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8-020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20,327.54万元,下降42.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结构性存款和支付了归属于17年的费用;

2、报告期内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557.36万元,增长76.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增加;

3、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589.12万元,增长124.36%,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往来款增加;

4、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550.00万元,增长122.22%,主要是报告期内开具的票据结算增加;

5、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2,596.23万元,下降35.9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底的货款;

6、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319.77万元,下降48.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年底计提的奖金;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065.50万元,增长30.16%,主要是公司深挖客户需求;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582.00万元,增长32.45%,大于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去年下半年受市场原材料价格影响,部分物料价格上涨;

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172.08万元,增长27.37%,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290.91万元,增长44.39%,主要是报告期研发投入加大和人员费用的上涨;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05.92万元,下降296.05%,主要是报告内利息收入增加;

6、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变动损益;

7、报告期内的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44.70万元,增长405.12%,主要是本期收到增值税软件退税款和研发补助款增加;

8、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72.32万元,增长1572.33%,主要是同期子公司在弥补前期亏损;

上述导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500.21万元,增长38.86%.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向部分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以示激励。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发表了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所聘律师事务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7年2月9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发表了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所聘律师事务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7年4月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2017年5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997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所聘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所聘律师事务所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调整和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7年8月2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截止本季度报告公告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尚处于等待期内。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洋王;证券代码:002724)自2016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公告。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书面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问询函的回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能如期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