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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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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98 公司简称:中南传媒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6,569,127.72元,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3,656,912.77元,加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3,568,990,553.62元,减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派发的现金898,000,000.00元,2017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53,902,768.57元。2017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7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现1,077,600,0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出版物,用途是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精神文化需求。业务涵盖出版、发行、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媒体、数字教育、金融等领域。

1、出版业务:一是本版图书(含教材教辅)出版,即本公司组织编写的、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含教材)的出版。二是外版教材租型,即本公司与教材原出版单位以协议方式获得重印权、代印权,负责外版教材在湖南省的宣传推广、印制、发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本公司向原出版社支付租型费,租型费一般按教材总码洋乘以一定比率计算。

2、发行业务:发行单位向相关出版社采购图书或向生产厂家采购文化用品并销售,其中,教材教辅主要由湖南省新华书店和新教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直供、代印和向其他出版社提供“型版”等方式销售;一般图书主要通过批发、零售进行销售,湖南省内销售模式为连锁经营,省外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文化用品主要是代理相关生产厂家产品,通过湖南省新华书店门店销售。

3、印刷:根据客户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纸张或客户自己采购纸张,按客户订单生产(如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报纸、期刊、一般印刷物、防伪标签等),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4、印刷物资供应:将图书用纸或社会用纸等印刷物资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或从市场采购,并按照合同直接向客户销售。

5、媒体:一是本公司作为报业经营业务主体,通过合同形式获得潇湘晨报除采编业务外的经营性业务的经营权,具体业务包括报纸发行和广告等。二是独家运营长沙地铁平面及WIFI媒体广告,并拥有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磁浮快线、长韶娄高速公路、石长动车等线路的优质广告媒体资源。三是全资拥有快乐老人报,获得该报所有收入并介入老年旅游等相关产业经营。四是红网等新媒体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红网PC端、移动端、户外框架媒体(两网四屏)提供内容服务,获取点击率,从而打造品牌,引导读者订阅无线增值等产品与服务,并吸引客户投放广告。五是通过媒介品牌影响力,开展长沙车展、教育博览会等线下经营活动。

6、数字教育:通过研发聚合精准丰富的数字化内容,实施软硬件系统集成,形成以大数据为中心,由智慧教育云、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智慧沟通组成的教育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销售给单个学校与区域教育行政部门(产品最终使用者亦为该区域内的学校)。

7、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主要为其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结算等服务,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往来业务,泊富基金主要通过项目投资获取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行业整体发展较为平稳。根据Wind资讯,目前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24家,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777.09亿元,同比下降1.36%,净利润合计107.61亿元,同比增长19.18%(剔除其中非经常性损益最大的公司后,其余23家净利润同比增长7.06%)。

具体来看,出版及发行属于弱周期行业,公司教材业务多年来保持发展的态势,教辅业务受湖南省规范市场类教辅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收入有所减少。报媒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数字化趋势影响较大,广告收入下滑严重,但网络媒体及户外媒体广告收入呈增长态势。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受出版、发行、报媒等业务综合影响,报告期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及加强集中采购,营业收入与利润均有所增长。数字教育发展空间较大,但作为新兴产业也面临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财务公司的经营与央行基准利率水平、金融业务规模等关系较密切。

公司是国内出版传媒龙头企业之一,根据上述24家上市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数据,中南传媒营业收入位列第三,净利润位列第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6,009.93万元,同比减少6.70%;利润总额164,930.76万元,同比减少1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18.80万元,同比减少16.15%。报告期公司坚守出版主业,突出社会效益,积极应对经营下行和纸张成本上涨压力,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各产业板块融合发展,进一步改革创新,推进集团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2017年度在其他收益列报195,160,512.36元。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公司按照准则要求执行,期末列报无影响。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要求对上年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调减1,731,610.58元,本年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调减 21,807,557.81元,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60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下转67版)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8-006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1日在湖南长沙普瑞酒店会议楼二楼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会主席彭兆平及监事刘闳、张旭东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曙光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董事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董事长龚曙光、董事彭玻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丁双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52.18万元;董事高军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49.32万元;董事舒斌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44.88万元;独立董事季水河、陈共荣、贺小刚均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

公司总经理丁双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52.18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高军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49.32万元,公司总编辑刘清华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7.48万元,公司财务总监兼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丽波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70.95万元。

