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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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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需要和不可或缺,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和公平协商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甄恩赐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通过;公司3名独立董事张建军、李玉敏、陈步宁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3,827.18万元,2017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5,697.32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191,637.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11%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晋文,注册日期1997年9月,注册资本100,800万元,主营原煤开采;型煤、型焦、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餐饮服务;技术服务;矿山机电设备维修、配件加工、销售;冶炼、铸造;烟、酒、副食、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零售;医疗诊所。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999,332.07万元,净资产121,732.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集团北岩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三虎,注册日期2003年,注册资本12,762.65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91%,主营原煤开采、型煤、型焦、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截止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264,088.08万元,净资产129,306.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庆,注册日期2003年5月,注册资本5,622.73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82%,主营原煤开采、型煤、型焦、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截止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156,688.62万元,净资产2,3643.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集团东峰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三虎,注册日期2007年11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7%,主营煤炭开采。截止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188,675.05万元,净资产101,192.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注册日期:2000年5月,注册资本5,36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41%,主营煤炭产品生产及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254,685.95万元,净资产163,119.64万元。

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守强,注册日期2009年,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市场交易、电子信息、仓储运输、物流配送。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44,025.26万元,净资产22,248.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栋印,注册日期2011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苗木生产、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987.26万元,净资产463.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民,注册日期2001年,注册资本7,723.91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66%,主营生产和销售超细粉末等纳米新材料产品。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54,479.64万元,净资产14011.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香山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窦晓晨,注册日期2005年,注册资本350.0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2.54%,主营矿山机械、零售日用百货、金属网编制、五金交电、型煤加工及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056.35万元,净资产552.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全胜,注册日期2005年,注册资本40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75%,主营物业管理。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6,700.54万元,净资产-2,736.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大宁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注册日期2000年,注册资本2,62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34%,主营煤炭销售服务、矿山机电及设备维修,煤矿后勤服务。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9,396.47万元,净资产5,358.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徐州兰花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军明,注册日期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煤炭、钢材、铝合金材、化工产品、化肥、建筑工程用机械、水暖器材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428.34万元,净资产-6,092.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中,注册日期1998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6.30%,主营人用药品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的生产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9,982.21万元,净资产12,446.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慧和,注册日期2005年,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6.38%,主营生产销售煤矸石、空心砖、实心砖。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9,100万元,净资产4,391.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晋城市安达科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生,注册日期2005年,注册资本850万元,为山西兰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编网加工、轧辊加工、制造金属顶梁、矿用锚索、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附件、树脂锚固剂、矿用钢塑复合网假顶灯矿用支护产品及矿用设备配件;机械加工制作;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安装劳务服务;普通货物装卸;矿山设备配件、金属制品、建材、塑料制品、农膜、煤炭、铸铁件、化肥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食品生产:纯净水加工销售等,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6,297.37万元,净资产3,032.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高平市开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泽峰,注册日期2010年,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劳务派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园林绿化。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292.26万元,净资产164.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飞,注册日期2000年,注册资本1,215.285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04%,主营酱油、食醋加工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879.52万元,净资产-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军明,注册日期2009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907.55万元,净资产70.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东林,注册日期2011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217.38万元,净资产870.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集团丝麻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贵庭,注册日期2012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33%,主营服装、服饰、床上用品、纺织品销售。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3336.66万元,净资产3,232.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丽萍,注册日期2011年,注册资本110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1%,主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1,461.47万元,净资产1,216.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安全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锐,注册日期2012年,注册资本4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560.92万元,净资产368.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兰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文忠,注册日期2013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中餐类制售、KTV音乐厅、住宿、桑拿等。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4,270.34万元,净资产-3,234.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租赁土地和铁路专用线、支付物业服务费、收取房屋租赁费等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采购煤炭,销售矿山机械配件等采用市场价格。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但鉴于公司使用的土地和铁路专用线是集团公司依法拥有的,公司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铁路专用线租用合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为满足公司下属化肥化工企业生产的原料煤供应,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公司下属煤矿企业和公司参股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煤炭。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营矿山机械、支护材料、洗选设备的生产制造,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公司下属煤矿企业和公司参股的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矿山机械配件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和公平协商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2、该日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兰花科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玉溪煤矿”)

2、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煤业”)

3、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宝煤业”)

4、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永胜”)

5、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口前”)

6、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煤化工”)

7、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清洁能源”)

8、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峰化工”)

9、山西兰花能源集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运”)

