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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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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3 公司简称:瑞斯康达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0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39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35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16,667.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在此额度范围内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约合人民币63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本金额度调整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可投资产品类型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变更会计政策,并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同意聘任刘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雪松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394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16,667.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且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此额度范围内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约合人民币63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本金额度调整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郝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原监事刘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意提名郝爽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739.63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6.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739.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6.49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656.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于2017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4,196,739.25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1-519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366号)。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九、上网公告文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366号)。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78,839.89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2: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57,414.70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3: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35,458.56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16,667.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一、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239,766.8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5,470,273.9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5,203,301.4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8,972,794.36元。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16,667.10元(含税),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4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 相关风险提示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739.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6.4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3,656.3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17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16,667.10元(含税),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4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及行业专网客户提供接入层网络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目前公司产品涵盖综合接入终端产品、集中式局端产品、工业网络产品、专用无线网络产品、软件产品和辅助性接入产品六大类,主要满足通信网络接入的相关客户需求。

公司为客户提供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技术服务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对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持续创新,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帮助客户改善收益、提升网络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商业成功。

依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7年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领域。全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传统的接入层设备,企业、家庭终端设备销售。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1,58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923.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36%。由于业务领域的扩展,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日益同质化的情况下,公司产品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从而导致了净利润的下滑。在2017年4月公司成功登录资本市场后,按照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公司在光传输领域积极拓展40/100G和高集成度可调激光器等前沿领域的投入,积极向以SDN/NFV为基础的新一代网络架构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转型,提供云网融合、网络虚拟化和互联网增值业务等。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2017年,“十三五”规划和“十九大”报告都为信息通信业的发展规划了良好的前景,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将在较长周期内成为通信行业发展的巨大动力,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等深度融合,更进一步确立了信息通信业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地位,这对于公司所处的通信行业有一定的正相关性;另一方面,国家对提速降费、普遍服务等要求,让电信运营商持续推动对家庭和企业宽带、专线等业务资费下调,尤其在宽带网络接入领域,随着过去几年三大运营商在光纤宽带网络的白热化竞争趋于尾声,国内宽带网络接入市场已形成了标准化的服务和接入模型,竞争格局也趋于平稳,下一阶段能够具备较高支付能力的家庭客户也基本趋于饱和,宽带接入终端设备基本完成了标准化的过程,宽带接入设备的同质化竞争将更加激烈。在上述形势下,公司同时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公司在处于领先地位的细分市场领域内,进一步创新发展,在光传输领域积极拓展40/100G和高集成度可调激光器等前沿领域,并向以SDN/NFV为基础的新一代网络架构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转型,提供云网融合、网络虚拟化和互联网增值业务等新型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356,879.0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9.31%;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11,583.40万元,同比增长5.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23.98万元,同比减少21.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70,833.56元,营业外支出219,145.96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48,312.40 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比邻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抱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达云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AISECOM DO BRASIL COMERCIO E IMPORTACAO LTDA、RAISECOM,INC.、RAISECOM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Kangmai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等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洪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洪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磊

日期-2018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803 公司简称:瑞斯康达

(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