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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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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汪永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文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017.74万股。2018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以14017.7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由140,177,400股增加至196,248,360股。

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以最新股本计算和填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18年3月31日,叶鸣琦持有公司股份660,000股,其中限制性股票1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0,000股。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募投项目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08号文)核准,并于2017年1月18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13元,募集资金42,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10.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49.8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套洗衣机离合器扩产与技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688.33万元,“年产2,500万套电动工具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438.9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7,249.80万元,共计投入29,377.1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2,176.10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1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已累计投入自筹资金5,197.62万元,“年产270万套波轮洗衣机离合器技改及扩产项目”已累计投入自筹资金40.53万元,“年产400万套滚筒洗衣机零部件扩产项目”已累计投入自筹资金448.49万元。

(3)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

2018年4月2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末的总股本140,17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8年4月18日实施完毕。

(4)股权激励

公司于2017年6月推出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确定以2017年8月31日为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7.7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67元/股,并于2017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因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417.74万股增加至584.836万股。

(5)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9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3日上交所网站《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631,795.96元。

(6)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6日上交所网站《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7)诉讼进展情况

①临沂正科诉讼情况

2015年12月1日,公司作为原告向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尚欠原告货款5,108,267.30元,及其逾期违约金97,948.80元(以本金为基数,从2015年10月26日起算,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根据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临高新商初字第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4,969,757.88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从2015年12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判决确定的清产之日为止)。

2016年3月21日,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向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6年3月25日,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6鲁1391民破[预]2-1号),裁定受理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已依法向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报了债权,目前临沂正科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正在进行中。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暂无新的进展。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中,公司为原告,且公司已经将该笔诉讼涉及金额按照账面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该笔诉讼不会对公司现有或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其他负面影响。

②杭州东林诉讼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作为原告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杭州东林塑胶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尚欠公司货款2,418,152.80元。

2017年7月14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6)浙0105民初8423号),判定被告向公司支付货款2,418,152.80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722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仍未收到上述款项。

公司已将该笔诉讼涉及金额按照账面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该笔诉讼不会对公司现有或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其他负面影响。

除上述两项诉讼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8)美的取消公司供应商资格事项的说明

2016年3月,公司销售代表李某因与美的A供应商的业务员发生口角,为泄私愤,李某在美的仓库中故意损坏A供应商的洗衣机离合器,造成14台洗衣机脱水异常。美的洗衣机事业部经核查后发布《关于对A离合器抱簧断裂的调查通报》,认定上述事故的责任方为公司,从而导致公司被取消与美的的合作资格。

上述事项系员工个人行为,具有偶发性,与公司产品质量无关。因此公司与美的进行积极协商,要求恢复供应商资格,但截至目前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永琪

日期-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2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刊登在201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详见2018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25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4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派发现金红利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4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份由140,177,400股增至196,248,360股。

鉴于上述事实,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40,177,400元增加到196,248,360元;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重新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 04 月修订)》。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677 公司简称:奇精机械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