少了大宗商品流通中无法实现增值功能的环节,降低了商品流通中的交易成本。进而利用强大的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提升采购供应业务的运营水平,实现物流增值服务与采购供应业务的协同优势。

(4)内部管控优势

公司奉行“风险第一、利润第二、规模第三”的经营宗旨,实施四方一致(购货方、付款方、收货方、发票方)、四权分立、款到发货等管理措施,建立了以货权管理为中心,结合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客户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由业务部门、单证、物流、财务及稽核部共同防控风险,业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主动提醒、跟踪与落实,确保资产安全运营。

(5)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良好声誉,优势产品如化工原料、农产品和金属材料等产品的经营在国内外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多年来一直稳定地排名于全国进出口500强之中,在本地乃至全国都有良好的声誉。另外,公司凭借业务实力与行业口碑,与若干银行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成为其总行级客户,融资能力出众。

(四)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物流供应链板块

物流供应链板块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大的业务板块,近三年占比均超过90%。其中,2016年该板块收入为1190.6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6.07%。发行人的物流供应链板块涉及大宗商品贸易及物流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大宗商品采购供应

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一直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发行人最早从事的产业之一,其主要通过发行人子公司象屿股份及象屿股份控股的子公司作为区域经营平台,形成以厦门、上海、广州、天津、青岛、重庆、张家港等城市为中心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和战略布局,与诸多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广泛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原有的五大核心产品供应链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提炼,构筑形成农副产品供应链、金属材料及矿产品供应链、能源化工供应链、机电产品、民生物资供应链的“3+X”供应链服务体系,并向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适当延伸,逐步培育新的增长点。

发行人贸易模式按采购地与销售地是否相同可分为进口业务、出口业务与国内贸易业务;按盈利模式不同,分为代理采购、分销、买断式采购、卖断式采购;按上游货源与下游客户是否属可控,可分为代理采购和自营业务两种模式。其中,分销采购、卖断式采购、买断式采购属于自营业务。各业务的经营模式和定价方式如下:

①代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业务

代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业务是指,受委托方的委托代为采购或销售某种货物的业务。在这类业务中,受托方不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商品质量风险和供应商信誉风险,只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具有风险小、盈利模式稳定的特点。

②自营业务

a.分销(长约采购、二次定价、特许经销):指长期合作的上游供应厂商将产品以一定的方式通过分销商销售渠道在市场上销售出去的业务。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和有无竞争对手可分为长约采购业务、二次定价业务和特许经销业务。

长约采购业务是通过与上游供应厂商签订长期的采购协议,分批定期定价,从而保证一定业务采购量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降低长期的采购平均成本,再利用通畅的销售渠道和针对下游用户企业的长期销售业务,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业务量和盈利水平的稳定性,并将时间和价格风险降低到了较小的范围内,业务经营过程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变成客户信誉和商品质量等比较可控的风险。

二次定价业务最大的特点是采购协议签订后,供应商按预定的价格将货物发出,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或抵达目的地一段时间后,买卖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一定的规则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买方不用承担货物运输时间内的价格波动风险。操作这类业务,只要有较通畅的销售渠道并利用其及时将货物销售出去,就可以将时间和价格风险大幅度降低,并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业务量和盈利水平的稳定性。

特许经销业务是上游供应厂商给予分销商在某一区域市场上独家经销其产品的资格。

分销业务的盈利来源主要来自于上游供应厂商为分销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优惠(体现在分销商买卖价差利润中),以及相关的附加收益。

b.卖断式业务(长约销售、对锁业务):是指先将某产品预先销售给下游制造企业,或在销售的同时通过自己的货源渠道向上游供应厂商采购该产品进行交付的业务。卖断式业务还分为长约销售业务或对锁业务。

长约销售业务是指与下游制造企业签定长期销售合同,定期定价为其供应一定量的某产品;对锁业务是指在向一家下游制造企业销售某产品的同时向上游供应厂商采购同等数量规格品质的同一种产品,两者形成一买一卖相对应的形式。

