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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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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万科-平银-中信建投购房
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四期”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4月2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万科-平银-中信建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四期”(以下简称“万科尾款四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万科尾款四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万科尾款四期ABS”设立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04优”,证券代码为“116876”,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按半年付息,摊还期按季度付息并过手摊还本金。

三、 “万科04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万科尾款四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万科尾款四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23日

关于为“横琴金投租赁二期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4月2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横琴金投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横琴二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横琴二期”的转让业务。

二、“横琴二期”设立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8横琴2A”,证券代码为“116880”,到期日为2018年7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并过手摊还本金。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8横琴2B”,证券代码为“116881”,到期日为2019年1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并过手摊还本金;证券简称“18横琴2C”,证券代码为“116882”,到期日为2021年1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并过手摊还本金。

三、“18横琴2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8横琴2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8横琴2C”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横琴二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横琴二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23日

关于支付2016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

(四期)等十一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2016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6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8年5月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444”,证券简称为“厦门1604”,是2016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7元。

二、2016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446”,证券简称为“厦门16Z2”,是2016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7元。

三、2016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450”,证券简称为“山西1616”,是2016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7元。

四、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612”,证券简称为“新疆1705”,是2017年5月9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元。

五、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613”,证券简称为“新疆1706”,是2017年5月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05元。

六、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614”,证券简称为“新疆1707”,是2017年5月9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元。

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615”,证券简称为“新疆1708”,是2017年5月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05元。

八、2015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49”,证券简称为“云南1512”,是2015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九、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53”,证券简称为“云南1515”,是2015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十、2016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945”,证券简称为“湖南1603”,是2016年5月9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7元。

十一、2016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46”,证券简称为“湖南1604”,是2016年5月9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1元。

十二、本所从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8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5月9日除息交易。

十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8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2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429”,证券简称“重庆1801”,票面利率3.2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4月2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8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2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430”,证券简称“重庆1802”,票面利率3.6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5年4月2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8年记账式贴现

(十八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2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235”,证券简称“贴债181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8年7月23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