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6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3日,2008年1月18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注于锯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锯切技术服务,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锯切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商,以“让世界没有难切的材料”为使命,争当行业发展的推动者和领导者。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泰嘉股份专注于锯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锯切技术服务,是行业领先的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产品已成为中国市场的主流产品并远销包括欧美在内的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产品包含双金属带锯条和硬质合金带锯条两大系列,二百多种规格齿形,能满足各种材质、不同规格金属材料的锯切需求。

带锯条是金属切割加工必备的高效刀具,被喻为“工匠之手”,主要用于切割各种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具有切割精度高、表面质量好、切割效率高、切割成本低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钢铁冶金、模具加工、轨道交通、大型锻造、航空航天、核电等制造领域。

2、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锯切产品制造和锯切技术服务提供商,拥有灵敏设计、柔性生产与定制服务的完整经营管理体系,实行产品、服务与成本领先的竞争战略,为客户与股东创造价值。

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采购采用MRP采购模式,根据年度产销目标与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公司与全球主要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良好的采购关系,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同时也积极寻求原材料国产化。

生产模式:公司在持续推行精益管理的基础上,严控质量与成本,缩短交货周期,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产品分为标准化产品和定制化产品。标准化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按月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定制化产品是以客户的锯切需求为导向,满足客户个性化为目的,公司提供特殊规格、特殊材质、特殊齿形及特殊工艺的定制产品与服务。公司利用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柔性生产能力、管理协调能力生产高品质个性化产品,提供及时、可靠、高效的锯切解决方案与技术支持。定制化产品实行“创新研发、按需定制、以销定产”。

销售模式:销售模式包括大客户直销、经销与网络销售。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建立了七大营销服务中心,并在华东区与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拥有300多家特约经销商,能24小时为客户提供全天候、专家级、点对点技术服务支持和锯切解决方案。建立了网络销售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高效联动,快速反应。

在行业内首创三级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建立了支持与服务移动平台,公司总部、区域服务中心、特约经销商三级联动,同时培养三级技术服务人才队伍提供分类技术支持,将技术支持与服务和终端客户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高效快捷系统地为客户提供锯切解决方案,为经销商及终端客户提供焊接、使用、维护等完善的售后与个性化服务,更好地满足客户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国外销售模式采用经销模式,主要市场包括欧美在内的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在销售区域建立了一级经销商网络,并与经销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精益管理,聚焦双金属带锯条和硬质合金带锯条等主营业务,把握国内制造业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加大海外市场推广和布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26.20万元,同比增长20.52%,实现净利润为5,067.49万元,同比增长23.14%。

(1)2017中国经济形势发展平稳,经济运行质量良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连续20个月在50%以上,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公司产品属于工业易耗品,涉及行业非常广泛,不易受下游某一个单一行业直接影响,公司业绩与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关联度较高。受其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保持增长。

(2)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受益于此,公司出口有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出口5,326.96万元,同比增长25.42%。俄罗斯市场初见成效,单一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57.7%。

(3)合理组织生产要素,初具规模效益,单位成本下降。近年来,引进了精益生产、稳健设计、卓越绩效、稻盛哲学等管理工具与理念,公司管理水平升级,运营效率逐步提高,初显规模效益,产品毛利率达到41.40%,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

(4)加强品牌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上市后制定了竞争战略、国际化人才战略、品牌战略等发展规划与具体措施,公司品牌价值与市场影响力正逐步显现,2017年新增经销商及终端客户65家。

(5)2017年公司供给侧发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了中高端及定制化产品推广力度。高端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加。公司利用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柔性生产能力、管理协调能力,以客户的锯切需求为导向,满足客户个性化为目的,提供特殊规格、特殊材质、特殊齿形及特殊工艺的定制产品与服务。

公司通过三级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提高了售后服务水平与客户粘性,同时公司发起设立“高端锯切联盟”,通过招募会员的方式实现中高端产品的线上销售,随着这些营销与服务模式的成功推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4、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双金属带锯条行业开端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历了从引进研发、小规模推广到快速发展、稳定增长的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国内双金属带锯条行业也将步入稳定增长期,未来,我国双金属带锯条行业仍将朝着 “高效率、高精度、高可靠性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模具钢、锻件、高温合金、铝加工件等锯切领域,呈现出专用设备、专用锯条、专业解决方案等专业化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蓬勃发展,双金属带锯条应用行业也在逐步发生变化,客户群体呈二级分化趋势。一方面,锯切规模小、锯切材质普通、锯切要求不高的客户群体庞大,经济型锯条能基本满足其需求,导致经济型锯条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有锯切规模或材质难切、锯切要求高的客户以及模具钢、锻造、有色加工行业等专业客户群体持续增长,普遍对产品质量与性能、技术持续与服务要求高,希望能提供定制化产品与锯切整体解决方案,以泰嘉为代表的行业龙头已率先涉足,并将引领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双金属带锯条行业生产规模和设备、技术水平得到了长足发展,国产品牌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未来3年,国产品牌将占市场的主导地位,国产中高端市场份额将持续扩大,出口将高速增长,进口品牌国内市场占有率将逐年下降,国产品牌出口海外市场占有率将逐步上升,行业龙头在海外拓展、进口替代、行业整合方面将走在前列。