此类业务的盈利来源主要来自于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带来的采购价格优势,以及相关的附加收益。

c.买断式业务:是指以赚取市场价格波动利润为主要目标,先与上游供应厂商签定采购合同,持有货物然后等待市场价格上扬后再卖出的业务。盈利主要来自于买卖价差利润,通常业务会结合期货套保工具进行操作。

2)应对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主要措施

为规避价格剧烈波动对本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影响,本公司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功能,在期货市场采用远期合同提前卖出,以避免后期价格大幅下跌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在期货市场订购远期货物的方法,以避免后期价格大幅上涨造成的订单利润被侵蚀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对抵本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因价格剧烈变动产生的风险。套期保值主要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

a.买入套期保值:象屿股份签订了远期销售合同后,如预期远期价格上涨,则首先在期货市场上买入等同的商品期货合约,规避价格上涨的风险。

b.卖出套期保值:象屿股份在买入现货的同时,如此时期货价格较高,而远期现货价格可能走低,则在期货市场卖出等同的商品期货合约,保有利润。

另象屿股份主要采购供应品种都与相应的业内知名的生产商建立长期的、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成为其重要的采购分销商。在价格方面,除了随行就市的一对一谈判外,象屿股份还大力推动长约形式的合作,并与供应商在结价模式上进行协商和探讨,通过公式定价、二次定价、到港前报价等方式控制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定购量相对较大,在与供应商的议价中能常能掌握相对的主动,价格都会低于或持平于同行业的优势价格,实现稳定盈利。在货源的稳定性方面,通过与上游厂商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仅能保证货源品质的优质,而且还能维持货源的持续稳定。

目前主营产品品种包括化工材料、金属矿产和农副产品等三大类。其中,化工材料主要包括塑料(PE、PP、PVC等)、化工(甲醇、甲苯等)、聚酯原料(PTA、MEG);金属矿产主要包括钢铁(长材、板材、型材)、有色金属(铜、铝、锌、镍、铬)、各类矿产(矿砂)、煤炭;农副产品主要包括粮食谷物、食品原料(油脂、白糖、奶粉等)及饲料原料(鱼粉、乳清粉等)。2016年上述三大类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7.88%、69.21%、6.56%。

目前,发行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明和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证明。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贸易产品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发行人贸易业务以国内贸易为主。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国内贸易占其贸易总额分别为79.89%、73.91%、80.12%和81.18%,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福建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目前公司以内贸为主的业务结构对其贸易业务的稳定经营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内外贸易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贸易产品营业收入结构(进出口贸易)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产品毛利率情况(进出口贸易)

单位:万元/%

注:化工材料等部分年度的毛利率为负,主要由于市场行情波动、外部不利市场环境导致。现公司已通过转型升级,整合资源、创新模式,逐步改变传统业务毛利率走低、竞争力减弱的局面。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贸易产品营业收入结构(国内贸易)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产品毛利率情况(国内贸易)

单位:万元/%

发行人大宗商品贸易逐渐摈弃以往传统贸易操作业务模式。近年来,公司依托多年在贸易行业建立起来的贸易网络,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优惠贸易条件并减低业务风险,同时通过配套物流等增值服务服务,整合形成了从上游采购到下游配送的供应链服务平台,盈利模式从简单的价差收入逐步转化为价差收入辅以供应链增值服务的模式,稳固客户关系,从而获得稳定业务利润,目前公司贸易业务价格波动风险通过对锁给客户及期货套保,实际风险敞口小;同时公司还逐步介入生产型企业的采购与销售环节,以实体企业全程供应链服务的创新模式提高客户粘性,同时提升供应链环节的经营效益。

发行人充分利用其多年的贸易行业经验以及所建立起来的贸易网络,通过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优惠的贸易条件,降低业务风险;同时为客户提供货源增值、供应链管理增值等增值服务,稳固客户关系,获得稳定的业务利润。商品销售的结算方式方面,主要通过信用证1、商业票据、现金或银行汇款等形式进行操作。

