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11月28日;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11月28日;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载明日期。
陈博亮先生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季度内,全球经济整体保持复苏趋势,基于美国经济的良好表现,美联储按市场预期在三月议息会议后加息,国内央行也如预期小幅提升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由于此次加息市场预期相对充分,对股市和债市的影响均相对有限。国内经济基本面同样保持平稳,CPI受基数效应和春节因素扰动短期冲高,PPI如预期逐渐回落;央行货币政策整体稳健中性,春节前偏紧,春节后开始边际放松;权益市场受美股剧烈调整和中美贸易战预期影响,大盘整体表现欠佳,但受益于国家层面对新兴产业的鼓励,以及业绩预期良好,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性个股走出结构性行情;固收市场在资金面出现边际放松,中美贸易战,和人民币升值等利好因素影响下,表现较好,长短端收益率均出现大幅下行,期限利差重新走阔。
报告期内,组合继续围绕利率债展开配置,并适时根据市场变化逐渐提升了组合杠杆和债券部分久期,通过可转债交易提升收益,权益部分则采取均衡配置策略,精选业绩优良低估值和高成长性个股增厚组合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存在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工作日以上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日期范围:2018年1月10日-2018年3月31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未达到20%。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0-96326)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3日
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2月14日;
2、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0571.CS)。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2月14日;
2、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0571.CS)。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载明日期。
洪木妹女士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26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投资策略方面,一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行。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最低降至4.65%,接近半年新低,比1月的峰值下行48bp。组合也在一季度适当拉长久期,并维持适中杠杆水平,重点精选信用券进行配置,力求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组合静态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评价。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文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hffunds.cn)。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0-96326)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3日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按“365天/年”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按“365天/年”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载明日期。
洪木妹女士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3月20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国际经济总体延续复苏,货币政策继续退出宽松;贸易争端加剧,出现贸易战迹象;国内经济受春节及两会等因素影响,开工后延,部分宏观及中观数据有所走弱,政策面边际上暂无加码;央行货币政策总体中性,边际上偏宽松,资金面波动低于2017年,关键时点的回购利率脉冲形态大幅好转,以上因素共同推动债市收益率在一月份走高后持续下行。报告期内,组合保持一定杠杆,合理进行存单、存款、逆回购、短期利率债等资产配置,较好实现了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的平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5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6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出现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文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0-96326)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