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湖南泊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博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5.56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昕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9.57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楚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5.5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6,569,127.72元,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3,656,912.77元,加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3,568,990,553.62元,减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派发的现金898,000,000.00元,2017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53,902,768.57元。2017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7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现1,077,600,0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为3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曙光、彭玻、丁双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曙光、彭玻、丁双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快乐老人大学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议案》

为加强中南传媒在养老产业的布局,提升全资孙公司湖南快乐老人产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人产业公司”)线上和线下两个向度用户圈地的能力,通过多年积累的用户和数据,整合上游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扩展业务种类和规模,中南传媒拟以自有资金投资20,000万元,建设快乐老人大学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老人产业公司,由中南传媒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湖南潇湘晨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再由其增资老人产业公司的方式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龚曙光等五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龚曙光、彭玻、丁双平、高军、舒斌五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季水河等三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季水河、陈共荣、贺小刚三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中南传媒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龚曙光,男,195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编审,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专业文学硕士。历任湖南文联办公室主任,湖南通程国际大酒店常务副总经理,湖南省报刊出版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潇湘晨报社社长、总编辑,湖南出版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8月迄今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8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兼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玻,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土家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湖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历任龙山县新华书店计划股股长,湖南省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结算中心主任,湖南出版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2004年11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2005年4月当选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05年10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7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年3月至2014年6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其间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兼任湖南泊富恒嘉策划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其间2015年12月起兼任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其间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迄今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丁双平,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攸县人,中共党员,编审,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史学学士。1985年至2005年历任岳麓书社编辑室编辑、出版服务公司经理、《网上俱乐部》主编、岳麓书社社长,2005年至2008年历任湖南教育出版社社长和《中学生百科》主编,2008年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图书与电子音像出版产业部部长。2008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月迄今兼任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兼任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军,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黑龙江巴彦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湖南财经学院财会专业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至1993年任湖南省新闻出版局计财处干事,1993年至2000年历任湖南省出版公司科长、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湖南出版集团策划发展部部长,2004年至2008年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2008年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8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舒斌,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洪江市人,中共党员,高级编辑,湘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历任湖南省委外宣办副主任科员、人事秘书科科长,1999年6月至2001年4月任省外宣办事业建设处助理调研员,2001年4月至2003年9月任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中心副主任、红网网站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任红网网站总经理、总编辑,其间2005年12月起兼任红网网站党支部书记。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任红网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总编辑,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任红网执行董事,其间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兼任红网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兼任红网总编辑,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兼任红网党委书记,2012年1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迄今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迄今任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季水河,男,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四川邻水人,中共党员,四川达县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毕业,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文艺学研究班毕业。历任湘潭大学中文系主任、人文学院副院长,2000年至2013年任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现任湘潭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点负责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学校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学科评审组专家,全国马列文论学会和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会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兼任湖南省社科联副主席,教育部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5 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共荣,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邵阳人,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湖南省预算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湖南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湖南省金融会计学会理事。2013年9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小刚,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江西永新人,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7年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6年5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8-007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1日在湖南长沙普瑞酒店会议楼二楼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现场方式出席监事4人,职工监事李雄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职工监事张菊明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兆平女士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监事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监事会主席彭兆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49.32万元;监事刘闳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5.32万元;监事张旭东在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65.56万元;职工监事李雄伟兼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在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33.89万元;职工监事张菊明兼任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组第二小组组长,在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人民币20.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或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对该关联交易的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一致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影响或损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述富等三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徐述富、刘闳、张旭东三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述富,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耒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宜章师范校长办公室秘书、政工干事,郴州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干事、毕业生分配办副主任(副科)、主任(正科),桂阳县洋市镇党委副书记、书记,桂阳县委办副主任,郴州市教委政工科副科长(正科级)、教委委员(副处)兼机关总支书记,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秘书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市重点办副主任(兼),2009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郴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兼),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闳,女,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教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至1989年在湖南省艺术学校任教,1989年至1999年在湖南文化报社工作,任副科级干事,1999年至2002年分别在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和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工作,历任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执行总经理、副董事长。2002年至2003年任湖南出版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03年至2008年任普瑞温泉酒店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普瑞温泉酒店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7月任普瑞温泉酒店董事长。2014年7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旭东,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吉林榆树人,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长沙交通学院数学力学专业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湖南商业专科学校教师、湖南商学院基础课部办公室主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办公室主任,2001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湖南教育出版社副社长,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任湖南珈汇教育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任中南传媒产业运营中心常务副主任,2010年6月迄今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2014年4月迄今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其间2014年4月至2016年8月兼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8-008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预计2018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超过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可用资金,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2018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和金融杠杆作用,发挥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推动和促进作用,财务公司拟与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

