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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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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协议》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2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经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与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了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的竞争性谈判。2016年6月7日,公司收到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联合体成员: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和施工总承包商采购的中标单位。公司已于201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

2018年4月23日,由公司、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建投”)、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租赁”)组成的联合体与四川省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起于达州市通川区徐家坝,止于宣汉县城张家坝。本项目实施路段里程15.989公里,概算投资约24.33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运营期20年。本项目为非经营性公路,采用政府补贴加政府付费PPP模式建造实施。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本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达州市交通运输局指定达州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交投”)与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名称:达州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轨道、航道、航空、客货运场站、停车场、桥梁、隧道、地铁、加油加气站投资、建设、管理;能源投资;土地开发服务;汽车租赁服务;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达州交投是由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2、联合体成员情况介绍

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7日,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4日,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商业保理。

3、联合体分工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施工阶段的组织、协调和工程质量及交竣工验收,对内对外的协调,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投资。

公司与上述单位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甲方:指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指由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2、项目公司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60日内与达州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达州市辖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完善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由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提供服务及移交的实施主体。

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达州交投出资1,000万元,股权份额为20%;成都路桥出资250万元,股权份额为5%;首建投出资3,500万元,股权份额为70%;扬子江租赁出资250万元,股权份额为5%。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达州交投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项目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监事3人,由达州交投委派1名,乙方委派1名,职工监事1名。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3、项目投融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约24.33亿元,工程总投资以竣工验收合格后财政(或审计)部门的工程结(决)算评审(或审计)为准。项目资本金60,825万元(含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中,达州交投出资12,165万元,乙方合计出资48,660万元(成都路桥5%、首建投70%、扬子江租赁5%)。项目资本金由达州交投及乙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到位。

除项目资本金外的182,475万元投资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4、项目建设

项目工期为36个月,自开工日起算。甲方指定达州交投对项目公司所有资金使用行使监管;甲方确定的监理单位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5、项目运营和项目公司收入、政府补贴

项目公司为项目运营主体,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提供服务和承担相应的风险。运营期20年,自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资产移交完成止。

项目公司收入包含在运营期内政府支付的投资补贴、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性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经营权等)进行经营性开发产生的收入。当年度政府付费额=(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运营维护绩效考评系数。

政府方予以的补贴适用于项目建设期内社会资本方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包含注册资本金),该补贴对运营期政府付费额度不产生影响。按照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投入的数额(扣除注册资本金)及实际使用时间予以计算,年度投资补贴额为社会资本方当年度实际投入资金按照年利率9%计算(对照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年度合理利润率报价为9%)。

8、协议生效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行政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融资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