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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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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法定名称、企业类型及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根据公司经营与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公司为郴州希典向交通银行郴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5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家居智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家居智能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郴州希典向交通银行郴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5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郴州希典、家居智能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方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为更好的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全部为高斯贝尔对郴州希典向交通银行郴州市分行的授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为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将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后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斯贝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39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事项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4,1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37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612.3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65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49.15万元)。 募集资金21,763.50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412.30万元共计人民币23,175.80万元已于2017年2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722.3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1.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71.6万元,其中4,7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待转入垫付发行费用进项税额净额249.15万元,剩余522.4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得用于投资风险投资业务。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六)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虽上述投资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专项独立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0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OSPELL DIGITAL TECHNOLOGY HONGKONG CO.,LIMITED)(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 投资金额:50万美金,公司出资比例100%。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万美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

本次拟以50万美元自有资金出资,持有香港子公司100%股权(最终以香港注册处登记为准)。

三、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OSPELL DIGITAL TECHNOLOGY HONGKONG CO.,LIMITED);

(二)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具体地址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三)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注册时换汇港币金额为准);

(四)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五)经营范围:国际贸易、投资、技术服务等;

以上信息最终以香港注册处登记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与贸易中心的优势,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本次对外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由于香港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区别,将给公司的设立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尽快适应香港的商业与文化环境。本次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指定人员积极跟进办理香港子公司设立的相关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即使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8年 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具体如下: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2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0日,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美元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本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 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结算外币为美元。

三、 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在2018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潭爱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已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金额,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经营款项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调整订单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后延等情况,导致资金计划不准,远期结售汇存在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五、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应采用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或供应商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汇计划的规定,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汇率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针对法律风险,公司进行外汇保值业务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交易管理规范,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六、 会计政策与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在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斯贝尔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斯贝尔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高斯贝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保荐机构同意高斯贝尔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且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4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0日,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调整财务报表列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度收购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公司”或“家居智能”)100%股权,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鉴于家居智能2017年度实际业绩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盈利预测存在偏差,现将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25,000万元收购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家居智能公司原股东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潭爱、欧阳健康、杨长义、童鹰、王军建、何春伟、张祖德、肖平于2017年8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2017年9月22日,家居智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2018年3月16日与家居智能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收购价格由25,000万元调至22,600万元。家居智能原股东所做的业绩承诺保持不变。

二、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公司与家居智能公司原股东于2017年8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家居智能原股东做了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家居智能公司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450万元、2,700万元、3,000万元。税后净利润以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确定。若目标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低于承诺税后净利润数,乙方需向甲方做出补偿。

交易完成后,在盈利补偿期内,家居智能公司任意一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乙方应以现金补偿的方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具体现金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已补偿现金数;

乙方各方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家居智能公司股权比例履行补偿责任,乙方补偿甲方的金额以乙方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为限,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小于或者等于“零”,按“零”取值,即乙方不必补偿;

双方于每年家居智能公司审计报告出具日后十日内确认盈利预测补偿金额,乙方于盈利预测补偿金额确定后三十日内完成款项支付或由甲方在未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2018年4月 20日出具的《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62号)与《关于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2-263 号),家居智能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389.36万元,其中,在购买日前(2017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46.71万元,在购买日后(2017年10-12月)实现净利润142.65万元。比盈利预测的2,450万差异1,021.20万元。家居智能公司未实现约定的2017年盈利预计与业绩承诺。

三、 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家居智能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小于盈利预测数1,021.20万元,主要原因系:

1. 家居智能与重要客户下半年订单未能按计划执行,比预计订单量下降约4,000万元,导致利润比预期降低约600万元,但年底形势已趋于稳定,已恢复正常订单量。

2. 人民币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增加。2017年7月份开始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导致与预测的汇差存在较大差异,预测汇兑损益与实际汇兑损益相差47万元;同时人民币对美元的不断升值还造成2017年7-12月份以美元计价的外贸销售收入下降。

3. 受到2017年环保严查、区块链技术概念新起(数字货币对SD、TF卡需求爆炸式增长)、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下,家居智能公司产品主要电子元器件材料价格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迅速上涨,产品成本上升,毛利下降,致使利润总额下降。

4. 2017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总体用工需求增加,导致普工人员紧缺,为满足家居智能公司实际销售产能,家居智能高价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导致人工成本上涨。

公司将督促家居智能原股东履行承诺,并及时披露业绩补偿承诺的后续进展,家居智能公司将持续提升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和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关注行业动态,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与合作,积极实现经营业绩承诺。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6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5月14日 15:00 至 2018年5月15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至 2018年 5 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5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列席股东大会。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1栋四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提案7、8、9、11、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提案15属特别决议,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8日至 5月 14日,上午 8:00—下午 5:00(非工作时间除外)。

3、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

联系电话:(0735)2659962,传真:(0735)2659987

6、其他事项: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3、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提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2848 证券简称:高斯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 362848;

③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提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提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①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②投票不能撤单;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8年5月14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15日 15:00。

附件2: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下列提案投票。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意: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划上“○”。多选或不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年 月 日

附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8-047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公司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8年 4月26日(星期四)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公司 2017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c/002848.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潭爱先生、公司总经理游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春女士、财务总监刘春保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石循喜先生、公司保荐人代表凌江红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因业务发展需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法定名称、企业类型及负责人发生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变更后的信息如下: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营业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1栋12楼1205、1206号

负责人:周宇

经营范围: 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编:610041

电话:028-83339878

传真:028-83339878

变更日期:2018年04月16日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 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兴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慧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兴盛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享分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闻泰科技(股票代码600745)自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4月23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注: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改为200万份。

3.2 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场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投资人提交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人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查询确认情况。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逐笔全额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申购并当日卖出的基金份额涉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涉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逐笔全额结算;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申购当日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现金替代交收失败的,该笔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交收失败。

投资人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迟于T+3日办理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付。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三)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暂停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南方H股联接A和南方H股联接C暂停转换业务期间,其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