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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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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李文强已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管理及业务骨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条件,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股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出具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4,358,157.1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1,025,050.31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36,663,057.1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44,309,682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21,646,45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1,221,646,452.30元,占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45%,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1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

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3日,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本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事务所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 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2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与本公司产生乘用车销售、乘用车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业务以及房屋租赁业务,该类交易对本公司不存在风险。

●2018年公司与广汇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预计发生乘用车销售、乘用车经营租赁、乘用车融资租赁及房屋租赁的总金额不超过4,300.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该等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新明、孔令江、陆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7年度关联方出于节约成本考虑,没有进行公务车采购开支。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本公司依据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信诚”)及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广汇租赁”)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乘用车经营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以及因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下属4S店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乘用车销售业务进行合理预计后得出下述预计结果,在该等预计金额之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8年发生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预计增加关联方,存在业务量上升的可能。

2、公司与广汇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预计发生乘用车销售、乘用车经营租赁、乘用车融资租赁及房屋租赁等总金额预计为不超过4,300.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广信

注册资本:401,024.5815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

主要股东:孙广信、新疆创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实际控制人为孙广信,持有其63.6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末,合并总资产2,220.84亿元,合并净资产666.78亿元;2016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56.17亿元,净利润39.88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32.8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的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等活动构成双方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汇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18年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乘用车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600万元;

2、2018年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经营租赁金额预计不超过1,700万元;

3、2018年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融资租赁金额预计不超过1,400万元;

4、2018年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房屋租赁金额预计不超过400万元;

5、2018年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乘用车经营租赁及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系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汇通信诚及新疆广汇租赁的主营业务,汇通信诚及新疆广汇租赁与广汇集团签订的乘用车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业务均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成交的合同金额开展业务,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2、与广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乘用车辆销售及房屋租赁业务,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行情,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独立第三方成交价开展业务。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18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

2、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均参考与独立第三方的成交金额,定价原则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全年不超过4,300万,该等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0.12%,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3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对公司2018年

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公司(包含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2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00亿元。

●被担保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2、本次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2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00亿元;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内容,在预计担保额度未超的情况下,可在下属子公司间调配使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18年度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对各下属公司(包含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为公司的担保额度。并根据有关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授信或贷款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融资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司主要从事乘用车经销与融资租赁业务,日常经营由旗下众多数量的4S店完成。由于4S店面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向汽车制造厂商购买新车,并备有一定库存,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开具承兑汇票等融资活动。为支持公司旗下数量众多的门店的经营发展以及使各门店符合金融贷款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资信要求,本公司及下属主要控股公司需频繁向金融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18年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审议的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包含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18年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14.64亿元(包含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63%。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41.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一)拟发生担保业务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的基本情况如下(在预计担保额度未超的情况下,可在下属子公司间调配使用):

单位:万元

(二)截至授权期末,包括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证券代码: 600297 证券简称: 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4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委托理财

●授权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在该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授权期限

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 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国债逆回购、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基金(货币型基金、公募、私募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5.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9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

1. 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根据本公司统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161,9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5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6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顺应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以更好的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融资和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止。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三、发行的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14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2013年末的变化

2014年末与2013年末相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子公司未发生变化。

2、2015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2014年末的变化

2015年末与2014年末相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多了一家经销商—江西运通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2016年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较2015年末的变化

2016年末与2015年末相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多了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中致远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尊荣亿方集团大连投资有限公司。

4、2017年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较2016年末的变化

2017年末与2016年末相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子公司未发生变化。

2017年12月末纳入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情况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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