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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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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2版)

凡是SRMIS 或SRMIM处于行业内前 1/3 的公司都将作为价格趋势良好的个股成为本基金的重点关注对象。

3、上市公司品质的判定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判定上也将从基本面和市场面两个角度综合考虑。基本面方面重点分析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管理团队能力,而市场面则重点关注个股的估值水平。

(1)核心竞争力

主要分析上市公司是否拥有领先的核心技术,该技术是否具备一定的竞争壁垒;是否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未来公司主业的产品线是否存在进一步延伸的可能;在所属的细分行业是否已经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较为强大的品牌和良好的口碑等。

(2)管理团队能力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战略的执行者,优秀的管理团队决定了企业战略实施的有效性,也是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对管理团队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素质、良好的业绩记录,对所属行业有深刻理解和较强的前瞻性等方面。

(3)估值水平

相对合理的估值水平能够为投资提供一定的安全边际。综合考虑投资标的的特点,本基金将采用预期未来一年的PEG作为主要的估值指标,并重点关注PEG值大于1的个股。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五)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权证投资将依托于价值分析,在采用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利用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稳健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以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的第一只全市场统一指数,具有高度权威性。样本股涵盖中国A股市场各行业流通市值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面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代表性强,并且不易被操纵: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总市值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65%左右。

2、盈利能力强:沪深300指数所选取的300只股票创造了近年上市公司80%以上的净利润。

3、流动性强:沪深300指数成份股2005年以来的成交金额覆盖率为55.21%。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交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9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概况以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

(七)在“一、 前言”、“二、 释义”、“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九、基金的投资”、“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七、风险揭示”部分中,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更新了相关内容。

(八)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3月11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7年9月12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7年9月1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4、2017年10月1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5、2017年10月25日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2017年10月26日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7、2017年11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7年11月23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9、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优惠活动

10、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11、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4、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5、2018年1月6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8年1月1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7、2018年1月20日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18、2018年1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2018年2月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