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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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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5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股东提名,成小云先生、卢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推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在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监事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简历

成小云,男,1962年4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成小云先生自2010年起先后担任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风控官。现任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成小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成小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成小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声,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5月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业务经理、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中心经理、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现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卢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卢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丽,女,1986年生,西安交通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自2015年1月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马丽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丽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3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61,939千元,转回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2,874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899,065千元。其中,2017年1-6月,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84,668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1,107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363,561千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9月,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37,493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5,658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11,835千元,已经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2017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2017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2017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7年全年,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一般坏账准备和单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单独坏账准备按应收款具体情况认定,无论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2017年全年,一般坏账准备对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07千元,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单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57,218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集装箱租赁客户、某航空公司客户的信用评级下降,及某航空公司客户申请破产。2017年全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发生金额占2017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2.95%。

㈡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境外集装箱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

1.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根据集装箱资产价值相对较小和承租客户分散的特征,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分一般坏账准备和单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一律按长期应收款净额的0.5%计提;单独坏账准备按应收款具体情况认定,无论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2017年全年,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7,404千元,主要原因是长期应收款净额减少;单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3,030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集装箱租赁客户的信用评级下降。

2.境内融资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风险准备,计提比例上限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其中后四类计提的风险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正常类计提的风险准备于年末计入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

2017年全年,境内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540,527千元,其中,关注类租赁资产损益影响金额-26,981千元,次级类租赁资产计损益影响金额-32,950千元,可疑类租赁资产损益影响金额7,558千元,损失类租赁资产损益影响金额-488,154千元。2017年全年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发生金额占2017年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93%。

㈢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7年全年,集装箱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6,510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286,510千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二手集装箱市场公允价格调整,对有出售意图的集装箱资产计提减值。飞机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977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8,977千元,主要是两架飞机减值,一架由于某航空公司客户申请破产,另一架由于其经评估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导致计入飞机固定资产的相关资产减值所致。2017年全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2017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0.1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全年,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899,065千元人民币,计入2017年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899,065千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该议案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4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共计469,361千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资产核销情况

本次申请核销资产总额共计469,361千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金额20,280千元;长期应收款核销金额449,081千元。本次资产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应收账款核销情况(人民币千元)

以上应收账款主要为公司境外子公司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应收客户的集装箱租金款项。

2.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人民币千元)

以上账款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客户的租金款项。

二、资产核销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原值为20,280千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280千元;核销长期应收款原值为449,081千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49,081千元。本次核销未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欠款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认定及组合计提的方法已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核销资产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资产核销依据合理,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2018年度,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开展关联劳务、采购、租赁、借款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98,544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37,925.45万元人民币。

2.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以现场方式出席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0人,授权委托出席董事2人;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㈢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17年度,公司与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50.77万元人民币。交易金额未超过300万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注2:2017年度,公司与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200.18万元人民币。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注3:2017年度,公司与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基船业有限公司、舟山金海船业有限公司发生公司作为出租人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088.73万元人民币。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注4:2017年度,公司与CWT Integrated Pte Ltd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98万元人民币。CWT于2017年9月成为公司关联方,该笔关联交易系成为关联方前即已存续的交易。

注5:2016年度,公司与武汉海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金45,000万元人民币,租赁收入1,025.5万元人民币。该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海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与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武汉海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租赁收入1,217.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层;经营范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航集团总资产1,205,894,313千元人民币,净资产487,940,276千元人民币,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71,936,288千元人民币,2017年1-6月净利润2,637,067千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

