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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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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20号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服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1、热力供应业务

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城市居民供暖的温度要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当地供暖行业主管部门对温度的要求。北京地区供暖期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特殊地区除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气候情况进行调节。

2、节能技术服务

公司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使客户用节能收益来为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公司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是城市小区“供暖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级、北京市级的行业标准。

公司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广泛应用智能供热节能控制系统、分时分区控制系统、供热管网控制优化系统、烟气余热回收、节电控制技术、热泵系统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公司享有“防腐高效低温烟气冷凝余热深度利用技术”在天然气供热锅炉烟气余热利用领域的独家实施权,该技术荣获2014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是国家发改委首批备案合同能源管理推荐单位,是北京市认定的首批“综合类核心供热节能技术产品公司”,曾多次被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供热先进单位”、“北京市供热优秀单位”,并曾荣获“全国节能突出贡献示范单位”、“质量安全信誉AAA级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2017年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作为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公司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下,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积极探索管理创新,实施了符合企业实际的精细管理,实现了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国内供热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环保标准趋严等背景的影响下,公司仍然实现了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全面增长,并在2017年成功登录A股资本市场。出色的完成了董事会2017年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公司2017年安全、平稳、高效的发展。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512万元,同比增长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1.31万元,同比增长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7.81万元,同比增长11.55%。2017年总资产169933.55万元,同比增长35.62%,净资产60988.60万元,同比增长79.54%。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1、公司治理方面

2017年,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简化工作流程,使公司的上传下达更加的及时、高效,使得公司运营、收费、采购等管理领域更加规范、透明、有序。同时,在公司管理水平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公司及时引进第三方外审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品质进行全方位诊断和督导,为下一步的管理提升及时把脉。

2、业务发展方面

公司热力供应业务面对的客户群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供暖自营的企事业单位等。公司通过这些客户获取供热项目的运营权,但最终服务对象为用热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向最终用户收取供暖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供热面积161万平方米,公司已实施供热总面积约2600万平方米。

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面向公共建筑,包括各种类型建筑物的供热节能改造、空调节能改造、电梯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等各种用能设施的节能技术改造,以及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能源使用的管理水平。公司涉及的节能领域有:建筑、建材、电力、钢铁、化工、有色、机械、智能控制、节能培训、节能改造、节能管理等。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智能节能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完成公司一百多个项目、近六百台锅炉的低氮改造。

3、知识产权方面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研发投入64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0.70%。同时,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拥有注册商标14项、专利45项、软件著作权41项,是北京市认定的首批“综合类核心供热节能技术产品公司”,曾多次被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供热先进单位”、“北京市供热优秀单位”,并曾荣获“全国节能突出贡献示范单位”、“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先进单位”等荣誉。2017年公司中标“首都蓝天行动科技示范工程”,入选“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被认定为“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夯实了基础。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并综合考量经营业绩状况等各方面因素逐步提升员工薪酬水平,同时努力为员工提供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公司在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员工沟通与交流的同时,还通过多种奖励途径和企业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凝聚力。公司通过多渠道方式招聘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具备不同专业技能的员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同时注重员工的培养和深造,通过优质的人力资源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以上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年度报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52,581,713.08元,上年49,617,221.19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上年0.00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本年报表其他收益: 9,483,555.05元,上年同期数据不调整。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年营业外收支减少2,493,189.72元,上年营业外收支减少145,440.85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