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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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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恩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61%,主要是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公司采购量增加。

2.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68%,主要是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

3.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46%,主要是公司在建的新厂房。

4.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42%,主要是租赁的宿舍装修费用。

5.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67%,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导致的暂时性差异。

6.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9%,主要是本期发放2017年度奖金。

7.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91%,主要是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确认。

8. 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32%,主要是计提的仪器质量维修费用。

9.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5%,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品牌影响力,加强销售管理,从而业务规模增加。

10.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51%,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成本总额增加。

11.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78%,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税费增加。

12.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2%,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及限制性股票确认股份支付导致费用增加。

13.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5%,主要是研发费、限制性股票确认股份支付及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增加。

14.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0倍,主要是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

15.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47%,主要是应收款项同比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16.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569%,主要是理财收益。

17. 净利润同比增加63%,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利润增加。

1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60%,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

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8%,主要是上期收回保证金。

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8%,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导致采购量增加。

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4%,主要是职工薪酬的增加。

22.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36%,主要是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税费增加。

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6%,主要是业务规模增加导致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款项增加。

2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5%,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2倍,主要是购买和赎回银行理财的现金流,按净值填列。

25.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实施限制性股票收到的资金。

2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分红支付的个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的情况:

2017年6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按照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余额25,214万元,报告期内新增3,816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3%至5.1%,报告期内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为248.5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29,030万元。

2、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此项议案;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05名激励对象共授予88.9175万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

3、关于王训琨起诉公司及第三人有关原告股东资格确认的诉讼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关于王训琨起诉本公司及第三人苏宏亭、苏恩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恩奎(本公司股东)有关原告股东资格确认相关诉讼材料,公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正在审理中,暂无进一步进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一季度,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品牌影响力,加强成本控制和经营管理,从而收入增加导致利润增加,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63%,预计二季度公司将保持良好势头,从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同比大幅增加,但市场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恩本

日期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3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华宇泰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宇泰祥”)

●本次投资金额和比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王武昌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本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市场,充分利用当地经销商的渠道、客户和配送资源,公司拟与自然人王武昌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华宇泰祥,华宇泰祥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王武昌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2018年4月23,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该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王武昌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王武昌,男,大专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现居住在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301号;2013年4月7日至今,在伊犁奥华联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8月9日至今,在新疆博英丝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3、王武昌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华宇泰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1+2号商业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王武昌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销售:办公设备、厨卫用品、灯具装饰物、电动车及零配件、电子产品、非金属及金属矿产品、服装鞋帽、化妆品、家用电器、棉麻制品、农林牧产品、农药化肥、皮制品、汽车及零配件、书刊杂志音像制品、卫生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医药及医疗器械、营养保健品、再生物资;服务: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咨询、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的安装、维修、租赁,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建材,农畜产品,工艺品,通讯设备(二手手机销售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教学设备,洗涤用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7、出资比例: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武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设立公司开展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华宇泰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华宇泰祥”)

住所: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1+2号商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王武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办公设备、厨卫用品、灯具装饰物、电动车及零配件、电子产品、非金属及金属矿产品、服装鞋帽、化妆品、家用电器、棉麻制品、农林牧产品、农药化肥、皮制品、汽车及零配件、书刊杂志音像制品、卫生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医药及医疗器械、营养保健品、再生物资;服务: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咨询、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的安装、维修、租赁,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建材,农畜产品,工艺品,通讯设备(二手手机销售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教学设备,洗涤用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在新公司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1年内缴纳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方510万,乙方490万),剩余部分由双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步完成出资。

(三)通知及送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含法律文书)自交付邮政特快专递后的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文件或通知,自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送达。

2、各方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信息为准。一方变更前述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对方无法直接送达,按照本条第一款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违约,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该部分责任。

2、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或侵犯另一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任何权利,守约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能在30天内纠正违约行为且该等纠正得到守约方的认可,则守约方依据本协议及中国法律的规定而有权行使其他救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如乙方的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重大违约,即导致合作目的无法达成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乙方赎回甲方所持全部新公司的股权(赎回价格为甲方支付的成本价的1.2倍),并要求其每日按照甲方支付的成本价总额的万分之三(0.03%)支付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为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下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发生根本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不予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通知到达其他方后15日内,其他方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未被认可的,本协议解除。

4、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的上述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及试剂的销售等业务,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疆地区的销售能力,从而进一步开发公司在西北区域的市场,可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做大做强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促使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不断引进优秀人才、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在黑龙江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哈尔滨思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思涵生物”)

●本次投资金额和比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王巍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本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在东北地区的市场,充分利用当地经销商的渠道、客户和配送资源,公司拟与自然人王巍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思涵生物,思涵生物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王巍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2018年4月23,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黑龙江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该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王巍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王巍,男,中国国籍,现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学历,现居住在哈尔滨市南岗区,2014年6月至今,在哈尔滨思图经贸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3、王巍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思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58号

3、法定代表人:王巍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农业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预包装化妆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纸制品、塑料制品、日用消毒品、化学试剂;生物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批发:体外诊断试剂。

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7、出资比例: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设立公司开展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哈尔滨思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思涵生物”)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58号

法定代表人:王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农业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预包装化妆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纸制品、塑料制品、日用消毒品、化学试剂;生物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批发:体外诊断试剂。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在新公司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1年内缴纳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方510万,乙方490万),剩余部分由双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步完成出资。

(三)通知及送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含法律文书)自交付邮政特快专递后的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文件或通知,自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送达。

2、各方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信息为准。一方变更前述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对方无法直接送达,按照本条第一款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违约,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该部分责任。

2、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或侵犯另一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任何权利,守约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能在30天内纠正违约行为且该等纠正得到守约方的认可,则守约方依据本协议及中国法律的规定而有权行使其他救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如乙方的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重大违约,即导致合作目的无法达成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乙方赎回甲方所持全部新公司的股权(赎回价格为甲方支付的成本价的1.2倍),并要求其每日按照甲方支付的成本价总额的万分之三(0.03%)支付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为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下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发生根本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不予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通知到达其他方后15日内,其他方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未被认可的,本协议解除。

4、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的上述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及试剂的销售等业务,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销售能力,从而进一步开发公司在东北区域的市场,可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做大做强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促使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不断引进优秀人才、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4人现场参会,5人为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黑龙江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在黑龙江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人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387 公司简称:基蛋生物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