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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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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8-037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升先生、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陈炎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芸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70%,主要是报告期内企业合并增加所致;

2、商誉较期初增加268%,主要是报告期内企业合并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0%,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4、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82%,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债券及借款利息所致;

5、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264%,主要是报告期内获得债务豁免,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6、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59%,主要是报告期内企业合并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4%,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434%,主要是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9、其他收益同比增加7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公司股东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2、本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购SES-imagotag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公司与SES管理层指定投资平台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京东方智慧零售(香港)有限公司收购SES 50.01%以上的股份且实现对SES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3月16日,京东方智慧零售(香港)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和全面要约累计收购SES股份10,789,186股,占SES发行在外流通股份的79.94%,支付股份总对价323,675,580欧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月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完成收购SES-imagotag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3、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移动”)、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赛移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4,184万美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和2017年7月31日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乐视移动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并已向最高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目前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局裁定。本公司已就上述诉讼金额对应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至2017年3月21日期满1年。根据规定,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了《“16BOE01”2017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债券付息31.5元(含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签字):王东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