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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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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60证券简称:传艺科技0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数量为11,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0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2号)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3,590.67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6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传艺科技”,证券代码为“002866”。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590.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7年4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107,72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43,626,700股。其中限售股票为107,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5,90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3,626,7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7,720,000股,占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高投润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扬州扬子高新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3名机构类股东。

(一)上述股东做出的承诺

1、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数量为11,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0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1,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0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户,3户均是机构类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传艺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传艺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