10、山西兰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机械”)

11、山西古县兰花宝欣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宝欣”)

12、山西蒲县兰花兰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兰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441,500万元,截止2017年末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36,716.6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在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在担保总额不超过441,500万元内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为2017年经审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建设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保障下属公司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承担对外担保责任余额为236,716.66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938,731.12万元的25.22%,全部为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董事会第四次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述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表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表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0日,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山西兰花集团芦河煤业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山西兰花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五项资产减值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共计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302.69万元,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37.98万元,对部分整合矿井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89.33万元,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当期计提坏账准备585.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52项目目前暂缓建设,项目前期投资主要为两台GSP气化炉设备,截止到2017年末,该项目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2,141.32万元。鉴于设备闲置时间较长,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经对该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参考设备的成新率和市场同类设备的使用情况,董事会同意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302.69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由于光伏市场急剧变化,硅片生产企业技术工艺变化及设备更新换代频率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兰花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晶车间60台80型拉晶炉和切方车间2台开方机以及相关附属设备由于生产效率低、成本高、产品无法适应市场等因素而被淘汰。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上述设备已完全无使用价值。截止2017年末,上述固定资产原值9,410.45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6,479.67万元,账面价值2,930.78万元,净残值470.52万元。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460.26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政策性过渡生产矿井王报煤业已关闭(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03号)。矿井关停后仅地面设施和部分设备能够使用,大部分资产将无使用价值。经对井下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原值7,058万元,累计折旧6,506.73万元,账面价值551.27万元。董事会同意对其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1.27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末对固定资产盘点中发现厂区照明路灯年限较长,风吹日晒腐蚀现象严重,故障率高,存在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董事会同意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45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末对该公司存货进行盘查清点,发现因矿井的升级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以及国家定期淘汰落后工艺产品、部分电器设备升级改造等原因,原过渡生产矿井王报煤业部分淘汰原材料已不具备使用价值。董事会同意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94.95万元。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集团芦河煤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末对该公司存货进行盘查清点,发现部分材料放置时间较长,老化变质、以及存在与投入生产后的配件规格型号不一致等情况,结合成新率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4.38万元。

(四)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集团芦河煤业有限公司由于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欠款时间较长,不易清收,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账龄超过五年的往来款进行逐一核实分析,对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全额计提的应收款项为836.17万元,2016年底已计提坏账准备250.85万元,本期末计提坏账准备585.32万元。

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2,615.32万元,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615.32万元。

三、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上述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准则规定的施行日期要求,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准则,并根据上述要求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3)“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4)“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5)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本次变更后,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影响如下: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减少868,972.41元,营业外支出减少543,907.43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325,064.98元;同时对2016年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减少2,079,454.91元,营业外支出减少31,180.54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048,274.37元。

2、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少4,900,000.02元,递延收益减少4,900,000.02元,营业外收入减少67,957,831.87元,其他收益增加16,977,831.89元,财务费用减少50,979,999.98元。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2017]30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

煤矿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以下简称“玉溪煤矿”)240万吨/年矿井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拟以玉溪煤矿井下巷道资产为标的物,采取本公司和玉溪煤矿联合承租的方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0,000万元,租赁期限 5年。

●中航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吨/年矿井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3.79亿元,截止目前到位资金共计23.91亿,仍有资金缺口9.88亿。为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商谈,拟以玉溪煤矿井下巷道资产为标的物,采取本公司和玉溪煤矿联合承租的方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0,000万元,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等额本息支付本金和利息,本金宽限期9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 746,590.81万元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三、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井下巷道,账面净值为不少于40,000万元人民币(租赁物账面净值以最终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定的合同为准)。

2、融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净值为不少于40,000万元人民币的井下巷道所有权归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玉溪煤矿仍对该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玉溪煤矿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资产以人民币100.00元整的价格出售给玉溪煤矿。

4、租赁期限:5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息,本金宽限期9个月。

6、租赁利率:5.25%(随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同向调整)。

7、咨询服务费:租赁物转让价款的5%,即1,500万元整;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前由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

8、保证金:按融资金额的6.5%收取。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通过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玉溪煤矿巷道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加快玉溪煤矿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实现投产见效。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玉溪煤矿对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其项目建设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23 证券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2018-018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兰花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资料 将不迟于 2018 年 5 月16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3)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

邮政编码:048000

联系人:田青云 焦建波

联系电话:0356-2189656

传真:0356-2189600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兰花科创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