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二)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或券商等,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 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内部决策程序

健盛集团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盛集团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高、满足保本要求等特点,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保荐机构对健盛集团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1.3亿元,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0.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1.3亿元,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0.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监事会意见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1.3亿元,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0.3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3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17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预案需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3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江山易登针织有限公司、泰和裕国际有限公司、江山思进纺织辅料有限公司、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浙江健盛之家商贸有限公司、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健盛越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止,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销售收入总额50%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公司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将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销售收入总额50%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方案审批权。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套期保值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汇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3、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控制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

4、销售部门采用财务提供的银行套期保值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套期保值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5、做好外币收款预算与落实,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部分出口产品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江山易登针织有限公司、泰和裕国际有限公司、江山思进纺织辅料有限公司、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浙江健盛之家商贸有限公司、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健盛越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健盛集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为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来规避外汇收入的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山市健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10460万元投资设立江山市健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产业链发展,实现从原纱到成品袜子的一条龙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整合公司现有辅料生产、印染、纺织新材料的开发运用等生产工序,计划在江山市贺村十里牌55号原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内设立江山市健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8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山市健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十里牌55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张茂义

6、经营范围: 纺织辅料生产,染色等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有效整合、利用公司既有资源,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公司将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确保注册手续的顺利进行。

2、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的需要,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和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将投资事项纳入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保证子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织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该新准则。

2、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公司2017年收到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从原列报项目“营业外收入”变更至“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因此,2017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润表中列入“营业外收入”中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5,580,402.31元,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35,308,125.35元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并且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4日

至2018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13:3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311215

电话:0571-22897199

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人:王莎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14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审议《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等值人民币28.8亿元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8亿元担保的议案》;

9、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5需要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5、6、8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838530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5月16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李洪波 收,并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波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6。

2、投票简称:顺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1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莫绮颜女士、副总裁何伟先生、独立董事傅孝思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东红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笛鸣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将原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的政府补助调整至新增的“其他收益”、核算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调整至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并按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2017年年度合并利润表列报“资产处置收益”376,812.74元;上年同期合并利润表列报“资产处置收益”-34,858.64元,上年同期合并“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分别调整减少169,052.26元及203,910.9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2016年年度及2017年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 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会计政策而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注销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由于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终止,导致专门为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而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赛特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无法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同时由于对外投资战略规划的变化,导致已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顺威汇金(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法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其拟投资设立的顺威汇金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无法再继续推进,以及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设立的控股孙公司深圳市顺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设立。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前述已设立但未实质性开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并终止前述全资子公司拟对外开展的投资事项,同时终止设立控股孙公司深圳市顺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注销全资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待注销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 顺威汇金(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TK733U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9406

4. 注册资本:9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基金管理。

6.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0日

7. 公司持股比例:100%

8.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0元。2017年度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0元。2018年1-3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中山赛特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YYNL8L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住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园雁南路2号首层之二

4.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汽车电子配件、连接器、连接线、五金模具、塑料模具。

6.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8日

7. 公司持股比例:100%

8.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0元。2017年度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0元。2018年1-3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终止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及孙公司情况

本次拟终止继续投资的关于顺威汇金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本次拟终止设立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三、 注销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终止,导致专门为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而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赛特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无法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同时由于对外投资战略规划的变化,导致已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顺威汇金(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法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其拟投资设立的顺威汇金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无法再继续推进,以及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设立的控股孙公司深圳市顺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设立。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前述已设立但未实质性开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并终止前述全资子公司拟对外开展的投资事项,同时终止设立控股孙公司深圳市顺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于前述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均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因此注销该全资子公司及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顺德塑料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顺德塑料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顺德塑料分公司的公告》。

近日,公司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顺德塑料分公司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顺德塑料分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智能产线设计建造合同相关事项补充提示如下:

1. 公司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为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的生产线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行维护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本项目建设及公司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范围均不涉及石墨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 根据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公告,玉龙股份拟以股权转让和现金增资的方式投资天津玉汉尧,投资后玉龙股份将合计持有天津玉汉尧33.34%的股权,并根据协议约定取得天津玉汉尧66.67%的表决权,天津玉汉尧将成为玉龙股份的控股子公司。鉴于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对宁夏汉尧股权结构的影响,本项目建设资金后续能否顺利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项目合同已对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鉴于本次项目合同金额较大,业务环节较多,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设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或误工风险、工程分包风险、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等,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合同对方宁夏汉尧成立于2017 年11 月7 日,注册资本1 亿元。本次合同金额达12.95 亿元,占你公司2016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168.40%。宁夏汉尧股东天津玉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于2017 年成立,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 元,利润总额-667.22万元,净利润-667.22 万元。请补充披露:(1)宁夏汉尧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与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宁夏汉尧用于本次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3)宁夏汉尧是否具备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及相关技术积累。