1银行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适用于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结算方式,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近三年发行人在各家银行的信用证开证额度逐年递增,发行人通过信用证在银行办理贸易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发行人下游客户较为分散,对单一客户的依赖程度低。2014-2016年和2017年1-9月,发行人前五大下游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519,545.01万元、843,490.83万元、1,558,150.17万元和1,641,941.30万元,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0.74%、14.08%、13.08%和11.39%。

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各类贸易商品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比重不高,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程度不高,其中,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563,450.84万元、1,056,533.89万元、2,621,168.67万元和2,104,579.49万元,合计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2.05%、18.33%、22.79%和14.09%。

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在采购定价方面,发行人除了随行就市的一对一谈判外,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和探讨,通过长约定价、公式定价、二次定价等方式,尤其是大力推动长约形式合作控制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定购量相对较大,在与供应商的议价中能掌握相对的主动权,价格一般会低于或持平于同行业的优势价格。

在贸易业务结算模式上,发行人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对于贸易业务的结算模式实施较为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主要以锁定供应商以及销售客户的形式开展,在上游大宗商品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方面,对于钢材贸易,40%-50%为款到发货,30%-40%是付银行承兑汇票、凭票提货,大约20%采用预付款形式。预付款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国营规模较大的钢厂,另一种是公司供应链服务中的虚拟工厂,由公司直接管控供货和销售。其他商品约60%-70%采用预付货款方式结算。在与下游客户结算方面,发行人要求客户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且如果交易货物价格大幅波动,发行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要求下游客户补交保证金。同时,发行人为确保控制货权,对所采购的货物均要求储存在指定的仓库,下游客户交付剩余货款后方可提货。

在货源的稳定性方面,发行人通过与上游厂商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仅能保证货源品质的优质,而且能维持货源的持续稳定。

主要自营贸易品种的销售渠道分布情况

(2)综合物流服务

发行人在发展贸易业务的过程中,逐渐培植起集物流园区、仓储、内贸海运、运输、配送、国际货运代理、进口清关、码头、堆场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和物流平台运营能力。

物流业务作为贸易业务的延伸,有利于发行人内部的资源整合利用,现已日渐成为发行人的重要业务板块,是发行人未来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物流业务主要通过发行人控股的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主经营,同时还拥有厦门物流园区、泉州物流园区、福州物流园区以及上海物流园区等联结环渤海、长三角、海峡西岸以及珠三角区域的物流园区网络。

2014-2016年,公司物流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17.56%,2016年实现收入201,489万元,同比增长26.46%。同期物流业务毛利率为12.43%,同比上升0.53个百分点,变动不大。2017年1-9月,公司物流业务收入182,885元,毛利率为10.59%。公司物流业务种类丰富,物流链较为完整,公司在业务发展中结合市场行情和内部管理调整资源投放方向,不同物流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率有所波动,但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不断增长。

物流业务概览图

① 物流服务业务

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物流板块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②物流平台运营

随着厦门、泉州、福州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象屿股份物流园区网络在福建省内的布局初步形成,同时,上海物流园区的进一步拓展为公司综合物流服务在关键区域的分工协作、系统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象屿股份正在规划在天津、广州和重庆设立物流中心。以上物流园区开发完毕之后,象屿股份在全国主要物流节点城市均拥有自营的物流平台,形成全国性物流平台网络,届时象屿股份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集聚物流资源,为广大制造业企业提供更多、更专业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为自身采购与供应管理服务提供更好配套的服务。

2、房地产板块

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主要由象屿地产设立具体的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运营。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上海、重庆、福建、江苏昆山、湖南长沙等地,以一线城市的外环和二、三线城市的刚需住宅项目开发为主,2016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中上海贡献收入63%、昆山森隆贡献收入13%、重庆贡献收入20%。

同时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还负责厦门市土地成片开发及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项目公司资质等级方面,上海象屿置业有限公司、森隆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云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象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象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象屿置业有限公司以及福建象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二级,上海银佳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象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象屿鼎城有限公司、上海象屿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象屿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磐基地产有限公司、江苏象屿投资有限公司、南平瑞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磐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磐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协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暂定级,湖南象屿置业有限公司、天安登云(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四级。

房地产板块业务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主要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设的项目公司实施,项目主要采用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