2.安途商务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安途商务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途商旅”)法定代表人:翁昌敏;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北路龙景商业城二层;经营范围: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汽车租赁;旅游景点门票、火车票销售代理;境内外医疗咨询服务;房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交易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商品中介服务、旅游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多媒体和网络系统设计、计算机技术服务与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途商旅总资产2.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1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2.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3.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法定代表人:郑宏;注册资本:360,000万人民币;住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B座22-23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渤海信托总资产1,401,426.3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54,385.92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213,586.2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26,370.5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4.海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进出口”)法定代表人:高峰;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0层;经营范围:民用航空器、航空器材、机械电子设备、特种车辆、船舶、五金交电、纺织品、日杂用品、电子产品、铁矿砂、饲料、汽车零部件、电力设备、煤炭、金属、塑料原料及制品的进出口及销售。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家具产品、酒店用品、工业设备及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数码产品、工艺品、文体用品及设备的进出口及销售;救生消防设备及用品、能源物资、船舶物资、医疗器械及药品的进出口及销售;食品、酒类、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粮食收购;仓储及物流服务(除危险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及运营;企业采购招投标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航进出口总资产30.1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01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5.聚宝金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聚宝金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宝金科”)法定代表人:王帅;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36号楼1层101;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聚宝金科总资产1,618.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05.54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12.6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05.5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6.Hong Thai Travel Services Limited

Hong Thai Travel Services Limited(香港康泰旅行社有限公司)于1966年成立,现已发展成为一间具有一千多名员工的大型旅行社,并设有30多间分社遍布香港、九龙、新界、澳门、深圳、广州及新加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7.东莞御景湾酒店

东莞御景湾酒店(以下简称“东莞御景湾”)法定代表人:鲁晓明;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住所:东莞市虎英湖旁;营业范围:客房、中西餐厅、歌舞厅(含卡拉OK)、桑拿、美容、美发、附设商场(限于零售)、康乐设施(包括网球场、游泳池、健身室、乒乓球室、壁球室等)、雀鸟展馆、商务、洗衣、照相及冲晒、影视厅、国际会议厅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水上乐园,提供演出场所(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莞御景湾总资产10.1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25亿元人民币,2017年营业总收入1.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326.9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8.海南航空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航空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学校”)法定代表人:鲍汝林;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经营范围:航空器代管,航空器维修/机体维修(依中国民用航空局许可维修项目经营),私用、商用驾驶员飞行养成培训,飞行课程设计和开发,培训咨询服务,乘务培训,机场地面人员培训,以及外籍飞行员招聘与管理。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南航空学校总资产3.2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7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0.8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038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9.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法定代表人:任卫东;注册资本:1,079,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2034室;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江租赁总资产322.3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25.13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106.6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86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10.浦航租赁有限公司

浦航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航租赁”)法定代表人:陈曦;注册资本:1,268,340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自有设施设备租赁;租赁交易咨询(经纪业务除外);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除外);财务咨询(代理记账业务除外);向国内外购买融资租赁资产;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浦航租赁总资产205.7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1.23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4.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28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1.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租赁”)法定代表人:杨志辉;注册资本:34,220万美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32层A-F单元;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载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以及不动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其他租赁业务,三、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附带技术,四、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五、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扬子江租赁总资产80.0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4.88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3.6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2.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法人代表:吴重阳;注册资本:23.15亿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5-1号;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6月24日);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9月30日,首都航空总资产315.31亿元,净资产84.0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87.79亿元,净利润2.8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1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法人代表:王斐;注册资本:168.06亿元人民币;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南航空总资产1,973.49亿元,净资产739.57亿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599.04亿元,净利润38.82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4.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法定代表人:舒伟东;注册资本:819,26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滨海国际机场机场路1196号;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经营;货物联运代理服务;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的经营(国家有专项、专管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截至2017年6月30日,天津航空总资产427.0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58.9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51.4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44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5.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法定代表人:丁欣;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0号海鑫大厦10楼;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州航空总资产216,433.0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6,345.79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154,006.5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425.5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6.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轮船”)法定代表人:朱勇;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171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燃料油、润滑油的批发零售;煤炭、钢材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至2017年12月31日,大新华轮船总资产17.82亿元,净资产10.2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59元、净利润0.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7.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法定代表人:童甫;注册资本:289,933.78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03;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仓储服务;陆海联运;集装箱租赁买卖;自有船舶、设备、属具、物料、集装箱的进口业务;船舶租赁,自用退役船舶和船舶设备的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快递);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航科技总资产1,145.36亿元,净资产170.45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2,238.95亿元、净利润1.3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为其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18.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建设”)法定代表人:张聪;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河东区红星路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服务:室内外装饰、建筑及环境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通建设总资产167,805.0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443.28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3.0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423.2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因受母公司内部调整影响,经营数据变化较大,但目前履约正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19.天津空港商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商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空港商贸”)法定代表人:霍峰;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A122;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及环境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百货、服装、纺织品批发兼零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品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空港商贸总资产206,998.1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4,598.81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85.8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733.0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因受母公司内部调整影响,经营数据变化较大,但目前履约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0.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机场”)法定代表人:李令通;注册资本:576,992.7276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凤凰国际机场;主营业务:航空服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车辆及设备出租、修理,停车场经营;旅游业(不含旅行社经营);商业;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仓储服务;清洁;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航空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职业培训。截至2017年9月30日,三亚机场总资产24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71亿元人民币,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1.3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5.3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21.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机场”)法定代表人:徐佐强;注册资本:17,700万元人民币;住所:宜昌市猇亭区(三峡机场);主营业务:机场营运;机场建设;国内、国际航线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线维修;广告服务;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服装、鞋帽销售;停车场、航空快递服务;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木材);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中餐;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三峡机场总资产9.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2亿元人民币,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1.2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4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2.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智造)法定代表人:张天弋;注册资本:548,000万人民币元;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长涂镇金海大道1号;主营业务:船舶智能系统设计、制造;光伏发电;航空航天飞行器研发、制造;智能汽车设计、制造、销售;船舶修理、建造;工业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精密数控机床设计、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建造、修理;船用机械、钢结构及零配件制造、销售、修理;起重机制造、安装;金属材料、石材、建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9月30日,金海智造总资产296.5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27.62亿元人民币,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68.8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56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3.TIP Trailer Services Germany

