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3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此类事项。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报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泛采纳中小股东合理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及完善,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龙泉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其中,第10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中的第4、7、8、10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龙泉科技大厦2012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阎磊、翟慎琛

联系电话:0533—4292288

传 真:0533—4291123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邮 编:2552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1。

2.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宇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阎磊先生,独立董事许肃贤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