公司房地产经营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作单位都需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确定。

房地产项目开发模式

主要以住宅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为主,项目通常由象屿地产下属项目公司开发,主要房地产项目采取独立开发模式,部分采取与其他股东合作开发模式。

项目开发资金筹集方式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预售房款和银行贷款、股东投入等。地产行业每年编制资金计划表,根据自有资金情况、预售房款回笼计划、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资金来源,以及工程进度支付计划,来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剩余的资金缺口由股东投入来弥补。

房地产项目销售模式

公司商品住宅通过预售和现售方式进行销售。公司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之后,采取预售模式销售;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后,采取现售模式销售。公司在上海、江苏、重庆、湖南委托专门的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在福建区域由自有销售团队进行销售。

房地产项目定价模式

公司房地产项目定价采用市场定价结合产品差异化定价等模式,在参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公司所开发产品的优势,体现产品差异化以及公司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所带来的产品附加价值。

房地产项目采用的物业管理模式

项目开发完成后,公司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随着社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将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选聘物业公司。

目前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上海、重庆、江苏、湖南、福建等地,主要位于一线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或经济较发达城市。

(1)综合住宅商品房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发展情况

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屿地产)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500强、大型国有企业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一家房地产开发的专业化集团公司。公司始终坚持专业化运作,稳健经营、精耕细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与尊重。截至目前,象屿地产已开发完成的项目有上海云间、上海银佳、上海鼎城、上海品城、上海郦庭、湖南优山美地等项目,近三年累计房屋竣工面积为123.1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为105.19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76.11亿元。

公司主要采取市场化招拍挂方式在各业务城市拿地,拿地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公司整体房地产投入规模不大,2010-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为24.95亿元、41.56亿元、18.56亿元、51.52亿元、64.95亿、26.77亿和158.77亿,并坚持按12-15个月开发期实现上市及在同一区域实现滚动开发理念。2010-2016年,公司分别新增土地储备20.64 万平方米、20.85 万平方米、4.57 万平方米、24.72万平方米、12.81万平方米、12.05万平方米和83.3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末合计储备土地132.68万平方米,其中上海占6.74%、南平占31.62%、福州占42.51%、花桥占19.14%。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总建筑面积812万平方米,总投资额728.5亿元,已投资483.54亿元,尚需投资245亿元。公司房地产业务未来投资额较大,会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2)房地产业务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17年9月底公司房地产业务土地储备情况

3、类金融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类金融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71亿元、4.28亿元、10.14亿元和22.66亿元,占比分别为0.71%、0.65%、0.82%和1.50%。

发行人陆续介入资产运营、担保、典当等类金融行业,先后成立了厦门象屿担保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典当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等间直接全资子公司。并于2015年8月设立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良好的品牌信誉和企业实力为保证,以“服务中小企业”为经营宗旨,通过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托管经营、委托贷款、担保、小额贷款、商业保理、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信用保险、财产保险等业务形式为为客户提供灵活、便捷、及时、多样化的类金融服务。

目前发行人小贷业务已取得了地方小贷牌照、担保公司通过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并获得融资性担保许可证、典当公司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和典当特种行业许可证、私募基金通过了基金业协会的备案,金融服务资质齐全不存在超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形。

为配合集团战略,服务于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为发行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产业金融服务,延伸服务链条,作为产业服务的要素之一,截至2017年9月末246笔,单均委贷金额约1,086万元,2017年9月末公司前五大委托贷款占比60.5%。贷款业务主要是依托发行人搭建的各类公共平台,延伸现代服务产业链,为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灵活、便利、及时的小额贷款支持,截至2017年9月末181笔,单均贷款金额约211万元,2017年9月末公司前五大贷款业务占比18.3%。

发行人还涉足工业、其他服务业等股权投资,主要为参股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南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电缆”)等。发行人股权投资行为参照公司制定的《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其主要投资领域包括金融类股权,如国都证券和兴业证券;与公司主业相关联的公司;公司上下游客户,如太阳电缆等。