TIP Trailer Services Germany(以下简称“TIP Trailer”)注册资本1,040.37万欧元;主营业务:拖车租赁与维修;住所:Bredowstrasse20, Hamburg, Germany。截至2017年12月31日,TIP Trailer总资产7,660万欧元,净资产2,540万欧元,收入6,210万欧元,净利润140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24.CWT Integrated Pte Ltd

CTW Integrated Pte Ltd(以下简称“CWT”)住所:38 Tanjong Penjuru, Singapore 609039;注册资本:2,000万新加坡元;主营业务:集装箱、卡车运输及仓储服务、集装箱清洗和修理、其他工业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CWT总资产5,770.8万新加坡元,净资产4,444.7万新加坡元,收入6,890.9万新加坡元,净利润2,999.9万新加坡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为其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25.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法人代表:魏长荣;注册资本:34.96亿元人民币;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296号名仕银航小区办公楼;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祥鹏航空2017年度营业收入64.05亿元,净利润2.4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6.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兰机场”)法定代表人:王贞;注册资本:336,519.3988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口市美兰区美兰国际机场;主营业务:海口美兰机场运行业务和规划发展管理;航空运输服务;航空销售代理;航空地面运输服务代理;房地产投资;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仓储服务;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服装、工艺品的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电销售,车辆维修,职业培训,劳务输出,提供住宿及餐饮服务。截至2017年9月30日,美兰机场总资产43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50亿元人民币,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27.5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5.44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是美兰机场的重要股东。

27.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冷链”)法定代表人:张彤;注册资本:117,298.4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小羊坊村京南物流院北;经营范围:资及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需要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分批包装;道路、海运、航空货运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家庭用品、冷藏保鲜箱、蓄冷剂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研发冷藏保温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物;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8月25日);销售食品。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航冷链总资产2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8.3亿元人民币,2017年营业总收入22.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 0.39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28.Azul Linhas Aéreas Brasileiras S/A

Azul Linhas Aéreas Brasileiras S/A(以下简称“Azul”)注册资本:277,800万雷亚尔;住所:Av. Marcos Penteado de Ulhoa Rogrigues, 939, Barueri, Sao Paulo, Brazil;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其他与航空公司相关的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Azul总资产10,316,616千雷亚尔,净资产2,833,610千雷亚尔,2017年营业收入7,789,497千雷亚尔,净利润529,039千雷亚尔(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9.Aigle Azur S.A.S.

