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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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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新丝路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场内代码:502026)、鹏华新丝路A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A,场内代码:502027)、鹏华新丝路B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B,场内代码:502028)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4月23日,新丝路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新丝路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由于新丝路A、新丝路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丝路A、新丝路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新丝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新丝路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新丝路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4、新丝路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丝路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新丝路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新丝路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鹏华新丝路份额的情况,因此新丝路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新丝路份额、新丝路A、新丝路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鹏华新丝路份额、新丝路A与新丝路B的上市交易、配对转换,以及鹏华新丝路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05月02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其中开放申购时间为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22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开放赎回时间为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8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健康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产品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在开放期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 份,持有1年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1.2%,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0元

转出金额=10,000×1.080=10,800元

补差费(外扣)=10,800×1.5%/(1+1.5%)-10,800×1.2%/(1+1.2%)=31.54元

转换费用=0+31.54=31.54元

转入份额=(10,800-31.54)/1.05=10,255.68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10,000 份本基金 1年后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255.68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对于转出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余额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转出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6.2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张家港农商行、东莞农商行、顺德农商行、江南农村商业、华润银行、福建海峡银行。

2、券商销售机构: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部证券、中金公司、华鑫证券、国金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开源证券、大同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

3、第三方销售机构:新兰德、和讯信息科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上海好买、杭州数米基金、长量投资顾问、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基金、利得基金、宜信普泽、众升财富、虹点基金、陆金所、盈米财富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6个月,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

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B;场内代码:502028)2018年4月20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79元,相对于当日0.39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70.18%。截至2018年4月23日,新丝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7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丝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丝路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丝路B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丝路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场内代码:502026)净值和鹏华新丝路A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A;场内代码:50202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丝路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丝路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丝路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4月23日收盘,新丝路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丝路B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4月24日起,本公司增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站:www.mszq.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23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中兴通讯”(股票代码:000063)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25.05元/股。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61号文注册,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8年02月2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8年04月24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8年05月25日。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18年0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浏览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4日

关于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市场之一为香港证券市场,鉴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二)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上述日期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港股通服务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二)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上述日期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港股通服务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二)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上述日期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港股通服务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