七、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及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董事及董事会方面,发行人董事会设置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成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监事及监事会方面,发行人除监事会设置与公司章程不匹配之外,无其他异常事项;公司监事会制订了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管理层方面,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能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管理层每年制定年度经营目标,报告期内能够较好地完成各自的任务。公司管理层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管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报告期内及至目前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发行人的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如下: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体系,包括采购和销售系统、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和销售没有通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拥有独立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明晰,拥有独立的配套设施、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随意支配公司对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经营管理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薪酬体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任免。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本部工作,未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兼任其他职务。

(四)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拥有独立的财务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依法独立纳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五)机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股东,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与债券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承担,该部门是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发行人将分别向上证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发行人将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说明

本募集说明摘要所载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财务报告及2017年1-9月财务报表均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4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5]第25-00006号和25-000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5年、2016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17]24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本章财务分析部分,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当期期末数据及2017年三季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当期期末数据。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到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列示的查阅地点调阅本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17年9月30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有28家,具体如下表所列示:

(二)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14年末,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8家,与2013年末相比,增加1家,原因是投资设立厦门象屿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5年末,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公22家,与2014年末相比增加5家,减少1家,主要原因是投资设立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因并入象屿金控而减少1家。

截至2016年末,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23家,与2015年末相比,增加2家,主要原因是厦门金牛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清算;新增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象屿瀚晟有限公司、甘南县象盈粮食生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担保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典当有限公司并入金控集团。

截至2017年9月末,纳入当期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28家,与2016年末相比,增加6家,减少1家。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所示: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2017年1-9月数据经年化处理。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9月22日经公司唯一股东厦门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本次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可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债券拟发行20亿元(含2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2017年9月22日,经公司唯一股东厦门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用途。

公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物流供应链等非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流动资金和偿还非房地产业务板块债务,其中计划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债券的各项法律法规,将募集资金用于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承诺不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转借他人。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不直接或间接用于类金融板块业务。

公司拟偿还部分公司债务明细: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也为了今后积极利用市场需求增长带来的市场机遇,做强供应链管理及衍生服务的主营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亟需大量资金满足经营需求。发行人作为厦门市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业务种类较多,营业收入保持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21.73亿元、656.11亿元、1,239.38亿元和969.9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614.69亿元、764.86亿元、1,511.73亿元和1,150.91亿元,维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

发行人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除首期发行外,本次债券将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剩余额度的发行,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核准的用途内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设立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使用及未来本息兑付,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该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银行账户:35101566001050002632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提取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发行人作为厦门市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业务种类较多,形成了物流供应链(含贸易及物流)、房地产、类金融及其他三大业务板块。本次债券全部用于补充物流供应链等非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流动资金和偿还非房地产业务板块债务。。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不直接或间接用于类金融板块业务。

一方面,为实现长远发展战略,发行人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为物流供应链等业务提供资金保障。2014-2016年,发行人物流供应链营业收入分别为483.84亿元、599.23亿元和1,190.67亿元。供应链板块以象屿股份为产业运营主体,将立足供应链、服务产业链,在进一步夯实和优化商品采购供应、综合物流服务、物流园区开发运营等三大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并强化原有的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及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等“3+X”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多条供应链的全产业链运作,成为中国一流的供应链管理、投资、运营服务商。

另一方面,发行人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量大,需要储备资金用于物流供应链等主营业务发展。物流供应链作为主业,发行人持续向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适当延伸,供应链服务布局进一步完善,主业经营能力不断提升,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与此同时,公司的银行贷款多以1年及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容易受到利率变化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的影响,与银行贷款相比,公司债券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能够以适中的利率锁定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资金来源的稳固和公司财务管理效率的提高。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将由2017年9月30日的7,170,615.78万元增加至7,320,615.78万元,所有者权益将由2017年9月30日的2,594,704.50万元增加至2,794,704.50万元,资产负债率将由73.09%降低至71.46%,能够较好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发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可有效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持,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评级机构为本次债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承销商。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01单元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联系人:张励

联系电话:0592-6036369

传真:0592-6036367

邮编:3610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杨芳、朱鸽、陈小东、徐淋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邮编:100026

三、查阅时间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