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1.4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4.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中南传媒出资7亿元,持股70%,控股集团出资3亿元,持股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情况

(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系统内部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

2017年末控股集团资产总额为2,352,371.4万元,净资产为1,772,724.72万元(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二)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丽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数据,2017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为1,047,823.94万元,净资产为144,115.32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4,134.92万元,净利润20,718.94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以下服务:

1、为控股集团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控股集团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为控股集团提供担保;

4、办理控股集团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5、为控股集团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6、办理控股集团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控股集团的存款;

8、为控股集团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承销控股集团的企业债券;

10、为控股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1、为控股集团上下游单位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

12、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如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则在获得批准后开展相应业务。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服务时,利率和费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有偿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双方参照银行间同类服务价格协商确定。

(三)交易限额

1、预计2018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

2、预计2018年,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超过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可用资金,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协议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协议签署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管理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财团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季水河、陈共荣、贺小刚事前对该交易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季水河、陈共荣、贺小刚发表了独立意见:《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8-009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与2018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龚曙光、彭玻、丁双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金融服务,2017年度交易限额的预计为:

(1)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

(2)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可用资金,在最高授信业务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控股集团2017年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05,408.20万元,日均存款余额为90,697.78 万元;控股集团2017年内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最高值为25,000.00万元,2017年9月已归还完毕。上述业务交易总额在年度预计限额之内。

2、除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外,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业务交易总额在年度预计限额之内。

(三)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18年度交易限额预计如下:

(1)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

(2)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超过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可用资金,在最高授信业务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除上述金融服务外,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与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系统内部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76号

法定代表人:张时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日用家电、文具用品、文化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纺织品及针织品、化妆品的销售;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以自有资产从事文化旅游业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培训活动的组织;国产酒类批发(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3、普瑞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普瑞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朱跃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3,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住宿;美容服务;游泳馆;足疗;桑拿、汉蒸;洗染服务;卡拉OK厅娱乐服务;茶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林木育苗;体育组织;文艺表演、体育、娱乐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的零售;乳制品生产、零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普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出版大楼7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朱跃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消防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的销售;淡水养殖;家禽饲养;花木种植;蔬菜种植、加工;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文艺、体育及科技交流服务;房屋租赁中介;物业管理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营叁级城市园林绿化业务及餐饮业务(由分支机构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湖南泊富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门窗、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建筑装饰材料、电器设备的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6、湖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单跃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印刷相关产业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纺织布艺、家具的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7、湖南省远景光电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1219号

法定代表人:易玄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092.69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录音带、录像带复制业务;销售电子产品、电讯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提供光电设备技术咨询、维修服务;经营电子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8、长沙远航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6.00万元

经营范围:紫外光固化涂料、防腐涂料及相关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储存、销售;紫外光固化及涂装设备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9、湖南文盛出版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338号601室

法定代表人:张时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出版资产管理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0、潇湘晨报社

单位住所:长沙市韶山路158号潇湘晨报大厦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人民币1,195.00万元

经营范围:潇湘晨报采编、出版、广告发布、新闻理论研究、新闻史研究、应用新闻学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以及相关社会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1、湖南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76号7楼

法定代表人:储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2、湖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82号

法定代表人:伍国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出版各级各类教育音像制品(按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出版各级各类教育电子出版物(按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同本社出版范围相一致的互联网音像、互联网电子出版物出版(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电子器材、文体办公用的销售;从事音像电子网络制品及其附属品的设计、制作和生产;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和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3、湖南地图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693号测绘大院二号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郭有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凭出版许可证出版本省行政区划图、交通图、旅游图及地理、地理知识性读物、邻近省、区交通旅游图;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从事互联网图书、互联网地图出版业务;凭测绘资质证书从事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文教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摄影服务;各类广告的设计、代理、制作、发布。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4、湖南正茂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星城大道南侧出版科技园1号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