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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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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自2018年3月14日起,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A净值表现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C类份额成立日为2018年3月15日,图示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03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一季度A股市场,市场呈现大幅度震荡特征,行业风格也多次变化。整体的特点包括,一是来自内外部的冲击较多,如金融去杠杆、贸易战等,市场波动显著加大,二是宏观经济放缓与金融去杠杆并行,市场流动性震荡但并未趋紧,三是在政策和基本面支撑下,科技创新主线逐步显露。

一季度,我们按照“谨慎乐观,聚焦中游,精选成长”的总体思路:第一,总体策略上谨慎乐观,在市场总体估值合理的情况下,外部冲击带来的短期震荡更多是机会,我们少做择时交易。第二,在市场震荡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在科技创新方向的布局,重点研究并配置了信息安全、大数据、金融科技、半导体、新能源等景气度显著提升领域的龙头品种。第三,继续研究并适度配置经济复苏后周期中,景气度保持较好的中游制造环节。

总体上,基金一季度小幅跑赢指数,从我们工作的正面角度来说,是持续的看好并挖掘了新兴成长领域的投资机会,从负面角度来说,一季度我们对医药股的行情把握较差,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覆盖。

展望2018年二季度,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观察风险,精选成长,耐心布局”。

宏观经济层面,本轮经济复苏已经位于下半场,预计来自财政、地产的收缩力量会在二季度对经济形成一定拖累。但从一季度互相矛盾的诸多指标观察,经济的韧性依然较好,无需特别悲观。

流动性角度,温和通胀的威胁不大,核心还是观察金融去杠杆进度,在银行同业、股权质押、个人信用贷款等已经被逐一监管压制之后,预计二季度在地方债务、银行理财产品等更深入的领域去杠杆会进一步推进。短期内,去杠杆对流动性,对股票市场,依然会有间歇性冲击,2018年市场估值水平震荡概率较大,但中期看,经济系统的隐患正在一个一个被排除。

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精选成长”作为研究、投资的主线。一方面,来自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进一步明确,“独角兽”的回归与鼓励上市体现的是政策对创新持续的支持,而不应狭隘的去测算资金博弈,另一方面,自下而上角度,继续观察到诸多新兴领域的订单、用户数、收入利润等指标出现不断上升趋势。一是在大数据、金融科技领域,过去5年以来坚持布局的行业龙头,逐步在市场份额、用户数、订单、收入利润等方面获得进展,二是在半导体、信息安全领域,国家的政策支持培育出了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内生增长强劲的行业龙头,三是在消费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细分领域依然有很好的成长性。除了以上三个领域,医药领域的医疗器械、创新药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基于这样的市场观点,我们2018年二季度的投资思路是:一是整体仓位维持中等偏上水平,观察经济、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二是在新兴成长方向积极选股,主要覆盖计算机、电子、新能源、医药等具体行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适用费率严格遵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市场发生了明显的风格切换,以计算机板块为代表的中小市值股票在经历了一月初的暴跌之后,于春节之后展开了一轮强劲的反弹。与此同时,2017年以来表现较好的白马蓝筹股整体走势低迷,尤其是周期性板块在市场对经济减速的预期下,下跌较多。

在2017年的年报中,我们就强调本基金未来将坚持投资基于基本面,寻找到切实有盈利改善、长期增长能力且估值合理的行业和公司,虽然最近的一个季度市场的风格因子对股价的影响显著超过了基本面,依然没有改变我们的选股原则。展望二季度,我们依然看好基本面持续好转,但估值仍然很低的银行和地产行业龙头,本季度股价明显调整但基本面依然向好的消费品优质公司也是我们选择的方向。以计算机为代表的中小市值成长股,因为经历了两年多的下跌,确实有部分公司跌出了长期价值,我们也将在积极研究的过程中对此方向进行布局。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云山”,600332.SH)的分公司何济公药厂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食药监药罚【2017】155号。根据处罚决定书,明确何济公药厂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生产药品曲咪新乳膏(批号:A1089),经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装量”检验项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何济公药厂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本批次产品销售所得166,565.21元;2、罚款183,221.73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白云山(SH600332)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永裕混合A净值表现

中欧永裕混合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敬畏市场;研究分析,屏蔽信息噪音;重视行业的变化、不轻信偶然,保持思考体系的开放性。资本市场无法避免情绪的波动,我们尽量做到事前事后都客观的衡量自己的选择标的,阶段性清零、不被既有选择羁绊,判断和操作周期保持一致。组合上以具有长期前景的行业为配置重点,根据行业景气度和标的价格的变化动态调整。

转型期和不可知论是永裕展望市场一贯的两个认知前提。宏观经济短期韧性增强,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社会化需求不断显现,传统行业发生变化的同时许多新的细分行业也在孕育和衍生。对内改革和对外拓展是政策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两个维度,随着国家实力的变化,两者必将并行,我们认为现阶段对内改革更为重要。未来一段时间政策执行力增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工具变多;进入深水区的改革,开始阶段显示出来的正向效果较多,其伴随的负作用如何化解,需要在实践中观察研究。没有永远成功的投资策略,市场的不同时期,不同投资风格的投资者都可以取得优异的投资业绩,但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以及市场风格发挥到极致之后的均值回归,过去一段时间看似取得了成功的投资策略一夜间可能就会失灵。我们将把投资视野放得更长、选股标准变得更严格,选取我们能理解的行业,通过挖掘并耐心持有的策略来获取超额收益。基金持有人是永裕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未来仍将充满波折坎坷,感谢持有人的支持。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601009.SH)于2017年6月22日收到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苏银监罚决字【2017】7号),南京银行因其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超过监管规定,被处罚款25万元;南京银行镇江分行于2018年1月9日收到江苏银监局行政处罚(苏银监罚决字【2018】1号),根据行政处罚书,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230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南京银行(SH601009)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了解上述事实,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选择投资于南京银行。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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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