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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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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29 公司简称:春风动力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深耕动力产业领域,专注于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全地形车、摩托车、游艇及后市场用品等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400cc至1000cc排量段CForce、UForce、ZForce四轮全地形车;125cc-250cc小排量、250cc-500cc中等排量、500cc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国内市场根据不同产品类型(摩托车、全地形车、KTM R2R)由不同销售部门直接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公务车主要由公务车销售部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完成,以直接、高效沟通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国内拥有200余家经销商,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国际市场由国际业务部统一管理,其中美国市场由子公司CFP根据国际业务部下达的销售计划、销售政策对美国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由国际业务部对地区经销商进行管理,相关产品通过欧洲、北美、大洋洲、南美等地区经销商及其经销网点销往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和“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以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为依托,从供应商管理、采购业务过程和进货检验等三方面对采购管理过程进行管理,满足采购过程的主要要求,实现公司经营目标。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并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保证为公司产品生产提供了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供应及时、货源稳定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实现了公司供应链的高效与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计划或客户订单将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备货,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全球市场现状和未来

(1)全地形车

全地形车作为以休闲娱乐及日常实用为主要目的的非公路车辆,其发展主要依赖于消费者休闲时间的增多和户外工作、生活方式升级带来的机遇,北美、欧洲等发达经济体长期以来一直是全地形车的主要消费地。

全地形车消费需求变化与全球宏观经济、消费地区微观经济的变化密切相关,随着全地形车主要消费区域美国及欧洲经济缓慢复苏,未来全地形车销售预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以2010年至2016年全地形车复合增长率3.16%、2007年至2016年UTV复合增长率6.17%测算,2020年全球全地形车销量及UTV销量预计将分别达到99.66万辆、60.99万辆,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容量将逐渐恢复至金融危机前水平,预计未来,全球以一般日常生活、娱乐、竞技为使用目的的全地形车消费需求占比将保持一定的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统计数据;立木信息咨询《全球与中国全地形车市场深度调研与预测报告(2017版)》)

(2)摩托车

出口市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摩托车主要用于休闲娱乐,中、大排量摩托车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和欧洲,市场需求以中、大排量和酷炫的外观超级运动车、旅行车为主,总体市场容量相对平稳。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实用型摩托车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摩托车保有量上升的国家集中在亚洲、拉美地区,如泰国、印尼、巴基斯坦、阿根廷、马来西亚等。

2017年,摩托车出口表现较好,出口量在连续三年下降后呈回升走向,全年出口摩托车751.09万辆,比上年增长8.33%,高于行业总销量增速6.34%。出口量占销量的比重为43.83%,比上年提高2.56%,出口所占份额继续提升。

中国摩托车在较长时期内,仍以经济欠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市场为主,受汇率和国际经济变化的周期性影响较大,加上印度、印尼等新兴经济体货币贬值、制造成本优势逐步显现等因素,对我国摩托车出口构成一定的压力。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统计数据)

2、国内行业

(1)全地形车

国内全地形车行业经历了2005、2006年的繁荣发展、随后的行业整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美国新消费品改进法案实施的巨大冲击后变得更加规范,行业涌现出一批具有特色的领军企业,行业集中度加强。目前国内全地形车行业已经走出低价恶性竞争时代,开始以质量、品牌占领市场。在国内市场消费方面,全地形车所代表的竞技运动、时尚潮流、生活方式和运动文化正在向百姓生活渗透;同时随着国内全地形车俱乐部的快速发展,使得全地形车逐渐被消费者认识和接纳,国内全地形车销量逐步增长至年销量万辆以上水平,未来发展前景可期。

(2)摩托车

我国摩托车行业从 1993 年起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车产销国,国内市场前期持续高速增长,消费群体受到小汽车、电动车等产品的消费分流,加上大部分大中城市实施禁、限摩政策,导致摩托车市场进入调整期,国内摩托车市场呈逐年小幅下滑态势。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摩托车作为运输工具的时代已经过去,休闲娱乐型产品消费时代已经来临,摩托车消费逐步由经济实用向休闲娱乐转变,产品结构继续向大排量靠拢。未来几年,运动化、个性化、专业化、大排量、专业用途的摩托车将逐步增长,同时以舒适、便利为主要特点的踏板摩托车也将逐步增长。2017年在宏观经济形势好转的情况下,摩托车市场需求提升,行业产销在连续五年下降后止跌回升,全年完成摩托车产销1714.57万辆和1713.49万辆,比上年增长1.93%和1.99%,这也是摩托车年销售近五年来的首次正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统计数据)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全地形车