回复:

一、宁夏汉尧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与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一)宁夏汉尧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

1.宁夏汉尧基本情况如下:

2.宁夏汉尧股权结构如下:

(二)宁夏汉尧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1、天津玉汉尧基本情况

2、天津玉汉尧股权结构:

注:天津烯能航兴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志刚;天津烯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燕慧。

3、宁夏汉尧实际控制人情况

天津玉汉尧控股股东李征持有天津玉汉尧62%的股权,间接持有宁夏汉尧62%的股权,为宁夏汉尧的实际控制人,李征简介如下:

李征,男,汉族,中国国籍,1978年生;住所地为天津市河东区,2003年4月至今,担任舞钢市正弘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职务;2014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前海新能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担任天津玉汉尧执行董事、经理职务。

(三)与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宁夏汉尧、天津玉汉尧、宁夏汉尧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联合出具的《承诺函》及其基本情况,结合本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经公司核实:宁夏汉尧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资金来源

1、上市公司注资:根据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玉龙股份拟通过现金受让股权的方式,以3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烯能航兴和烯煜科技分别所持天津玉汉尧181万元、226万元的出资,通过现金出资的方式,以 48,966.32万元的价格认购天津玉汉尧665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玉龙股份将合计持有天津玉汉尧33.34%的股权,并根据协议约定取得天津玉汉尧66.67%的表决权,天津玉汉尧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该交易事项已获得玉龙股份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项目建设资金的资金承诺:

宁夏汉尧于2018年4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资金来源的补充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1) 截止2018年4月20日,本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已签约设备和工程资金约1.8亿元。

(2) 宁夏汉尧将以资本金及银行贷款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到位,100%由股东以合法途径自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股东通过融资、贷款等渠道合法的资金筹措;②上市公司玉龙股份(601028)正在进行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并购,公司控股股东将获得约4.9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增资款;

(3) 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壹亿元整给百利科技。

(4) 公司将以资本金及银行贷款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到位。

(5) 本公司用于本次项目建设的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机构和安排。

综上所述,本次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清晰明确,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履约能力较好,履约风险较小。

三、客户经验及技术储备

宁夏汉尧系天津玉汉尧为宁夏银川项目建设在银川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本项目一期中宁夏汉尧自建部分“年产3000吨石墨烯改性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目前已开始施工建设。其母公司天津玉汉尧为一家专业从事以新材料应用改性技术为特色的高科技公司,主要业务是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以及高端3C电子产品。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及改性三元正极材料和改性复合导电浆料。天津玉汉尧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将成为项目的持续建设的保障,具体体现如下:

1、技术能力:天津玉汉尧主要依托于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技术平台,已获得自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7项专利授权、4项工艺规范和产品规范;同时天津玉汉尧也在积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申请1项专利,另有2项专利正在做申请准备。

2、人才储备:天津玉汉尧研发、生产和经营团队由锂离子电池行业15年以上实战经验的行业专家组成。目前拥有博士5人,硕士23人,本科31人。该公司总经理周大桥、生产总监徐杰、总经理助理高长敏均为在锂离子电池行业从业15年以上行业专家,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简介如下:

周大桥,男,汉族,中国国籍,1978年生;南开大学硕士,2000年参加工作,2002年至2016年任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至2017年任中节能(汕头)循环经济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天津玉汉尧总经理、宁夏玉汉尧总经理。

高长敏,男,汉族,中国国籍,1955年生;本科学历,1973年参加工作,2003年至2015年任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副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天津恒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天津玉汉尧总经理助理、综合部经理。

徐杰,男,满族,中国国籍,1975年生;天津大学硕士,高级工程,2002年参加工作,2002年至2014年任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至2015年任江西正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之2016年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监;2016年至2018年任天津捷威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2月至今,担任天津玉汉尧生产总监。

3、成本优势:(1)运输和服务成本:宁夏作为生产基地,覆盖华北、华东和西北地区节省运输和服务成本。(2)生产成本:银川的电价比其他地区的电价低约50%左右,大大节省了生产成本;(3)融资成本:初始投资资金中厂房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代建并前5年免租使用,相当于节约公司该部分资金投入的融资成本;(4)人力成本: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主要依赖于人,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同时利用西部地区与发达沿海地区员工工资差异,降低人力成本。

