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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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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03版)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18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3,744,4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的研发及运营、IP运营、多媒体文化产品设计制作、文学剧本创作、影视策划、投资以及服装、服饰的设计、销售的综合服务商。目前公司主要利润来自于网络游戏业务和IP运营,游戏类型主要为移动端网络游戏。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诚信、匠心、传承、严谨”的企业精神,坚持以精品IP的战略核心,公司泛娱乐业务稳健经营,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快速增长。全产业链布局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协同效应逐步释放,围绕IP进行动漫、影视、游戏领域的一体化开发,原创、改编、研发、投资出品齐头并进,在不断夯实泛娱乐平台基础的同时,泛娱乐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泛娱乐产业白皮书》显示,2017年,中国泛娱乐核心产业产值约为5484亿元,同比增长32%,预计占数字经济的比重将会超过1/5,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泛娱乐行业高速发展,技术创新和运营模式日新月异,公司未来坚定以精品IP为核心的互联网泛娱乐战略,内部秉承创业精神打造一流团队,外部广泛建立产业合作,将公司打造成国内领先的泛娱乐运营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7凯文01: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公司泛娱乐一体化深化运营的一年,总部与子公司一体化协作,优化资源效率;自有业务与投资业务深化整合,自有业务驱动产业链资源;泛娱乐跨界资源高效整合,进一步增强精品内容优势,公司集团化运营管理,游戏、动漫、影视一体化运营加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703,871,692.07元,同比增加35.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571,467.03元,同比增加67.42%。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化“泛娱乐”战略,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业务,泛娱乐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增加,同时传统服装业务亏损较上期减少。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IP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精品IP理念,公司与海外IP源头公司持续合作,获得日本顶级动画IP《妖精的尾巴》、《幽游白书》的全球研发和中国大陆发行运营权,并在此基础上欲打造具有浓厚二次元特色的大型MMORPG精品手游。公司与腾讯动漫合作动漫IP人气快速增长,如《从前有座灵剑山》、《银之守墓人》、《妖精种植手册》等三部作品的人气截至2017年12月,均已超过50亿。

2、游戏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精品SLG手游《三国志2017》,2017年8月底上线,首月流水超1亿,App Store畅销榜第五,荣获星耀360主办的年度最受期待游戏奖、腾讯应用宝颁发的新锐游戏奖、硬核年度人气游戏奖、金翎奖颁发的玩家最喜爱的移动网络游戏等。2017年4月,公司推出的轩辕剑年首款正版授权手游《轩辕剑3手游版》,被大批铁杆粉丝誉为情怀之作、精品之选,受到热烈追捧。老产品《圣斗士星矢:重生》、《新仙剑奇侠传3D》、《纯三国》、《净化》、《星座女神》、《唐门世界》等老产品持续稳定运营,显现出精细化运营策略的长尾效应优势。

3、动漫业务

报告期内,二次元用户市场快速扩大,公司的3D原创动画和改编动漫项目进展顺利,动漫IP孵化能力凸显。公司与国内一线视频平台优酷土豆、国内优秀的动画制作公司柏言映画联合出品高品质原创3D武侠动画《少年锦衣卫》、《锦衣伏魔录》,动画作品获得市场良好反馈,公司动漫团队获得业内高度认可。公司S级网文IP《玄界之门》漫画版于2017年6月28日在腾讯动漫平台独家上线连载,评分最高达9.6分,至2017年12月底,人气超过3亿,收藏人数超过55万,数据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公司原创和改编动漫精品IP的基础,为规模化孵化IP做好准备。

4、影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影视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参与投资的《环太平洋:雷霆再起》由美国传奇影业、美国环球影业和善为影业联合出品,于2018年3月上映。全资子公司幻文科技积极有效推动影视业务发展,多个影视IP授权或投资项目确定合作,充分利用自身IP优势,通过授权或投资,快速实现IP放大与变现。

5、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产业基金一期、产业基金二期、产业基金三期,围绕泛娱乐产业展开投资。一期、二期项目主要围绕IP运营、中轻度游戏研发、游戏发行为主,投资项目均稳健成长。其中产业基金一期投资的部分项目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成功退出。产业基金三期共投资了凯漫(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彼岸趋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幻动无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谜谭动画有限公司、重庆铅元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乐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七个项目,进一步拓展动漫制作出品以及主流游戏研发等。

6、服装业务

报告期内,服装去库存稳步推进,库存压力得到进一步疏解,服装业务相关固定资产也采取出售、出租形式完成处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霍尔果斯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YOUKIA INTERNATIONAL LIMITED,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广州市集盛服饰皮具有限公司、济南悦之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详见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1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郑鸿胜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非独立董事郑雅珊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审议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蔡开雄先生、官建华先生、郑学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单位。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813,744,4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81,374,443.2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十、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7年末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含10名),为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374.44万股的20%的发行上限,即不超过16,274.88万股(含16,274.88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987.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1)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

(2)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起止日期、具体申购方法、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有关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

7、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作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二十、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1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含10名),为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374.44万股的20%的发行上限,即不超过16,274.88万股(含16,274.88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987.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1)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

(2)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一、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详见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起止日期、具体申购方法、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有关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

7、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作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1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座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1.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8.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1.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1.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1.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1.5发行数量

11.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1.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1.8上市地点

11.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1.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12.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第9项提案只补选一名监事,不需要累积投票制。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 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座9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玲、邱明海

电话号码:(0755)26913931、(0755)86531031

传真号码:(0755)26918767

电子邮箱:kaiser@vip.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座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的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5,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于11:30前发出,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表意见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出席会议股东应当须在2018年5月11日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8-02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合明先生、总经理吴裔敏先生、董事会秘书彭玲女士、独立董事蔡开雄先生、财务总监刘军先生、财务顾问王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8-02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资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议案》。目前,基金规模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公司总认缴货币出资29,700万元,深圳市前海利昌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昌融”)总认缴货币出资300万元。该专项产业基金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专项产业基金”)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拟增加专项产业基金的投资规模至5亿人民币,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前海利昌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去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泽芳

注册资本:人名币壹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募集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股东:黄志远持股18%;黄志豪持股42%;陈福水持股40%。

利昌融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15091。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凯撒文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Y329D

主体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A栋4单元606单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利昌融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泽芳)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9日

四、风险揭示

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 ,存在以下风险 :

(1)产业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3)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产业基金将制订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合伙企业增资可为合伙企业拓展业务提供资金,扩大投资范围,通过发挥公司管理团队的行业资源和管理能力,以及结合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和相关投资标的推荐,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与资源。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8-022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0 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前次担保事项

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幻文”)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本次担保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为杭州幻文提供的担保额度已经全部用完,为紧随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满足杭州幻文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为杭州幻文追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累计担保额不超过16,000万元,担保期限直至2019年2月16日。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法定代表人:何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网上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游戏软件的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许可经营项目: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幻文的总资产262,328,460.18元, 净资产151,403,439.68元,资产负债率42.28%;营业收入120,867,159.54元,营业利润62,685,161.71元,净利润73,842,907.8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的子公司及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融资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