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3 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

公司是华南地区较具影响力的第三方供应链物流企业,主要为汽车整机厂及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安全、准确、迅速”的物流服务,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通过与下游客户深度联动,根据配送部件的具体情况运用循环取货、直送等方式完成零部件的JIT配送,帮助客户实现零库存管理。另一方面,公司在长途采取了集拼运输模式,实现循环对流运输,往返配载,节约了运输总里程,有效提高了单车装载率,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赢得了客户的肯定和信任,已与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发动机等知名汽车制造商及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的汽车品牌包括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广汽三菱、广汽菲亚特、江淮汽车和一汽大众等。

公司在广州、上海、武汉、合肥、长沙、重庆、成都、天津以及长春等11座城市设立了16家分子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地区。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经验和人才储备,公司持续拓展冷链运输、快递运输、家电运输以及厨卫配件运输等非汽车业务,并已成功开发百胜餐饮、顺丰速运、京东以及摩恩卫浴等知名客户,未来将成为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的重要补充。此外,围绕综合物流服务,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产品贸易和保险代理业务。

(二) 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物流为核心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围绕综合物流服务,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产品贸易和保险代理业务。

1) 综合物流服务

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运输、配送、装卸、仓储及其他增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2) 物流设备销售

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并销售物流设备,包括:移动性设备,如物流台车、网笼等;仓储设备,如货架、双层阁楼、钢结构平台、升降平台等;配套工具,如各类工位保持器具、夹具及相关配件等。

3) 保险代理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主要依托于公司物流业务,保险类别包括机动车保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企业财产险、短期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

4)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模式

物流业务的运行模式:汽车零部件物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分为取货物流和自送物流两种模式。

a. 取货物流

取货物流是指公司按照零部件采购商的要求,根据零部件采购商预先指定的取货路线,按次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个供应商处提取所需要的零部件,然后将多个供应商的零部件送到采购商的厂边仓库或配送中心的物流模式。该模式将传统多次分别运输改为一次性整体运输,具备综合物流成本低、运输效率高、供应链库存水平低、响应速度快和服务水平高等优势。

b. 自送物流

自送物流模式下,零部件供应商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根据其要求安排车辆进行运输和配送。自送业务后续的运输、配送、仓储流程与取货物流业务流程类似。

(三) 行业情况

公司为综合服务型汽车零部件物流企业。我国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根据规模大小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大型汽车厂商附属的控股或参股综合型物流公司;第二类是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类是从事某一物流环节的中小型运输企业,该类企业规模较小,一般不直接参与主机厂零部件配送,而是作为第一和第二类企业的外协承运商。公司属于第二类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零部件物流与生产组织紧密相关,整车生产企业一般会选择由其控股或参股的关联物流企业。因此,国内汽车零部件物流市场主要由汽车厂商控股或参股的大型物流公司占据,代表企业包括安吉物流、一汽物流、长安民生、同方环球以及风神物流等。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零部件物流的需求大幅增长,同时物流技术不断提升,具备汽车零部件JIT配送能力的企业越来越多,整车生产企业开始引入外部的物流企业,以提升服务质量,降低物流成本,这也给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带来了市场机遇。

国内专业化的零部件物流企业数量很少,部分以整车物流或非汽车物流为主要业务的传统物流企业已开始进入零部件物流领域,但整体的市场份额很小。未来,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将获得更多的业务,市场份额将会进一步提升,业绩的增长也会使得物流企业有更多的能力投资于基地建设、信息化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良性循环。而中小型运输企业效率较低、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将越来越难以获得订单,因此总体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形成大型汽车厂商附属的物流公司与规模化、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共同竞争的市场格局。

随着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持续增强,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和改善民生福祉做出了突出贡献。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将为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带来巨大的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原尚投资有限公司由余军和边菁投资设立,余军的持股比例为99.00%。余军间接持本公司46.50%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4月18日,广州原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由余军全额认缴,变更完成后,余军间接持本公司46.69%股权,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增长,财务指标较2016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实现营业收入39,251.34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6.2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89.08 万元,同比增长26.71%;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7,638.32 万元,同比增长45.2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25,476.94元,营业外支出388,698.52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63,221.58元。

经本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龙岩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原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原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等1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报告期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 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20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445.1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0.1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5.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7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和《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上述法律和《管理制度》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2,440.89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4,9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7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94.03万元,较《验资报告》中统计的金额1,310.14万元,少16.11万元。截至2018年4月20日已经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全部发行费用尾款,发行费用金额与《验资报告》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87.1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556号)。同时,民生证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9,616.50万元,较审议的可置换金额9,987.19万元少37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天津募投项目可置换金额为3,929.75,实际置换金额为3,559.06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天津物流基地项目总投资额7,488.6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659.06万元。2017年10月27日,公司天津物流基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59.06万元,全部置换后仍无法覆盖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承诺未能置换的370.69万元不再置换。

(三)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含4,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者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4,900万元的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原尚股份2017年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原尚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原尚股份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 月 24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813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支付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70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原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原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3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的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自查、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新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

2. 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3.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25,476.94元,营业外支出388,698.52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63,221.58元。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所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決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原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原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原尚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3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1,890,836.1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35,488.00元以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222,059,708.1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章程》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根据现有情况,基于对2018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内、外部情况假设基础上,不构成公司对2018年度盈利的预测。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详细如下:

余军任公司董事长,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85.03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余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余丰为公司董事,系余军的哥哥,需同时回避表决本议案。

余丰任公司董事,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零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丰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余军为公司董事长,系余丰弟弟,需同时回避表决本议案。

杨永平任公司董事,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84.54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永平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张宏斌任公司独立董事,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5.95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宏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朱滔任公司独立董事,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5.95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朱滔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上述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人员的薪酬,其已确定的具体年度薪酬计划均为税前薪酬,实行按月发放;其尚未确定的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供应链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报备文件

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1:00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1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了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详细如下:

詹苏香女士系公司监事会主席,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21万元,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詹苏香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赵韫兮女士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0.5万元,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韫兮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柴正柱先生系公司监事,预计2018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5万元,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柴正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上述薪酬内尚未确定的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

1、 原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原尚股份监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3、 原尚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15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1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

至2018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 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05月15日上午9:00-12:00

接待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128号办公楼二楼董事办

2、 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8年0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股东登记文件传真至:020-32066833。

3、 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8年05月14日下午16: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强路134号原尚股份二楼董事办,邮编为:511340。

(二)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人:李运 钟情思

联系电话:020-26220769;

联系传真:020-32066833

联系邮箱: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