Aigle Azur S.A.S.(以下简称“Aigle Azur”)注册资本:11,233,800欧元;住所:4 Avenue Marcel Paul, 93290 Tremblay, Franc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其他与航空公司相关的服务。Aigle Azur财务年度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Aigel Azur总资产9,534万欧元,净资产-647万欧元,2016年4月-9月,Aigle Azur主营业务收入17,250万欧元,净利润614万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30.北京优联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优联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联耳鼻喉医院”)法定代表人:刘兵;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3号院7号楼1层101.2层201.3层301.4层501.5层601;经营范围:耳鼻喉科医疗服务;销售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验光配镜(不含诊疗活动);销售眼镜、医疗器械。截至2017年9月30日,优联耳鼻喉医院总资产16,099.7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23.82万元人民币,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276.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045.7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31.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法定代表人:方伐;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住所:广西南宁市吴圩国际机场基地航空公司办公楼;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从南宁始发至港澳台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从南宁始发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货物联运代理服务;客票销售业务;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航空旅游、国内各类广告、飞行器零部件、机上商品、日用百货经营;代理销售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业务咨询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部湾航空总资产44.5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4.34亿元人民币,2017年年度营业总收入20.4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29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32.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法定代表人:孙洪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3单元-18);经营范围:航空资产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交易经纪服务;航空资产残值处置服务;航空业务咨询及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航空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航金服总资产35,946.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03.13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89,388.8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28.2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33.飞航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飞航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航地服”)法定代表人:梅明喜;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办公楼338号房;营业范围:国内国际航线旅客运输地面服务、国内国际航线货物运输地面服务、国内国际航线飞机经停站坪服务、国内国际航线客货销售代理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无线通信服务,商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清洁服务,旅客车辆运输服务,宾馆酒店订房服务,道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会展服务(旅行社业务除外),航空地面技术培训,地服业务培训、咨询,提供旅客接送、专人引导服务,其他与航空运输、旅行服务相关的业务。截至2017年8月31日,飞航地服总资产4.9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14亿元人民币,2017年前8个月主营业务收入4.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5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34.舟山金海船业有限公司

舟山金海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船业”)法定代表人:李国锋;注册资本:40,816.3265万人民币;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万金湖路77号;经营范围:船舶修造;船用机械及配件制造、加工、修理、销售;建材销售。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海船业总资产139,765.89万元,净资产-8,221.1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38.10万元,净利润-2,166.3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35.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武汉海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临空”)法定代表人:毛武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黄陂区天河街刘辛村、横店街迎群村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4号仓库栋1层╱室;经营范围:物流、仓储(非危险品)、临空产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代理、技术合作、咨询与服务;仓储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物流信息服务;日用百货、电器、家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批零兼营,工业仓储设施的经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宇临空总资产6.1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98亿元人民币,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0.5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1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依据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是分多次进行,每次依据具体交易时的市场情况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办公及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营运所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办公及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

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并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含其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年度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利率为5%,利率水平系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海航资本持有公司2,158,823,675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以现场方式出席7人,授权委托出席董事2人;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海航资本、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汤亮;

3.注册资本:3,348,035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航空器材的销售及租赁业务,建筑材料、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经营证);

7.主要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05%,珠海东方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95%;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航资本总资产4,657.5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04.43亿元人民币,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303.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3.45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含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利率水平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天津渤海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达成。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系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并依据目前市场融资情况和天津渤海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协商确定,借款年利率 5%。本次关联方借款的借款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签署《借款合同》,海航资本(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拟向天津渤海(含其子公司)提供借款,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人: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2.借款人: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3.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借款利率:年利率5%;

6.还款方式:可在借款截止期限前一次或分次偿还本息,偿还币种可为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直至偿还全部本息止;

7.生效条款:本协议尚需渤海金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有助于支持天津渤海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资金实力,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海航资本已发生的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海航资本发生关联借款利息约576.86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034计算折合人民币约3,636.19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向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营运所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借款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浦航租赁有限公司、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解决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的同业竞争问题,更好的履行公司之前操作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航租赁”)、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租赁”)签订了《托管经营协议》,约定将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的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给公司,托管期限1年。

