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培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历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英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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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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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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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上升70.85%,主要由于本公司一季度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衍生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下降37.07%,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新电力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下降;
3、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下降48.21%,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预收热费转为营业收入;
4、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上升69.48%,主要由于本公司发行了短期债券;
(b)合并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48.71%,主要由于本年环境保护税纳入该项目列示;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94.68%,主要由于本公司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60.27%,主要由于本年一季度电量增长和电价上升导致;
4、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上升60.00%,主要由于本年一季度电量增长和电价上升导致;
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78.16%,主要由于本年一季度电量增长和电价上升导致;
6、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亏损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62亿元,亏损下降75.88%,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新电力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导致;
(c)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0.35%,主要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支付收购母公司资产对价款;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0.59%,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夏夏离职
因工作变动原因,范夏夏先生于2018年2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范夏夏先生的辞职申请于当日生效并公告。
2、2016年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签署《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若干公司权益的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受让华能集团持有的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发电”)80%权益、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100%权益、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100%权益以及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90%权益。同日,华能集团与公司签署《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华能集团承诺山东发电下属子公司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及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合称“盈利预测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预测净利润数。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以及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亏损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盈利预测公司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亏损数)(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总计为99,183.11万元人民币。由于盈利预测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预测净利润数,华能集团需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条款及利润补偿公式向公司补偿61,501.31万元人民币,该等补偿款应于《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华能国际以现金形式支付。
公司已于2018年4月收到华能集团支付的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至此,华能集团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培玺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8-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18年4月9日和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和修订了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此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适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租赁准则。
公司同意按照规定的施行日执行上述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相应准则。
二、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三、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决议于2018年4月24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8-02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18年4月9日和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和修订了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此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适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租赁准则。
公司同意按照规定的施行日执行上述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相应准则。
二、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三、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租赁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决议于2018年4月24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011 公司简称:华能国际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