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烈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整体改制相关事项

(1)2017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整体改制方案批复的公告》,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南矿业”)整体改制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52号公告)。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起停牌;

(2)2018年1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暂不复牌的公告》,上交所经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就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整体改制及整体上市相关事项做进一步补充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01号公告);

(3)2018年1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就上交所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回复;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9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02号公告)。

2、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分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收入8,018.62万元,涉及集装箱财政奖励款、土地使用税奖励、化解过剩产能安置补贴等(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03号公告)。

3、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事项

2018年1月25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12,100.00万元到18,500.00 万元,同比减少25.59%到 3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100.00万元到6,300.00万元,同比减少3.75%到21.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04号公告)。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事项

2018年2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即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之一致行动人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淮矿”)于2018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02,800股,增持金额合计约为 1,026.24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72%。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7,772,6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2%(含本次已增持数量)且不超过77,72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数量)(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05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淮矿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1,34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5、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8年本息兑付及摘牌事项

2018年3月9日,公司发布《2012年公司债券2018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2018-006号公告)。

6、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相关事项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鉴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指派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李鹏先生、周益聪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吴鹏先生、孟宪瑜先生接替李鹏先生、周益聪先生担任公司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并履行相关职责(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07号公告)。

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10号公告)。

8、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11号公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4月18日注销。

9、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事项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15年4月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续签的有效期为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18年4月到期,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主要条款不变(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12号公告)。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事项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及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公司在章程中增加了党建工作要求相关内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增加了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13号公告)。

1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1号公告)。

(2)2018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公告》,公司本次在董事会授权其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计取得收益10,703,849.43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15号公告)。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12、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相关事项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改选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8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戴邦圣先生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戴邦圣先生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联席会议,选举赵兴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即自2018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6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16号公告)。

13、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并实施事项

(1)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市铁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铁水联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为满足铁水联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经铁水联运公司申请,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铁水联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芜湖港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为满足芜湖港务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经芜湖港务公司申请,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芜湖港务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芜湖港务公司可根据其资金使用计划分批次提取,每次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3)关于豁免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港务公司债权资金占用费事项

公司与芜湖港务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2015年12月签订了《关于出资设立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负债还款计划的协议书》、《关于出资设立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负债还款计划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从2017年起对芜湖港务公司剩余债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为进一步支持芜湖港务公司经营发展,经芜湖港务公司申请,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决定同意免收芜湖港务公司2018年度债权资金占用费约2,48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芜湖港务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本次免收债权资金占用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宝春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8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新保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根据《证券法》68条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皖江物流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