公司生产的全地形车是一种被设计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四个或以上低压轮胎,且可在非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全地形车作为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特种车辆,可在沙滩、草地、山路、丛林等多种复杂路况行驶。由于全地形车适用于不同地形路况,灵活性强,应用非常广泛,目前主要用于户外作业(农业、畜牧业、林业、狩猎、景观美化、探险、工业、建筑等)、运动休闲、代步工具、消防巡逻、军事防卫等众多领域。

公司拥有独立自主产品商标,绝大部分产品以自有品牌销售,公司品牌“CFMOTO”已在国外市场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在全球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目前公司产品的主要外销地区为欧洲、北美、南美以及大洋洲等,2014年至2017年公司全地形车出口额分别占当年全国同类产品出口额的73.33%、67.76%、65.70%、68.96%,全地形车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均位列行业第一位;同时公司在俄罗斯、瑞典、德国、奥地利、法国等国家的全地形车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统计数据)

2、摩托车

公司是国内最早追求驾乘乐趣的动力产品制造商,一直以来公司坚持水冷大排量发动机为核心的动力运动装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质控制、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自身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产品整体以中高端、运动、竞技、休闲为定位,公司两轮摩托车从150CC到1000CC全线覆盖,代表性车型有150NK、400NK、650TR、650G等产品,做为城市高品质生活的时尚装备,引领了运动、休闲、竞技的新的时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快讯》数据显示,公司2017年〉250ml跨骑式摩托车产量、销量分别占到行业总量17.05%、15.91%。公司自主研制的CF650G摩托车更是成功入选为国宾护卫专用车,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峰会、G20杭州峰会、APCE会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等活动中均有精彩亮相,向世界展示了良好的民族品牌形象;CF650J-3、CF400J、CF400J-2等公务车也已广泛应用到公务执勤系统,担负着开道护卫、城市反恐、应急处突、机动巡逻等各项重要任务,为我国现代化城市交通及治安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移动装备保障。另外公司以摩托车骑行文化为纽带,积极打造以春风为代表的特色机车文化,通过各种俱乐部活动、数据库后台服务和“春风动力摩托俱乐部网络社区”为核心工具,构建属于春风动力车友自己的独有生活方式和交友平台,在广大车迷爱好者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声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782.60万元,同比增长29.75%;实现利润总额10,536.43万元,同比增长9.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40.51万元,同比增长10.35%。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68,229.6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66.83%;负债总额78,234.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50%,比上年末增长26.00%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89,995.2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32.2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赖国贵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2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2018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进出口业务量较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为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8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美元17,000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方志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在上述额度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3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 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历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保持了独立、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405,105.4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95,686,633.78元,按照母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68,663.38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83,880,046.0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716,488.14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测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13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070万元(含税),控制在年初预测的关联交易总额之内。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600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以上”的标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赖国贵回避了表决。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国贵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亦旺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陈家木桥村

经营范围:制造、机械配件

2、关联关系

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国贵配偶的近亲属,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与关联方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上述关联方非公司唯一供方,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前,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沟通,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度实际发生以及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与冰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将遵循公允性原则,在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可比市场价格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同时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2018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意时点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在上述额度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认为:春风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德邦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意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同时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45,433.42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49.056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84.367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29,701,002.6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90,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0,379,239.54元(含利息收入)。

二、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2018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任意时点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2亿元;以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意时点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认为:

春风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德邦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2018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309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

截至2017年8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334,24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490,566.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已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的389673185985人民币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的1202083129900555527人民币账户中,汇款金额分别为77,334,242.00元、350,000,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427,334,242.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27,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1,018,867.89元(包括:预付保荐费2,075,471.70元、审计及验资费9,858,490.57元、律师费4,509,433.96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33,962.26元、发行手续费141,509.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400.00元,溢价人民币374,510,27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4,602.6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86.6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2,586.64万。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0号《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长江证券“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460号”人民币理财产品12,000万元、“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46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5,000万,中信证券“交银国信英大鲁能重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500万、“中信信托·鸿业36号重庆悦丰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500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9,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春风动力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风动力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279号的鉴证报告,认为“春风动力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风动力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计划总投资5,784.37万元,建设智慧服务云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企业内部制造端、外部供应商和营销端资源,形成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营销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线上+线下的营销网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以及顾客满意度,推动企业向高端动力运动产品和服务综合提供商转型。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项目计划总投资22,000.00万元,通过增加生产设备,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现有整车生产线,实现在车架生产平台、发动机生产平台、整车生产平台、智能生产系统建设四个方面的智能优化提升。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0.00万元,拟通过以公司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部门和功能设置,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完善研发中心部门功能设置,有效改善技术研发环境,建设具有产品企划、开发能力及CNAS实验室认可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全面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能力,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及性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2018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7,000万美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7,000万美元的限额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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