鉴于上述《托管经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于上述《托管经营协议》到期后分别与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再行订立《托管经营协议》,约定将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的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财务、资金、业务等全部经营管理工作,托管期限1年。托管经营期间,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的公司资产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仍依法归其所有,其人员的劳动关系不受影响。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因本次交易中,长江租赁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以现场方式出席7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相关方简介

㈠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2034室;

2.法定代表人:任卫东;

3.注册资本:1,079,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持股61.8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鲲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90%;天津燕山航空租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18%;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41%;

7.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江租赁总资产322.3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25.13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106.6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86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㈡浦航租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2.法定代表人:陈曦;

3.注册资本:1,268,34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自有设施设备租赁;租赁交易咨询(经纪业务除外);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除外);财务咨询(代理记账业务除外);向国内外购买融资租赁资产;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宁波航信智源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9.60%,海航租赁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股37.06%,天津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77%,天津燕山航空租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57%;

7.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浦航租赁总资产205.7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1.23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4.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28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㈢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32层A-F单元;

2.法定代表人:杨志辉;

3.注册资本:34,220万美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载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以及不动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其他租赁业务,三、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附带技术,四、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五、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海航租赁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股74.14%,Pacific American Corporation持股25.38%;

7.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扬子江租赁总资产80.0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4.88亿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3.6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财务、资金、业务等全部经营管理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托管费是在充分参考同期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公司与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协商确定,定价公允。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与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签订《托管经营协议》的托管费用由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在北京签署了《托管经营协议》。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将其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给公司。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托管经营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2.托管经营内容: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受托方全面负责委托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财务、资金、业务等全部经营管理工作。受托方托管经营期间,委托方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公司资产依法归委托方所有;

3.托管经营费用: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托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年(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浦航租赁有限公司托管费用为200万元/年(贰佰万元)、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托管费用为200万元/年(贰佰万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推进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可有效整合股东单位的优势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长江租赁、浦航租赁、扬子江租赁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长江租赁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1,948.69万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浦航租赁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421.8万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扬子江租赁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托管经营协议》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本次业务有利于推进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有效整合股东单位的优势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担保额度均为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业务模式特性,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融资时通常需要其母公司提供担保且各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18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和20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对上述担保事项做出决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以现场方式出席7人,授权委托出席董事2人;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述

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美元合计担保额度较大,主要系因公司境外子公司融资时金融机构通常要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多个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的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对外担保实行单报单批。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⑴成立日期:1993年8月30日;

⑵注册资本:618,452.13万人民币元;

⑶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

⑷法定代表人:卓逸群;

⑸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

⑹股权结构: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91%、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5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5.01%、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26%、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6%、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26%;

⑺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039,436.3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6,498,050.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541,386.20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3,593,435.1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406,196.8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5,612.6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SPV

⑴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⑵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⑶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⑷法定代表人:彭鹏;

⑸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⑹股权结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⑺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413,541.3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6,267,724.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45,816.50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3,592,821.9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462,316.2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1,73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SPV

⑴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7日;

⑵注册资本:2,886,617,379美元;

⑶注册地址:Room 2103 Futura Plaza 111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L;

⑷经营范围:咨询和服务,投资。

⑸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⑹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78,873.50万美元、总负债2,818,735.70万美元、净资产460,137.80万美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48,779.00万美元、利润总额49,220.50万美元、净利润41,343.0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名称: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

⑴成立日期:1998年4月29日;

⑵注册资本:245,864,602美元;

⑶注册地址:Chancery House, High street, Bridgetown, Barbados.;

⑷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集装箱贸易及相关业务;

⑸股权结构: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⑹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5,160.60万美元、总负债440,383.70万美元、净资产144,776.90万美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76,042.80万美元、利润总额6,297.90万美元、净利润5,949.8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被担保人名称:Avolon Holdings Limited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SPV

⑴成立日期:2014年6月5日;

⑵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下转2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