4、供应体系:天津玉汉尧已与国内多家碳酸锂厂商、三元前驱体厂商建立了供销关系,也与部分供应商签署了采购样品合同。天津玉汉尧正在建立供应商系统,对国内、外原材料厂商的产能、产量、品质进行梳理统计,同时积极在质量、价格、交货条件及服务几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与把关,力争建立稳定的供应商体系,保证公司原材料供给充足及产品质量领先。

问题二:请补充披露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方式、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根据合同价款的支付安排,说明该合同的履行对上市公司当期(2018 年)及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

回复:

一、合同主要条款补充如下:

1.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

1.1 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10000万元整,合同生效后14日之内付款。

1.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1.3 采购款:承包人提交下月采购计划与资金计划,发包人7日内审批,14日内支付。

1.4 施工款:承包人提交上月工程结算书,发包人7日内审批,14日内支付。

2.竣工结算

2.1 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承包人应在根据约定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由发包人确认后的30日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2.2 最终竣工结算资料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60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就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承包人自费进行修正,并提交最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2.3 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按4.2款约定提交的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6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2.4竣工结算的争议

如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的价款发生争议时,应共同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按审核结果,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审核周期由合同双方与工程造价审核单位约定。对审核结果仍有争议时,依据第本合同的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3.违约责任

3.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提供项目基础资料、未能提供现场障碍资料,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照合同有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

3.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承包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工程物资进行检验的约定,对其施工质量保障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2)承包人经三次试车仍未能通过工程试车、或经三次试车仍未能通过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导致的工程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分包的,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争议和裁决

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二、该合同的履行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该合同的金额为12.95亿元,根据合同工期计划:一期工程在2019年3月底建成投产,预计完成投资约6亿元,约占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的78%;二期工程在2020年6月建成投产,预计完成投资约7亿元,约占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的91%。因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符合市场大环境及国家发展战略,合同履约风险较小,项目按期顺利开展将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将对公司2018年及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宁夏汉尧签订上述合同,进一步拓展了公司在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的业务。公司将依托在化工行业工程总承包领域丰富的经验与良好的口碑,借助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在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线设计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实力,使公司的业务有效延伸至锂电池材料生产线的设计与工程总承包领域,降低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等传统能源行业宏观周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为公司在锂电池材料行业的业绩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问题三:请根据已取得的项目备案文件,补充披露项目两期建设的具体内容,是否涉及专项业务资质的取得,项目用地是否合法取得。同时,结合公司已开展的工程咨询、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等业务,说明是否具备开展本次项目建设的人员、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储备及业务基础。

回复:

一、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根据项目已取得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的备案(宁银开发备案[2017] 67号)及银川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环评批复(银审服(环)函[2018] 34号),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建设年产30000吨石墨烯改性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和年产10000吨导电浆料生产线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以及职工生活设施。

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玉汉尧于2017年9月30日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内容约定,由天津玉汉尧负责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并在银川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办理工商税务登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预留位于开发区西区的492亩工业用地用于项目建设(其中一期200亩、二期292亩),同时为该项目代建厂房及相关设施,并提供5年厂房及设施租金减免、贴息贷款、产业基金投资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低价专供电力等优惠政策。

二、公司技术实力及业务承揽能力

(一)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工程总承包行业属于技术、智力密集的行业,因此人才是专业工程公司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骨干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组成,平均从业经验超过20年。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骨干丰富的从业经验、行业领先的管理理念有助于公司继续保持在境内工程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已经拥有一支层次合理、专业配套齐全、工程咨询设计和工程总承包经验丰富的职业化工程项目运作团队;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中、高级职称员工共计323人,占员工总数54.94%;公司拥有各类注册工程师120余人,执业资格涵盖化工、建筑、结构、电气、咨询、环保等多个专业。专业齐备、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二)工程业绩和资质情况

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全行业、轻纺行业、建筑行业等多个行业的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以及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等业务资质证书,并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提供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等服务。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近4000项,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拥有一套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可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前期、项目定义、融资到设计、采购、施工、开车和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全具备了承接该项目的能力。

(三)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和项目管理体制

公司建立起了适应市场化竞争环境的经营机制,并以过硬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先进的项目运行管理体系、职业化的工程项目运作管理团队、丰富的工程咨询设计和工程总承包经验以及优秀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等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我国石化细分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

公司坚持以项目和项目管理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逐步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运作管理模式。公司以高素质的人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的量化和动态管理;以高效运行的QHSE管理体系和严密、可靠的项目建设安全保证措施,全面履行项目合同,为用户提供值得信赖的产品和优质服务。

