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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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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14,445,97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学光电业务(包括触控显示类业务、光学产品类业务和生物识别类业务)和智能汽车业务(包括智能中控业务、ADAS业务和车身电子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微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和触控显示全贴合模组、指纹识别模组和智能汽车电子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汽车和可穿戴电子产品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领域。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基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和自主创新升级,公司在光学光电领域成长迅速,凭借强大的执行力、产品创新设计和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等多方面优势在业内居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面向未来加速布局智能汽车业务,打造智能汽车核心领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实现光学光电和智能汽车业务的双重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科技平台型领军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次评级报告系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17欧菲01”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对公司债评级为AA,对公司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2017年6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评级报告系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17欧菲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7年8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次评级报告系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17欧菲02”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基于对消费电子产品的深刻理解及多年的自主创新和研发积累,坚持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持续创新引导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完善垂直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保障并提升大规模稳定供货能力,同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大幅增长,一方面由于公司充分发挥光学创新和设计优势,摄像头业务取得快速增长,全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公司持续优化摄像头模组业务产品结构,双摄模组出货量占比迅速提升,在重点客户端热卖机型的供货份额持续提高,从而带动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明显改善;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发挥触控领域产业龙头优势,把握OLED趋势下外挂式触控方案回归的产业机遇,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客户能力,国际大客户的触控业务良率稳步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加强。此外,指纹识别业务继续发挥产业链资源整合效应,成本控制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智能汽车业务产业布局初见成效,在智能中控、辅助驾驶、车身电子等核心领域打造汽车智能化一站式解决方案,已成为国内众多汽车厂商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供应商。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多元业务并举的国际化平台型企业,并将不断加强技术和市场布局,进而转化为公司持续增长的动力。

公司在2012年进入影像系统领域,公司凭借着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核心客户优势和在微摄像头组件技术光学创新优势,已经成为业内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领先企业之一,2016年底开始公司单月出货量稳位居全球第一,2017年底市场占有率接近15%。

在2008年公司已开始量产电阻式触摸屏,2010年开始布局电容式触摸屏,2011年已基本完成产品向电容式触摸屏的转换。公司的触摸屏的研发、生产起步较早,且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依托多年积累、沉淀,迅速开发、掌握了电容式触摸屏的核心技术且大批量量产,产品战略从过去的单一产品盈利高速增长转向企业规模和体量的持续增长。自2013年以来,公司一直保持触摸屏出货量全球第一,稳居触控行业龙头地位。

自2015年5月公司指纹识别模组产品正式量产出货以来,公司指纹识别业务的产能和综合良品率迅速拉升,经过不到两年时间,2016年底以来,单月出货量稳居全球第一,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约50%。在全面屏趋势引领下,公司发挥在触控和指纹模组的复合产业优势,已经实现光学式和超声波指纹识别方案的量产,成为目前已面世的搭载新型指纹识别方案手机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未来,伴随产业需求释放,公司发挥技术卡位和规模优势,有望开启指纹识别产业新一轮快速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素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素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8年1月9日,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产品在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买入公司股票4,907,43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8%,成交金额合计为98,862,234.60元,成交均价为20.15元/股,已完成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锁定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即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9日。

截至2018年3月2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产品累计增持买入公司股票26,677,64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98%,成交金额合计为494,598,172.51元,成交均价为18.54元/股,已完成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锁定期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即2018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2日。

公司将持有的北汽新能源8,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转让价款总金额为20,480万元人民币。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北汽新能源100%的股份。南昌欧菲光电同意前锋股份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其所持北汽新能源的1.51%股权,股份数量为8,000万股,前锋股份将以其增发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1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张汉斌先生、陈俊发先生、王红波先生、郭晋龙先生和高卫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关联方往来、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欧菲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欧菲科技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意见: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欧菲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720,288.8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101,214.4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2,600,334,360.62元,减去2017年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19,435,622.9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482,517,812.1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93,451,242.59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4,445,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2,008,974.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监事会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议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的意见请参见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东莞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欧菲创智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与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50,000万元且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美元5,000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50,000万元且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美元5,000万元,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中期票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中期票据。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本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现金补偿安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720,288.8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101,214.4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2,600,334,360.62元,减去2017年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19,435,622.9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482,517,812.1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93,451,242.59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4,445,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2,008,974.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062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720,288.8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101,214.4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2,600,334,360.62元,减去2017年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19,435,622.9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482,517,812.1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93,451,242.59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4,445,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2,008,974.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063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东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欧菲创智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欧菲创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

2、上述事项已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2、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3、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2,712,945,875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4、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欧菲创智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登记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振林

注册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2栋1A;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独资设立,持股比例100%;

公司的经营范围:先进光学影像模组、光学光电元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采购、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欧菲创智,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在各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创新设计能力,持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市场前瞻性。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新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065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一)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对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1,5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4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和人民币4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固定资产贷款为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至2022年5月19日,该额度由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固定资产贷款对应项目用地抵押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该额度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原授信额度人民1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本项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公司的授信额度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原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延期半年, 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美元),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原集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美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本项集团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共同使用,其中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是信用担保,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授信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对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单笔用款期限不超过3年,授信期限一年。本项集团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共同使用,其中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是信用担保,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授信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获得原综合授信额度合计5,400万美元。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5,400万美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其中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的授信为信用额度, 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原授信额度为3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的原授信额度为4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六)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昌昌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七)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对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的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9,400 万元,其中11,400万元为一年期综合授信,28,000万元为三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授信。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增加至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超过98,440万元,其中综合授信为不超过38,100万元,期限一年;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授信为不超过60,340万元(存量授信28,000万元,期限三年;新增授信不超过32,340万元,期限三年)。全部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八)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原授信额度为8,756万美元。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科技 (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其中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78,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受担保主债权的决算期为两年。

公司上述授信申请在本次议案审批额度内,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董事会在其权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2,712,945,875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265,024.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48,905.2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755,832.74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720,193.56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595,925.35万元人民币。

(二)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204,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95,648.3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4,441.2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91,899.64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704,133.01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77,074.13万元人民币。

(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家湖路

法定代表人:海江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70,622.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4,263.8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79,095.3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21,442.01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54,916.84万元人民币。

(四)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小微工业园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孟锴

注册资本:7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95,725.1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6,342.1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6,391.4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59,379.69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50,003.36万元人民币。

(五)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区京东大道1189号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778,525.7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1,763.4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66,863.8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559,035.12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57,727.23万元人民币。

(六)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28号615室

法定代表人:孟锴

注册资本:1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显示模组器件、摄像设备、指纹识别设备、光学塑料原件、光学玻璃、光学仪器的生产、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8,079.7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7,687.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3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391.8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0万元人民币。

(七)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日

注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神舟路7号

法定代表人:黄丽辉

注册资本:118,434.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照相器材批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85,237.0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6,949.7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09,173.5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85,342.61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944.70万元人民币。

(八)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注册地点:Workshop No.1, 20/F., EW International Tower, No.120Texaco Road, 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蔡高校

注册资本:5,000万元美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贸易服务业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65,742.8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0,171.3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78,154.0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523,621.06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932.46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新项目投产及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补充对应项目用款或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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