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超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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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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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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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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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停牌筹划重大事项,并于1月26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已于4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4月10日披露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已于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目前,公司正积极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一落实相关回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1月26日、4月10日和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峰
日期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18年4月23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秦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秦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公司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司运营管理,同意该聘任事项。
秦毅简历: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营销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旭阳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五洲新春轴承配件事业部总经理、五洲新春总经理助理。
秦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667 公司简称:五洲新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