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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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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尧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76,599,564.96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38.3%,主要原因为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322,113.76元比年初余额减少83.5%,主要原因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00,502,159.88元比年初增加102.2%,主要原因为工业园基建及设备安装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0,000,000元比年初余额减少80%,主要原因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偿还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134,919,637.68元比年初余额减少51.1%,主要原因为预收房款已确认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53,433,465.34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6.8%,主要原因为应交税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5,402,916.88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1.8%,主要原因为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合并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本年累计数61,962,290.2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增加66%,主要原因为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年累计数-1,144,938.02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减少81.7%,主要原因为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本年累计数8,583,388.25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减少43.8%,因为可供出售资产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年累计数28,808,084.08元比去年同期累计减少47.4%,原因为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计提所得税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398,906.4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2.9%,主要原因为人民币升值、原材料及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合并现金流表项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季度为-127,677,454.6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8.6%,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15:00至2018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7,617,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8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3,457,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2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60,0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5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158,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二○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36,876,237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741,72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7%;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416,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35%;反对741,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5%;弃权0股。

(二)《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四)《201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六)《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七)《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八)《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37,247,960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37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78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6%;弃权0股。

(九)《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张树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336,767,137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0%;768,22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8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30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42%;反对768,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89%;弃权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9%。

(十)《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王玉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336,767,137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0%;768,22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8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31,30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42%;反对768,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89%;弃权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王俐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工作原因,张树明先生不再担任职工监事,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聚章为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以及原监事会主席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聚章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9月生,汉族,专科。历任公司毛巾厂厂长、床品公司厂长、安全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661,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人员变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同意,决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补选董事张树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辉玉先生、王贡勇先生组成新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由于工作原因,原审计部经理秦波先生不再担任审计部经理,决定聘任王聚章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王聚章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9月生,汉族,专科。历任公司毛巾厂厂长、床品公司厂长、安全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661,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18-002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