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自2018年4月27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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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
(一) 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7日起。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上述基金,申(认)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即申购费率)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认)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即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原申(认)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即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同花顺基金开放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同花顺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同花顺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以同花顺基金活动公告为准。
三、 重要提示
(一) 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同花顺基金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 同花顺基金保留对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二)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自2018年4月2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兴通讯”(代码:000063)股票进行估值调整,按照25.05 元/股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中兴通讯”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