5、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高速高效双金属锯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双金属带锯条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公司是细分行业的龙头,是国内装备水平最好、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的企业。公司生产的产品含双金属带锯条和硬质合金带锯条两大系列,二百多种规格齿形,并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特殊规格、特殊材质、特殊齿形及特殊工艺的定制化产品与服务。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在国内建立了七大营销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拥有300多家特约经销商,在国外四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一级经销商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能为客户提供全天候、专家级、点对点技术服务支持和锯切解决方案。公司秉承“让世界没有难切材料”的企业使命,以振兴民族工业为已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国内经济平稳发展,公司抓住有利时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产品性能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公司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稳定推进,整体发展积极向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26.20万元,同比增长20.52%;净利润为5,067.49万元,同比增长23.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以下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

1、拓展客户,抢占市场,完成目标。

(1)公司对经销商进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品牌分级管理经销商,合理配置资源,实时提供支持与服务。同时加大新产品推广与驻外服务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

(2)将销售网络下沉,开辟新的经销商渠道,进一步拓展客户资源,有效扩大了市场份额。针对重点客户锯切要求,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粘性。

(3)提升高端产品服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组建高端锯切联盟并召开了首届会员年会,首批客户订单全线产品从B2B下达,提高了营销效率。

(4)海外业务方面,加大对新兴市场的拓展,初步形成了全球主要市场的一级经销商布局,有效扩大了公司的国际影响力。

2、持续创新,优化工艺,保障性能。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新的科研以及技改项目,2017重点研发项目12项,研发项目涵盖材料的性能、齿型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组织编制了CB、TCB标准工艺文件、MT产品标准工艺文件,取得了突出成果。开展了M51、HS90新材料应用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功。

2017年公司获得4项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总量达38项,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持续保障。

3、推行精益,强化管理,提升效率。

公司持续推行精益管理,加强现场标准化、现场可视化和6S管理,优化生产组织,在推行精益管理的同时,2017年公司引入并推行卓越绩效和稳健设计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培养了30名掌握稳健设计技术(田口方法)的工程师,完成了“提升TANCUT品牌的性价比”、“优化双A产品齿形”等多个项目的应用,为公司智能制造打下良好基础。

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B2B平台的二次开发,完成B2B平台的多项功能完善,实现物流信息的自动查询,库存自助查询,完善内部计划物控模式,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4、股权激励,建设团队,培养人才。

2017年公司实施了核心员工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稳定了核心员工,促进公司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制定了人才培养计划,优化考核方法,倡导结果思维,让优秀者脱颖而出,让员工在竞争中成长,实现个人价值。从目标、思想、规则、行动四个方面统一团队,培养凝聚力、合作能力与团队士气,尊重个人的兴趣和成就,协同合作完成工作任务。

2017年1月20日公司完成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上市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与持续动力,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适时推进行业整合和国际化进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其中,独立董事何建国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49,323,307.4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32,330.74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46,694,529.8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转增,不派送红股。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125.425万元。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特向投资者提示以上风险。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26万元,同比增长20.52%,实现净利润5,067万元,同比增长23.14%。详细财务数据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预算报告内容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别提示: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报出《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进行核算,并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公司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将原列为营业外收入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94,128.15元,列为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78,083.69元,调整为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利润表将原列为营业外收入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94,128.15元,列为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4,407.69元,调整为资产处置收益列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其中,合并利润表调减上年度营业外支出29,424.10元,调增上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9,424.10元,利润表调减上年度营业外支出29,424.10元,调增上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9,424.1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49,323,307.4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32,330.74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46,694,529.8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转增,不派送红股。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125.425万元。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特向投资者提示以上风险。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26万元,同比增长20.52%,实现净利润5,067万元,同比增长23.14%。详细财务数据见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预算报告内容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别提示: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5月15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1-7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8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5月14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王俊杰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王俊杰;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方鸿先生,董事会秘书谢映波先生,财务总监谢朝勃先生,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保荐代表人谭杰伦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