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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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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33)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权益登记日即2018年5月2日15:00起,至2018年5月2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雷洋

联系电话:010-58163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2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在注册登记机构预留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户口本和中国护照等)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权益登记日即2018年5月2日15:00起,至2018年5月2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处,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 雷洋

联系电话:010-58163005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公证机关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无法辨认、空白、字迹模糊不清、相互矛盾或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公证机关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公证机关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8年5月2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恩彤

联系电话:400-678-3333

传真:010-58163027

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监督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 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一:

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议对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内容进行修改,基金管理费由1.20%降至0.60%,具体修改说明,请详见附件四。

为实施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有关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二: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5月25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人(或本机构)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证券账户卡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证券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证券账户卡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证券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一、声明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需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须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4、本次基金合同修订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4月25日起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代码:161831)的场内简称“H股分级”更名为“恒生中企”,本基金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代码:150175)的场内简称“H股A”更名为“恒中企A”,本基金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代码:150176)的场内简称“H股B”更名为“恒中企B”。

重要提示: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更名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2、《基金合同》中涉及本基金基金简称部分将进行修改。

3、本基金将在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3333(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yh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25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金公司的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如下:

一、本次优惠费率活动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8年4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手机、网上和柜台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适用基金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不包括基金定投、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金公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金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该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每一年开放一次,请投资者知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25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的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如下:

一、本次优惠费率活动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8年4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申购费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限前端、场外模式)。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以上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东海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东海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该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请投资者知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财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8年4月24日起,在万家财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参加费率优惠等相关销售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万家财富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000664、C类002485)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20、B 类253021)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60、B 类253061)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9)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253050、B 类253051)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6)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67)

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76)

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8年4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万家财富指定方式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三、实行费率优惠:

自2018年4月24日起,对通过万家财富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实施费率优惠(仅

限处于正常认/申购期的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或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具体费率优惠为:投资者通过万家财富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认/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万家财富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万家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

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10-59013842

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万家财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参加费率优惠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万家财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申购、赎回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量化多因子混合A,基金代码:005081;海富通量化多因子混合C,基金代码:005080)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由于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最高为95%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以1.00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发售面值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