(四)锂电材料智能生产线领域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百利锂电”)前身为南京大学江苏南大紫金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百利锂电专业从事锂电正、负材料智能生产线的研发、设计、集成、销售与服务,为锂电材料智慧工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百利锂电专业配套齐全,技术装备先进,配有先进的各类工程设计软件、项目管理软件、CAD工作站、技术研发中心及实验工厂等;可为各类锂电新材料、粉末冶金等行业客户提供从厂房规划、生产线设计及设备布置、设备选型及制造、智能集成、安装调试等全套生产线一揽子服务。百利锂电拥有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参与多个国家级省市级重点项目。

问题四:公司股东成朴基金、雨田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于2017 年5月解禁上市流通。目前,成朴基金尚处于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成朴基金与宁夏汉尧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安排。

回复:

公司股东成朴基金、雨田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于2017年5月解禁上市流通。截止今日,雨田基金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12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本的2.287%,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6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3%;成朴基金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5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5%,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4,0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5%,成朴基金尚处于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成朴基金成立于2011年7月21日,主要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根据成朴基金出具的关于关联关系的《承诺函》,经公司核实确认,成朴基金与宁夏汉尧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安排。

宁夏汉尧的执行董事为李征,监事为李萍,总经理为周大桥,控股股东为天津玉汉尧,实际控制人为李征。根据前述自然人和法人联合出具的《承诺函》,经公司核实确认,其与成朴基金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安排。

问题五:请公司董事会和全体高管结合公司设计建造能力、合同签订的常规流程、前期设备材料投入和客户预付款的安排,以及对客户资质尽职调查等方面,说明在本次设计建造合同的签署和审议中是否已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本次项目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是否还存在包括政府审批等在内的其他项目建设和推进的风险。

回复:

本次合同签署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全体高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项目前期洽谈

在项目洽谈及合同签署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全体高管均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QSHE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在项目洽谈阶段,由公司董事长、总裁、主管副总裁等生产经营相关人员多次前往宁夏银川对接客户,以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多方咨询的方式,收集了有关于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项目的审批情况、产品市场竞争力、客户的综合实力、客户的资金状况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文件。

(二)项目初步评审

在项目达成初步意向之后,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牵头,召集了市场、技术、法律、财务、造价、生产等相关人员,通过前期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就业主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技术来源、技术方案、合同价款、付款安排、市场风险及综合收益等方面等方面进行了会审,并将会审初步结果汇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充分探讨,一致同意签署该项目合同,并就宁夏汉尧项目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承揽能力

相比石油化工项目的高温高压高荷载的严苛工况,宁夏汉尧三元材料项目相对生产工况较平和,结合公司在陕西韩城已开工建设锂电总承包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凭公司现有的资质等级、技术水平、项目的管理经验及体系,从资质上和能力上都完全具备承揽宁夏汉尧项目的主体生产线及辅助配套设施的设计和建造的实力。

2.客户履约能力

宁夏汉尧的控股股东天津玉汉尧已拥有一班在行业内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人才队伍;在行业寻求到了技术支持方,并有一定技术储备;同时初步搭建了一套稳定的供销渠道;宁夏汉尧对公司出具了关于项目资金来源的补充说明,承诺了项目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宁夏汉尧项目作为天津玉汉尧在宁夏的生产基地,在人才技术储备、资金筹措、产供销渠道等方面已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对公司的综合影响

宁夏汉尧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石墨烯改性三元材料产品,其相比传统三元材料在性价比、安全性等方面有一定优势,属于国家战略性新材料,市场前景广阔。如公司成功承揽并顺利实施该项目,增厚公司效益的同时,项目业绩将提升公司在锂电材料设计及建造领域的行业影响力。

在宁夏汉尧项目洽谈、审议和签署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全体高管均能够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了宁夏汉尧情况。全体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本次项目合同的签署严格执行了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流程。综上所述,在本次设计建造合同的签署和审议中,公司董事会和全体高管均履行了必要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存在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相关声明及承诺的情况。

截至目前银川生产基地一期厂房改造即将完工,项目自建工程已开始施工,同时政府代建工程已启动,为满足2019年生产能力的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暂不存在包括政府审批等在内的其他项目建设和推进的风险。

问题六:请你公司按规定及时填报上述事项的内幕知情人名单,以供核查。

回复:

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将上述事项所涉内幕知情人名单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重大事项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959)于2018年4月1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已针对上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