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4月13日至2018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4月13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年4月13日至2018年3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10月12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以下情况外,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曾出现个别由于市场原因引起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标被动偏离相关比例要求的情形,但已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A股市场的投资风格变化较大,市场上的权重板块先涨后跌,而后以计算机、休闲服务等行业为代表的创业板指数持续走强。一季度,市场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经济增长动能转变的问题。与此相对应,资本市场对于未来宏观经济增长动能关注的焦点正在逐步转向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以及5G通信等领域,市场的投资风格开始向成长投资转变。
一季度,本基金仍然坚持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投资,认为该产业是未来十年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同时,本基金在消费电子领域也继续深入的研究,并对其中优质的个股进行了重点的投资。虽然,市场会有其阶段性的审美偏好,影响并主导了阶段性的市场风格,但是本基金仍坚持对于优质企业的重点投资,并且在股价下跌中选择继续耐心持有。同时,本基金也加大了对于优质医药产业上市公司的投资力度。
展望二季度,我们判断市场的投资热情仍将会继续聚焦于高成长性的领域。同时,我们认为在这些领域中,经营业绩能够实现高质量成长的优质公司有望持续获得明显的超额收益。在投资方向上,我们仍坚定看好有国家政策扶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医药、5G通信以及居民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投资机会。此外,二季度本基金仍将会继续坚持重点关注高成长的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力争为投资人持续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6%。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14日,图示时间段为2014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9月12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以下情况外,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曾出现个别由于市场原因引起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标被动偏离相关比例要求的情形,但已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市场风格逐步由价值型股票向成长型股票过渡,本基金因为持有部分成长板块相关个股,表现尚可;同时,基于对部分企业长期发展空间的看好,我们逐步增持了部分成长型个股,并减少了部分价值型股票的配置。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整体或许仍会平稳;但是,货币政策的稳健中性趋势预计仍会持续;房地产政策持续偏紧的态势应该不会改变。至于国际环境,例如贸易战,我们认为,中美对抗、斗而不破的格局会持续较长时间,预计对中国及全球经济不会产生太大冲击。
考虑到过去两年,价值型股票表现很好,过度透支了未来乐观预期,我们较为看好成长型股票在全年的表现;当然,整体性的大机会应该仍需等待。我们将持续关注部分估值水平合理、商业模式成熟、竞争能力领先、行业空间巨大的优质公司,进行长期配置,力争为持有人创造更好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1%。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安通回报A:
■
2、安通回报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3月31日)
1.安通回报A: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安通回报C: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黄栋先生、聂曙光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债券市场在整体悲观的情绪中开局,一月中旬之前,债市在监管政策预期、流动性紧张、通胀担忧等多重因素下出现快速调整,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上行突破5%;进入二月份,超预期宽松的资金面开始带动债市整体回暖,收益率持续回落;三月中上旬利率经历短期小幅震荡,其后突发的中美贸易摩擦推动利率下行从短端迅速延伸至中长端,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降至4.7%以下。在央行整体货币政策基调未发生明显变化,海外和国内加息预期未减的环境下,收益率的大幅下行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助推因素:一是经历持续一年多的债券市场调整,机构投资者普遍情绪悲观,维持低仓位短久期配置;二是“两会”期间整体流动性预期管理较为到位,加之持续严监管下金融机构资金需求下降,流动性环境持续温和;三是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引发基本面担忧,螺纹钢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回落,极大推动了投资者的做多热情。本基金在一季度保持了偏谨慎观点,未参与债券市场反弹。
1季度A股市场呈现震荡格局,以沪深300为代表的大盘蓝筹指数在1月下旬开始见顶回落,而同期创业板指数则走出相对独立的行情,从底部反弹幅度达到近20%,市场分化出现显著的转变。风格的变化部分源于投资者此前对于白马蓝筹股业绩的充分预期、对中小盘成长股的过度悲观,部分源于对中美贸易战所引发的宏观经济冲击的反应。报告期内,基金精选业绩稳定增长的公司,维持风格相对均衡的股票组合。
展望二季度,预期国内经济整体上会保持平稳偏弱的格局,中美贸易摩擦的问题仍会出现较多的反复,资管新规即将正式出台,金融防风险仍是重点工作。我们预计在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和宏观去杠杆、防风险的背景下,一季度偏宽松的资金面难以持续,中美贸易摩擦的预期也比较充分,短期市场已经反映了诸多利好,存在回调风险。但中期来看,债券市场继续单边下跌可能性已经不大,较高的收益率水平和趋势向下的宏观经济状况都为债券市场提供了支撑,市场大概率进入多空均衡,区间震荡行情。虽然我们认为短期债券市场过于乐观,但中期来看,部分品种性价比较高,操作上会择机逐步加仓。
股票方面,随着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将不断升级调整,更多地由内需驱动,A股市场虽难有大的趋势性行情,但结构性机会将不断涌现。我们将围绕景气度较高的行业,继续寻找估值合理,甚至低估的品种,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医药等消费类板块。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3%。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无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