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7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满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债券市场表现总体表现良好。年初至1月中旬,受资金面紧张以及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影响,收益率快速上行;1月中旬至一季度末,受资金面超预期宽松、中美贸易摩擦引致股市大幅波动,市场避险情绪增大、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行以及金融监管相对平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债券收益率有较大幅度下行。
报告期内,基金采取了长短期搭配的哑铃型策略,固定收益资产主要以短期限的股份制银行存单和期限较长的金融债为主,将久期控制在3年左右,较好地把握了收益率下行带来的资本利得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4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有股票持仓。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无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该固有资金为本发起式基金认购期内认购金额。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除第6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证券瑞益混合A
■
中银证券瑞益混合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生效;
2、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债券收益率总体呈现冲高回落走势。1月份至1月中旬,受国内资金面紧张以及美联储加息预期下美债大幅上行的影响,国内债券收益率大幅快速上行。1月中旬以来,受资金面超预期宽松、股票市场大幅波动带动避险情绪升温和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债券收益率高位回落。1月中下旬以来,央行通过多种公开市场工具保持银行间资金面宽松,包括公开市场正回购和临时准备金安排等,保障了春节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的资金面平稳;受美联储加息预期影响,美国股票市场大幅下挫,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带动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美国宣布对华“301调查”,出于对经济下行的担忧,国内债券收益率再次大幅下行。总体来看,一季度债券收益率呈现前高后低、冲高回落走势。一季度组合整体保持短久期以应对开放期,进入封闭期后组合债券以高等级公司债为主,获取了较好的收益。
股票市场方面,年初蓝筹股大幅上扬而创业板继续走弱,二月初市场大跌后风格发生明显转换,大盘蓝筹持续大幅回调而成长股涨幅较大,跷跷板型分化行情继续。上证50、沪深300、中小板指及创业板指在一月份涨幅分别为8.96%、6.08%、-1.78%、-1%,二月份涨幅分别为-7.64%、-5.9%、0.76%、1.07%,三月份涨幅分别为-5.44%、-3.11%、-0.45%、8.37%。一季度从行业层面,计算机、电子等行业录得较大涨幅。
报告期内,中银证券瑞益混合基金坚守价值投资的理念,主要投资于低估值、有一定成长同时安全边际较高的标的,配置较为均衡,报告期取得了绝对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银证券瑞益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088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6%;截至本报告期末中银证券瑞益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081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港股通投资股票,无相关投资政策。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查阅。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
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2)
现金管家货币A 与现金管家货币B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3)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4)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A
■
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货币市场资金以宽松为主,在季度末等传统对资金需求较大时间段上亦保持了宽松,隔夜季度平均价格约2.6%,较上一季度平均值下降8BP,7天季度平均价格为2.84%,较之前下降4BP。整个季度,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净回笼资金5645亿元,而上一季度为投放9375亿元,因此一季度的特征是在央行有小量回收流动性的背景下货币市场保持了宽松格局。
债券市场方面,新年伊始,2018年之金融严监管环境已成市场共识,由此形成的不确定性令投资者略显保守,加之美联储升息预期持续上升等外围因素作用,一季度市场投资者难言放心做多,但在资金面持续宽松支撑下,买盘力量逐渐积累,受此两头影响一季度前期市场表现盘整为主,基本延续之前走势。春节后,资金宽松持续性的积累引发新一轮买盘,债市收益率谨慎小幅度下移,但中长端变化幅度更加明显。3月中旬开始,资金面继续以宽松为主,打破之前惯性预期,中长端利率先行变化,逐渐下移。下旬开始,短端品种陆续跟进,收益率强势下探,由此债市走出一波小牛行情。
本基金操作继续以流动性管理为主,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对结构进行调整。具体看一方面维持中等久期策略,以有效规避可能的利率风险;另一方面按流动性新规配置资产结构,根据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匹配资产结构。临近季度末,适时出售券种,一方面增厚流动性安全度,另一方面兑现资本利得,并合理控制相关监管指标在合理范围内变动。总的看一季度组合流动性状态保持良好,收益率保持稳定,较好的为持有人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141%,本报告期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7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6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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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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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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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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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违规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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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均未超过240 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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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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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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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负偏离度的绝对值均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正偏离度的绝对值均未达到0.5%。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1.00 人民币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5.9.2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18上海银行CD046”的发行主体上海银行于2017年7月19日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沪银监罚决字[20 17]26号),因“2015年,经该行批准,辖属天津分行在他行撤销远期购买承诺的情况下,继续持有某信托收益权,未按规定严格审查基础资产投向,信托资金违规用于异地融资平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罚款50万。上海银行于2018年1月4日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沪银监罚决字[2018]1号),因“2015年,该行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罚款50万。
本基金持有的“18平安银行CD044”的发行主体平安银行于2018年3月14号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支付罚决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平安银行于2018年2月7日收到大连银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5号),因“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大连银监局对其罚款40万。
本基金持有的“18北京银行CD042”的发行主体北京银行于 2017 年8月8日收到北京银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京银监罚决字[2017]12号),因北京银行未经核准提前授权部分人员实际履行高管人员职责、北京银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对北京银行处以100万元罚款。
信评团队负责对证券进行信用分析和筛选入池。基金经理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市场资金面和基金的持仓情况进行分析,决定证券投资的期限、品种和数量,在符合规定的证券池内选择合适的证券进行投资。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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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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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及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未有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
2、《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查阅。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